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情报学会简介
概 述: w9-6Bs9;2ze2:50
江苏省科技情报学会始创于1979年11月,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江苏省科技情报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 Z,;,uO1:1zK4!9t
学会于2020年9月召开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章程,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理事会、第一届监事会。 F7~9ML4.4cZ1.9x
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B8~,iB2-5MO8:,l
学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A72ji62tu6!8t
学会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新时代科技情报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学会组织在构建江苏科技情报事业发展及现代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作风,团结组织广大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促进科技情报(信息)知识普及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科学技术情报(信息)事业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市场繁荣发展。反映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服务,为促进我省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服务。 x2!2wT1+,MV7.7b
业务范围: y8=5Qw1!9wA6-6G
1、组织开展情报学理论方法与实践的学术研究,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科创新。 u1:5jw2=5aN9:5e
2、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和科技情报(信息)知识,组织各种类型、层次和渠道的科学活动,传播先进科技知识,推广先进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社会各界的情报意识和开发利用科技情报的能力。 0,9tP3:1MX4.8F
3、加强与国内和本省的各类信息机构,特别是与企业之间的横向联合与协作,推进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面向社会各界提供情报信息咨询,开展中介服务,促进信息服务产业的发展。 C4+6hk2!9mE6.3Z
4、组织民间国际科技信息学术交流与业务合作,发展同国外科技信息团体和信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p1=3yQ6.4aH2:2e
5、开展相关的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帮助科技工作者补充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C1!5eK5:7tn8!3T
6、推荐奖励优秀学术成果和科普作品,举荐人才,表彰为发展科技情报(信息)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会员。 a4;1ce5+8Ho5-8n
7、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全省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以及单位机构的交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促进科技情报(信息)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k4:6EH2=2mZ7?6s
8、组织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对科技政策、规划及重大科技决策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建议。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培训等任务。 k7~4kF3!1xS1;,E
9、编辑出版科技情报(信息)学术和科普书刊,建立省情报学会网络。 I3=9Bq7-90v2.5D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1号 p1:7up6+,LU1+5I
学会章程
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学会章程 Z1.5Sn7=5RH,?8T
第一章 总 则 C4=9XK19qI2:7a
第一条 本学会定名为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以下简称本学会),英文译名:JiangSu Society for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formation (缩写:JSSTI)。 b8=8dL66Ve1:,K
第二条 本学会是由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和相关机构组织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k8-4sM1-7YD5=8X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新时代科技情报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学会组织在构建江苏科技情报事业发展及现代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作风,团结组织广大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促进科技情报(信息)知识普及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科学技术情报(信息)事业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市场繁荣发展。反映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服务,为促进我省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服务。 g9~6FI94pG9!8k
本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l6+3dZ9!7du7~6h
本学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T3-5xD3+6Uy4=1R
第四条 本学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为江苏省民政厅。 Z3:2UP,=2WM6=4D
本学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Y2.1Lq8-7zm5:6t
第五条 本学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学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学会承担。 u1;2VZ8-1SH7:8x
第六条 本学会办事机构设在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南京市龙蟠路171号、邮政编码:210042)。 q52eZ6.1CD8=5U
O3:7Sl1:8MG4;7r
第二章 业务范围 D9~7wX4!4dV,?1R
第七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v,-7gG5.1sz6:1Y
(一)组织开展情报学理论方法与实践的学术研究,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科创新。 d7?9QG4?1qX6!60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和科技情报(信息)知识,组织各种类型、层次和渠道的科学活动,传播先进科技知识,推广先进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社会各界的情报意识和开发利用科技情报的能力。 L9?1Qc7:2In48K
(三)加强与国内和本省的各类信息机构,特别是与企业之间的横向联合与协作,推进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面向社会各界提供情报信息咨询,开展中介服务,促进信息服务产业的发展。 z3?8TG7~1td5.8x
(四)组织民间国际科技信息学术交流与业务合作,发展同国外科技信息团体和信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I5~3UX2-1gl,:,H
(五)开展相关的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帮助科技工作者补充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v4~1ql,+7TZ2=2t
(六)推荐奖励优秀学术成果和科普作品,举荐人才,表彰为发展科技情报(信息)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会员。 U53Yg9:8YC7=8j
(七)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全省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以及单位机构的交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促进科技情报(信息)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U4-2Th6:1Od,:,0
(八)组织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对科技政策、规划及重大科技决策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建议。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培训等任务。 B,8lK5;5VS1!2U
(九)编辑出版科技情报(信息)学术和科普书刊,建立省情报学会网络。 n52jL3=4DI25h
r5-3YF6-5RV9-3F
第三章 会 员 O99dJ6!4HB3~5Q
第八条 本学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Y7:5TY9!,ew6?2Q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P7;9Na2+2QP2?7z
(一)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R4;5AS3!9ag3~5w
(二)个人会员。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情报(信息)或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技情报(信息)工作或学术研究两年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者;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领导干部或相关的产业界人士;以及从事信息咨询服务的其他社会民间人士。 M3~9bf8=2Up1-60
(三)单位会员。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情报(信息)人员,愿意参加本学会活动,支持本学会工作的科技情报(信息)组织,全省情报(信息)机构及其它科研、教学及生产等企、事业单位或学术团体。 H9+,Sp51gz6=1k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q4.4rr9?,Hj,.3C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S3?4Br5=3Ou,;7e
(二)秘书处审核入会申请,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q2!7yZ8-3CH5~9P
(三)会员注册后颁发会员证或公告。 k2.5Ht2-9Tx5=9A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 D1!8aQ6;9av1=3a
(一)有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S7!5pJ3=2FI3!6Z
(二)优先参加本学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f8+6WI,.,ZJ9~3B
(三)优先获得本学会提供的服务; h3.6cG13Av29x
(四)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F3~1kN7+,zW7;2b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s,:2Aw7~,GZ9~9I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Y2-2oC8;4pU3?6b
(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 W,+8WR2-9lA,;6Z
(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R49L04+4Pc6!6r
(三)完成学会委托的工作; s1!5Nv,~1uN3;2E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M8=70K,:7ds8?2P
(五)积极进行科技情报相关的理论与学术研究,积极参与和支持学会开展的各种学术研究、交流活动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z8:9dd2.4SQ7.6F
(六) 积极介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入会。 086Da8;4Zd3:9K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以上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经本会提示后,一年内仍不履行会员义务者,视为自动退会。 M7-6wY6:6Fl1!6e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予以除名。 U,;,gC,;3qf8+4q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学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L6.8oH7=6EN3:8L
c7~,NO5;7js4?1K
第四章 组织机构 x1;3VF5.1hT3;2t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g5!6wa2;6Zc5-5L
第十六条 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C8=3GZ8+5vg6?6S
(一)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 T,+3nY7!1hO,=9M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C4+3nP2-,xZ4~9S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监事产生办法; c9;3Xi4?5Ea7:8w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h28Dc,+3iJ5~4x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d9.5uS59cH9~2f
(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s7=6sT,?8ao7:2F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Q,~3bl9+2i06~7X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1次。 g3;8qF2-70u8,N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r3:1NM7:,sl8;4p
本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 10 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a3=4aO3=8ou7-,c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学会5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j5?1hn1;5bw1.8E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O19bo4-7sC6.3D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u1+4ar9:,XG7~5S
(二)选举理事、监事,采用等额无记名选举方式,当选人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 h6+4bO5~7rf1+,S
(三)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Q,:4VX5;9an93K
第二节 理事会 j6~3rX,;3su4~1y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t8;6TW3?3vV8;5C
理事人数最高不超过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一。 r59KC9:,EC7:3r
第二十一条 本学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1+,Ga1?1Q0,!7V
(一)学术上有显著成就、学风正派,热心学会实际工作的科技情报(信息)学科或相关学科的科学家、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k3+8R045UE9!5X
(二)热心学会工作,从事科技情报(信息)行业和相关行业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或支持学会活动的企业界人士; s,-5JM9~8Ti,;1d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f26LL94oF9:5Z
(四)积极参加学会的各类活动。 X3:,CL8.3lM9?1v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学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K9=2OO9-2Km9+,t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U5-1Qd3-8TL2~3m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B89Xc6+9Ws9~7X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x3;4Sg7?3xC7~8a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A,~3Uc7!9zA2+7S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07.5FP4-3ax4:4A
(五)决定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u2,Uc4.8Ic1-7z
(六)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M8-1Nr3!4FF7-3E
(七)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 y8~2lS2!2aG9-,r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e,.2rv8;,mc1+4e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H29tM2~2EP,?3K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n5.2hu46MV6.8u
(十一)审议年度工作报告; Y6:1vd7+3Ho3?3D
(十二)决定对违反章程和管理制度人员的处理; B,-3SO5-3vv,;6S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r3+,Zu2-1NK9+1W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E8+7Mx,;5ve,+,O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O,:10P37Dx,?2v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采用等额无记名选举方式,当选人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三分之二。 T82mI5!70B53e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X4=7wX1.2Lo2;6F
第二十八条 经理事长或者60%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r,~,Er7.9XR8;4b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i,;3uK7!3Xk2.,t
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F1+8f05=5Hb,!2G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M1:8iQ3:4xV7.2k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G4-6yU5?,lI4?4j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P5+,Fm,!6Ql,:7M
经理事长或者60%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G6:9iR6+7dS2-2P
第三十二条 本学会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理事长办公会议决定和处理学会日常事宜。理事长办公会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参加。 A3.2mD,?7Ro1+5n
第四节 负责人 b6-8Tn97Dp6;9M
第三十三条 本学会负责人(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C3.2UC3~40n9.6V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r7=3JM4=4JG6;7s
(二)在本学会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J9!4Fn7?7qz1!5Y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c7!2HQ8;6Bp9-7d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组织能力; n5~2Zg33Ie7:7R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学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z8.3hf3-6Ya1!9E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x8-1qd1+5Xv7-,o
第三十四条 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 j8!1KO1+4HB7?,O
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S,?1Zk6+2Ng5-7y
第三十五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H4-,dE6!8jt6=7z
(一)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g7.,BX4.5SJ8!2m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F5=,Ff5:8Pl7+1m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z9!9dn8=7JA5-3s
(四)代表本学会签署重要文件; F9!90S3=7tM67e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u8=1nc6!1fC1+9n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B4+4Ce5?1rC1!2M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z1!5xU4:6yE3;7k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z9:7sE1=4sy1.8T
(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M7!7Vj4?1LP4.1B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J,;2Nu9.4Xw5+1k
(五)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v6;2Wp89Ld8!5S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D79TO,.2NQ7~6E
(七)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r3+7Ns5~7Wo7?4N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f2~6qO68Ew7!7N
第三十七条 学会办公室是学会的常设专职办事机构,接受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开展日常工作中,在秘书长领导下贯彻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处理学会日常事务。 D3-7gw8!4qK7.7x
第三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M4;8Xs5.5eJ18c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w5+3he4.5vf2!3B
第五节 监事会 w,~5Wc1-8bm4=,C
第三十九条 本学会设监事会,监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E86ur9.3bD5-8o
第四十条 本学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J9+1ZC1!6sc,~2o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L4-2wP6=1Fu1:4U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s7-5HS3+7QE3-8T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学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学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y6+7ol6.9lE1+1I
(三)检查本学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H9;4SH6+1Os3+6X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学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T6!2pC5+5VY,;,Q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反映本学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06-5DU3-1Im3:5S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n6=7dO3.3Vf4?1n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k8.3ZI3~9Ny4=,Y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G4-10W3=8Uo4+4o
第四十二条 本学会的收入来源于: s6!9ka9;4MB8:1a
(一)会费; g7;5Bk3:4Qa,.1S
(二)捐赠; y9.9QD7:4Tk4=,q
(三)政府资助; D18lu7=3fH2=5Y
(四)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Y6-,qz2;7nK6!7O
(五)利息; I1~9Qp2~3db4=8f
(六)其它合法收入。 c6?4ZJ,+1dU5=8A
第四十三条 本学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b,;9wP8?9sb2-2r
本学会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A2-3MJ9?3Gy320
第四十四条 本学会经费主要用于: a1+,SC5:4bB3;8p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R1=6MP5:4uR4:1a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N2+2um6-2Hs,~8t
(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D6!8qy36vg,-6i
第四十五条 本学会的资产是公有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g6!9IN9+6Ey7;6f
第四十六条 本学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J87mv15EM9=8p
本学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G5.1ik4.3ja9=9o
第四十七条 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d31UD1?6WS2;,O
第四十八条 本学会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0,:9ry6.1PX41s
第四十九条 本学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l5~8Cl97bm,.,o
r9.3Yi1!4uG370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j2,JG8.5Nr1-8D
第五十条 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q3.5Ac,=9Ly,?,N
第五十一条 本学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T2~9os,.4Np4!4z
q4~7OM,?70m5:8h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j9+1iQ8=2vU5+8r
第五十二条 本学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X7+3zD6=2cj3.7T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b2~3Qy3=2Zw8:8E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C6;7yc41Oo5~4p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M1=1zN9=9On7+5S
(四)自行解散的。 h,~1dy9.8cA3?30
第五十三条 本学会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 079iU9-7fq2;1N
第五十四条 本学会终止前,经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g,+4pM2-6Xg9+5W
第五十五条 本学会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A26tA6?4yX51j
第五十六条 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b6.3Jh1+9hy,=5P
o6?3MX4+1ZF8~1l
第八章 附 则 Z8?7Lc9.3AI8+9l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经2020年9月8日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f,!6pE7:9OW6+7q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学会理事会。 z3=,bC2:3rK,.5Y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Z5;3Np2:8oX9!3n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