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66年6月,原名渡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987年更为现名,现位于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750号。辖区内有东区人民法院、西区人民法院、仁和区人民法院、盐边县人民法院、米易县人民法院5个基层人民法院,15个派出人民法庭。院机关内设行政职能部门27个: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教育培训处、综合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案件综合协调处、案件执行处)、研究室、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技术室、督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攀枝花市两级法院现实有干警436人,其中法官158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有干警104人,其中法官36人,本科以上学历99人,占95.2%。 W5;2Ku49CF3.5X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E1:2PY7-5kv5,l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长办公会议和本院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及院长讲话等文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文秘、信息、机要、新闻宣传、法制宣传、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和新闻发布事项;指导区、县法院的相关工作。 F66uq9:9Bo9:6j
(二)政治部 M,=3mH1+6II9+5N
内设组织人事处、教育培训处(法官培训中心)、综合处 W,,Sq2.5rq8~4i
1、组织人事处 G9:6Gy5.4lh46A
协助地方党委搞好全市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区、县委管理、考核区、县法院院长及领导班子配备;负责本院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承办本院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管理人事档案并负责人员信息的采集分析以及各项组织人事制度的实施;组织全市法院初任法官资格考试;承办《法官法》规定的有关工作和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宜;负责全市法官等级和司法警察警衔的审核、呈报工作;承办全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l2,tG8!,zh2=6p
2、教育培训处(挂法官培训中心牌子) V5=2Ei2.7ym3!7a
负责安排、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开展全市法院系统的争先创优活动;制定全市法院干部教育、法官培训规划;承担全市法院干警学历教育和法官培训的具体工作。 z7~1io8=3Kc8=3Q
3、综合处 I9:4Ku4=3FP3=7n
负责法院队伍建设、队伍管理工作;负责承办本院中心组活动安排及会议事务;制定本院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承办法官协会决定的事宜;起草本院综合性文件。 X,4QQ6~7nb7=5W
(三)审判管理办公室 x9.8VB8?3C04-1O
负责案件流程管理工作;负责案件质效评估工作;牵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司法公开工作、具体负责裁判文书公开工作;负责司法、纪检统计与分析。 z4!6KP5?6RE6-6m
(四)立案一庭 K,:4ps3;,Ju7:30
负责登记立案(网上登记立案);办理不服一审驳回管辖异议案件的上诉案件、不服驳回起诉和不予立案或不予受理案件的上诉案件、下移管辖和指定管辖等立案管辖类二审案件;复查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包括发现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案件、需要本院复查的涉诉信访案件(监字号)、本院办公室督办的涉诉信访案件、最高法院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省、市级信访部门移送审查的涉诉信访案件及涉诉信访终结案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 e4~1Ym5=9Qd2-6x
(五)立案二庭 w4;3Az1=5Ob,5m
负责本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受理;对不服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或本院生效的民事裁判、向本院申请再审的案件进行审查,裁定是否进入再审;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负责诉讼引导、立案调解、速裁纠纷、简易程序审理、送达、材料收转、司法救助、投诉举报、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维稳牵头工作、“诉非衔接”建设等诉讼服务工作,以及诉讼服务中心所有进驻人员和财物的集中管理。 j,+5GH98Qt4+6g
(六)刑事审判第一庭 r,=2Kw6-3wR7~4n
依法审判按照法律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即: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经济犯罪、毒品案件及其他所有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区、县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负责第一审少年刑事审判工作。 T4-1kU3:3AM9-4Z
(七)刑事审判第二庭 M1~3Gp7~6fm5~2j
依法审判不服区、县法院判决和裁定的刑事上诉案件;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检察院对区,县法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负责第二审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监督、指导区、县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承办区、县法院有关刑事案件的请示事项。 F6.7cQ97Ku7!,V
(八)民事审判第一庭 A5~3lc2+3Au1:9P
依法审判婚姻家庭、债务、继承、人身权、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等第一审和第二审案件;审判房屋开发、房屋确权、房屋买卖、房屋拆迁、房屋租赁等房地产纠纷第一审和第二审案件;监督、指导区、县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承办区、县法院有关民事案件的请示事项;指导区、县法院人民法庭工作。 l8+8SS2-1oW7:9l
(九)民事审判第二庭 K6~,Jv4.,QK5.4N
依法审判按照法律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合同纠纷案件。包括:购销、借贷、加工承揽、融资租赁、农村承包等第一审合同纠纷案件;企业破产、交通运输、期贷、股票、证卷、票据等第一审纠纷案件;商标侵权、商标权属、非专利技术侵权、著作权等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 r3+1qm6-7RG7:9b
(十)民事审判第三庭 w,;7Ah8~5ZO1=7J
依法审判不服区、县法院判决和裁定提起上诉的合同纠纷案件;监督、指导区、县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承办区、县法院有关合同纠纷案件的请示事项。 K4-5oK4~1zf3:3g
(十一)知识产权审判庭 O2:8Ne7=9CN1?2G
负责审理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知识产权的一审民事案件和涉及知识产权的二审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负责全市法院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业务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完成上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交办的事项;负责向上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请示报告、联系协调、情况信息报送等工作,接受上级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 N9.9po6!5XC9+6P
(十二)行政审判庭 v8!9OM3!,Kr1.5N
依法审判按照法律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和第二审行政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监督、指导区、县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承办区、县法院有关行政审判案件的请示事项。 U4=9jr6=6kd,-1p
(十三)审判监督庭 W,-1gY5=8fM9-6a
依法审理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或提审案件;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案件;审理下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后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指导区、县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监督工作事宜。 t1=6hb1-2Ow7:4d
(十四)执行局 d5=,uk6=3jk28p
执行本院第一审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协调解决跨地区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裁定中的执行争议;管理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Y2~1Zi1-,wu,;4Y
执行局内设案件执行一处、案件协调综合处、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o4?3hJ1+8II2;,H
赔偿办依法审理侦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组织、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相关职权时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案件,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负责办理赔偿委员会工作事宜。 B6~3MI9-7SN3;1l
(十五)研究室 t8?,eF,!80S82y
办理本院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全市执行法律、政策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和适用法律、政策的请示;对有关法规提出修改意见;负责司法、纪检统计与分析;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等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答复;负责本院《审判研究》编辑工作。 k63NN,:3oy9~7K
(十六)法警支队 n3;8qv7-3Xr9.,X
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入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庭的执行事项;负责机关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秩序;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法警工作。 i64mr3,zn6!9k
(十七)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H8.4eT8+9y027E
指导全市法院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通讯设备的计划、管理及分配;指导人民法庭和审判庭建设;管理院机关行政经费和诉讼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和公费医疗;负责院机关计划生育、初级卫生保健、扶贫帮乡及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司法鉴定及其他专门性技术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鉴定技术工作及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 D6+3Bs9.4xq2!60
(十八)技术室 N8=6gM8.4CQ6:7t
为本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服务。对法官提出的涉案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或者答复,对送审案件中的鉴定文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负责统一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严格对外委托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负责死刑执行中的技术监督、指导和确认死亡工作;负责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规划建设、开发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法院通讯、计算机网络、办公办案现代化、司法公开平台等信息化发展规划及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维护本院的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办公办案系统、科技法庭、法院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行,检测与清除计算机网络、终端设备的简易故障;负责本院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完成本院确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V11QU7-4js5:1X
(十九)督察室 p3?9uj3-4vF7?6c
指导监督辖区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务督察工作,对辖区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决定情况开展司法巡查。依照《公务员法》等规定在本院党组授权范围内对工作人员给予处分。指导督促辖区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承担本院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s8;6YU7~1gB86b
(二十)机关党委 J8=5Hy7=9YF7-2O
负责院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负责本院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本院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j5+7cx7=3xz2+9y
(二十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S74de1?9mA7?6q
负责本院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c8-1UA1-3PB6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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