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文化馆简介
潜山市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8月,系潜山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节点,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多年来,本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公益性的办馆方针,积极弘扬主旋律,立足全市、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文艺骨干,辅导创作了许多深受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丰富和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推动了县域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 o9=4ir1-,RK3?7f
潜山市文化馆现有员工9人,专业涉及美术、音乐、舞蹈、摄影及文艺创作等。现用馆舍800余平米,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已不能满足社会文化需求。市政府已将新馆建设列入规划,一个硬件达标、功能齐全的文化馆大楼不久将矗立于政务新区的市民广场。 M5.8pr4;3m05-5k
社会职能与工作任务: q1=8kN,?4Dv4+5W
一、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两个文明建设、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w5?3Fd1;2Ff3;,F
二、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科技知识讲座和展览、游艺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成为吸引并满足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并承担对乡、镇、街道、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俱乐部活动的指导。 n7?3So8:9aB4;8o
三、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人才。 P1-1Hq6.6Gt7:9Z
四、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业务干部要完成一定的创作任务。 o,?7UT4-8YR5~6n
五、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资料)。 025an2?1Hn35H
潜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简介
潜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09年4月25日获批准成立,标志着我县非遗保护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潜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潜山县文化馆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b8+4UU2!5Rp2:80
潜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M9~,Jh1+6rS,:8t
1、宣传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 t,=5KI8;8fT7~9W
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指导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掘、整理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建设; N5=4Cf7;3lU8+3D
3、承担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业务指导,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有效传承。 D3.,og7.4yt,.1d
4、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组织实施“文化遗产日”相关活动,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 V9:8Ih7?9wV6?1C
5、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承基地等业务建设,指导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工作。 v1.5RF2=,Db3;7z
6、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交流,编纂研究成果,开展专业人才培训; i2;2YO4!8MY5:1u
8、完成文化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g8.9rB2?3r07.3x
潜山市历史文化底蕴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现有国家级非遗名录1项,省级7项,市级9项,县级2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9人,今年再次成功申报省级传承人4人。 m1+1me1~7hC5: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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