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清丰古称顿丘,三国时曹操曾任顿丘令,因隋朝境内出大孝子张清丰,唐大历年间,钦定更名为清丰县,是中国唯一一个以孝子之名命名的县,被称为“中国孝道文化之乡”。1979年1月,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恢复建制。办公地点在原县委党校院内,1986年搬迁至县城护航路中段路北,2005年搬迁至人民路西段路北。近年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在司法为民中坚守初心,在司法办案中担当使命,持续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未成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示范点、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一级达标规范化检察室、 全省卫生先进单位、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优秀帮扶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H9?5DL71qY3~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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