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粮网(泉州市粮食行业协会 )简介
泉州市粮食行业协会成立于1997年1月,系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理事单位、福建省粮食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现任会长林书育,系华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中国侨联委员、福建省政协委员等职务。协会现有会员255名,是由泉州市从事粮油及相关产品的生产、流通、贸易、加工、储藏等业务的企业单位组成的行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v9;,dv9:3Ov2;,Q
泉州市粮食行业协会在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泉州市民政局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在泉州市粮食行业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及服务、自律、协调和配合的作用,为泉州市粮食经营者和城乡消费者服务,积极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是配合政府部门举办粮食安全、粮油展览、展销交易、科技交流、咨询研讨等活动;二是组织会员企业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制定行规行约,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行业管理,搞活粮食流通,充分发挥粮食行业群体优势;四是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五是统计汇集粮油信息资料,发布行业信息,开展信息交流。 N9:7Wp5;2iO4-8c
长期以来协会秉承公开公平、民主自由、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为全体会员办实事、做好事,努力把协会办成“会员之家”,深受会员的喜爱和拥护,协会队伍不断壮大。同时,协会为上级部门主动分担行业管理应有的职责,在疫情期间保证粮油市场稳定、应急保供、引粮入泉等工作中取得了丰硕的业绩,为泉州市粮食安全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得到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表扬,受到中粮协、省粮协的高度好评。 R4!5bJ3.6cI2?,E
协会章程
泉州市粮食行业协会章程 g5~7OZ2;7FU2-6X
第一章 总则 Z3!9ar7?7cF,:4n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泉州市粮食行业协会,英文译名为FUJIAN QUANZHOU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GRAIN SECTOR,缩写为FQAGS。 Z9?3sV9~,Et9-1e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由从事 粮食、油脂、粮油食品的贸易、加工、储藏、运输、科研、农业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g7=2Ca7~5IP2~1J
本会的发起单位为泉州市粮食局、泉州市粮油开发有限公司、泉州市金穗米业有限公司、泉州市华昌粮油有限公司、泉州市恒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由泉州市粮食局捐赠三万元。 Q5!8Om5;5RD2+9f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泉州市和周边地(市)。 L7.2Qq,;5vz4:6o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据市场经济规则,在粮食行业中发挥服务、自律、协调和监督的作用,沟通行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维护粮食企业合法权益,推动粮食行业深化改革和协调发展,发挥粮食行业的群体优势,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性规范,搞活粮食流通,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为加强各级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控服务,为振兴泉州市粮食经济作出贡献。 m4.9PA5:5vn1-4k
第四条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泉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泉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业务指导。 a6-2do65Yx5?6z
第五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长。 08+8EV5;5RH1;2z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是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花巷新路埕一号。本会的网址是:www.qzlw.net。 w91nY9-9LP,:6P
第二章 业务范围 M3!,QA6.2vN4~8q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B1+5Oe8~6MU2?7a
(一)协助市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规范,对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建议,促进粮食行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O,!1Es3.,Wy7:7V
(二)组织会员学习国家粮食生产流通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粮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s9+7xk,?3Df4.6f
(三)总结和交流粮食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T,=7Wc7=2fv8+,D
(四)调查研究粮食企业在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合理意见和正当要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l1.3Aj7~4oY6!6Z
(五)根据粮食行业的特点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性运行机制,督促和组织会员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保证商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维护企业信誉,促进企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利益。 E5=,gD2+,Jv2~2Q
(六)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和粮食行业的实际需要,引导企业合理定价,防止不正当竞争。 G4;4ze8!2zl5.5s
(七)结合粮食行业特点,建立信用评价、失信惩戒等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增强企业的诚信和守法意识。 W1~8KY3=9za1!8k
(八)协调会员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协调会员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利益。 v9?1ny5=2bG6=2s
(九)建立信息网络,依照有关规定建立粮食专业网络,创办刊物,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e4=1Xn4=,Cx8+9S
(十)开展或参与组织粮食企业的技术协作和技术交流,举办区域性的商品交易、技术转让、产品订货等活动,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主办或承办优质粮油产品展销,放心粮油宣传展示活动,认定放心粮油企业。 v5:7Mf6;1b01=5O
(十一)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发展国际(地区)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与国外同行业组织建立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国际交流活动。 l7.6vx4.1Yf4=1t
(十二)开展或组织参加各级业务培训,提高会员单位的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l5;3JN2?,0Y9?7P
(十三)为粮食企业提供经济、技术、法律咨询服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调解会员单位之间的经济纠纷。 L4.7kS3.2gZ6?8c
(十四)组织会员单位参与社会慈善公益活动。 N4?8ng9-8gJ4?6r
(十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n5~2Ns9:5Ee9.4e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R6~,Ac2!8PG9;8W
第三章 会员 k3-2wF,+,YH7+1N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j,=5lx2?9xg44P
第九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s9:,Xh9!4AM7~,b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t6+7sj7.6qU8-2Z
(二)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 x,.7oJ51yP8-2G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n,+6Eg6;2YT1~5f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K6:9oX7~8yI4+8O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J11zm35Dr4=2v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v3;7zf3:3Dj,?8K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b3!5JK,:7aL4!7P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W7=8Gh28nM98C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U3:8Fz9=6uz1-7j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E,?9qN4-4HD68h
(四)参与本会评比活动; B6=5MD7:6hS9:1t
(五)入会自愿; B9!8KC,:2xQ8=5M
(六)退会自由。 u5-7fO1+1iK5!5p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U2=4Gd3:8Me7+8a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T56Nd6:4iA8?9r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w2~3hu8;2JH2=6b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R7=1Eu6~7Sy2?9G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P1+8fG8?9vi4+3V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u7-2Ux7~1mi1~,Z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G1:7MV2:9lP7-1V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予以除名。 r7-9iW6;4Dw2+4Q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y4;8eo6.1hl4.7v
第十五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q,~7Qq8:6JD,!4I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i1-8GJ2=2cT9-4q
(二)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h4;7Xc1=1be1?2C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F9.2Yz7,tY8-5a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9=4wN2.4xR5!9u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q6!7sl8~3Al2+,e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C6;4wc2?2uX9.2C
第十七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Q56Hm5?6aJ7!3f
第四章 组织机构 u1+9Bi8=2Yi5~5J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H8=,Dh9!2me6:,M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g6?,su,:8Sr1.7f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B9:1YT2!6pY81H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p6!6UJ2+7dA1!3M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 n8-5Nn2+9zO8~8b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p9+3Bz7=2cx9:1h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q9.9Vu1-2PM9=4n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g1?3XG2.,Hh1=7H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g2-7z08!9Qp7;6y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w5-6Cp6+,FN7:4H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p3:9hP5=2FF1:4j
(十)决定终止事宜; P3-1vo7+2Mp5~,e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t3-8ky5?9md9.,y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每3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g,+2ck8+6ng7?1I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c8~3xh7;1Wr9+2W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S3.9xq55yL6~2L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b1+2mf3!8LW5;,E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K9:6Yz6+1Aq5;5T
(二)选举理事,按得票数确定,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 V4~8fI6+6dm2!7N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o8:9Ww5=9bp3:6C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r6+1Ti39Rq2.3J
第二节 理事会 W6+9eB4?9mH4.7k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K5-2WR8!6tO8?2v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或者会员代表的1/3,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z5=9hA7+7YK,!7r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R8:9Vk93rB2=5X
(一)本人有任职意愿; c6!1Zc3-9uT2+6T
(二)在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 l2~8Ed7.4OL8~6F
(三)热心社团活动。 e5+7UB7-6sJ2-9d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f1!,vl9-1SF7;1S
(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商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提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s8=2Th3.8Po7!,h
(二)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y,=7Ij4;2tP4+4V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b8+4cj5:,ni1,I
(三)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c8=5Ru6.,XL1=7C
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J5+9iR41xr21w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s,-6XU2;,Dt7=1o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M2~1FZ8;,Id2-3q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e6?,at7~7mJ6+7N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v9.8xY1?2gJ5-6c
(四)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F2+,wr6;4dF4;,o
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t3?4pV1?3lk91h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b3-1Cr2.1XL,+8L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q,=2LV9:5nP6-4P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G2.9Yh19Ga4.1s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L3:9FQ8!1Ty7~9g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y9.6lS1~2AR8!3F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m3?,iC,.2ax4;3K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B,1sT5?8cL,;3P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z6~6IX3!7cl3;5a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V4.7Jg3-2ai,:2x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秘书长为聘任制的决定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y25EM9~7eX4:4p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在届中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 1/5; c5!,Xk,-2K02?1X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n7+7LB4;8KC4-4S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g9-4RG9!5Lu5=7h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m5?3zo9~3zG7.2k
(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A6?,IL,-5Fp,9g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K9+2pJ2.6or7-5Y
(八)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F3+9fp3:3bn,+5n
(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D5=6Zw8=2Uu9~3l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J3=2z04-8bT8!,o
(十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等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 f9~7MX,~1dA5=4K
(十二)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J4:4eU,:3Ew1?6X
(十三)决定名誉会长、顾问的聘任; r7~6tP2+,CO7:8n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V6:1Hy4=9KT1!6k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x3.7Ts6.8xB2+6c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08!3gs8!5Cs79b
理事每届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U8?5vk2?9cE33O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适用于设立常务理事会的情形〗 H2+,MP2=6Nt,.4C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适用于不设常务理事会,负责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的情形〗 N85xD,?6oa5~4H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适用于设立常务理事会,负责人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的情形〗 i2+8cJ4?2Ww6.1r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适用于不设常务理事会,负责人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的情形〗 N52Ua4+3uu58D
聘任、解聘秘书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适用于秘书长聘任制〗 C5!,gu8=3Uu9=1Y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y9!,Gm8~7Qq,~2E
第三十条 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r9.4nH6~2QA5:2X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以下事项: J87nb,.4Mq4.1v
(一)负责人的调整; r9:3cv44qV8?8L
(二)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i89le6.8Kt1-4K
(三)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x1,Mp7-5td5=1V
第三十二条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y7-5Xq2~1Wm4-,y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F2-1Fi6.4PH1.9z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o74Mf4=7qs1;1h
第三十三条 本会在条件许可时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e,2oP3!6dz6.8K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Y6!6VS2-9pB9+4d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X2:3AF3!3Pu9;2i
常务理事每届4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08.6tD5:2Pm1!6g
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N2:6ka1+2Mk9;3g
第三十五条 经会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j5+8BC3-5Pt1?,t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e5~9Yp4!5yf2!9e
第四节 负责人 v6?8uO9.,Xx1+3N
第三十六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20-30名,秘书长1名。 k1+3EV,.5GH1,p
负责人总数不得超过常务理事人数的1/2(适用于设立常务理事会的社团)、负责人总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适用于不设立常务理事会的社团) i2!1zP3:2yZ54d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h,=1pV56Ho5!3a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L5;8zk7;8GE8=6c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n3=4xu6:7Pz1;4v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K3!8sb2~3cy51W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i8!8eH4?,Io5=6F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H1:8Xf4;1ut2;1W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w38Hu5~2Um1+,T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l6:7wp,=,la8~3P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X6;,Qk9.,Eg2;7Q
第三十七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 Z6-9Nk,.5JF,4P
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 W9=1eK9:5bg,?3A
第三十八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R8.5LD,;6ct8?3C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s1;9LL2!7ee95g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b5~9mU7~,eP8;9c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S7=4XN1:2xZ7+7e
第三十九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F1?5hc8?2wt,9H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d5+,wu3.4lv5=4K
第四十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t7=5wp5-1s09!7F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l9+3u03?2hf8=2U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O2:9Ms2-6TB3~2M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t2!8pn8=3MX2!5w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X1!,Nb1.5DA1.5r
(五)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N5!8It5?3cg5?1q
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推选一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P8?,aX5,Uy5!8U
第四十一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f5+1Zp5!4yN,+6d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D7,VK11up4+7v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v52cr,+,WU7,J
(三)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l9=6bN2:80e2=,I
(四)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Q3;1jA8!5fC8=,z
(五)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v4;4Lp7~8Ty8-,x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v5-6zo6=8zM6+1j
第四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出席会议成员核签。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10年。 D,:3xY2:8td,:2V
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T91uC4:,tJ5:2j
第五节 监事会 09-5Dx3?8zl9+3I
第四十三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3名以上,且为单数〗,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2名。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e,?2hL3=7bP5!8m
第四十四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d6+3Vc5.90D8.9d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v9=1xs6+3iE1!5q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d3.8rt,:3Ke4=6E
第四十五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j8+8kx22Ss2?1i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e1:4QK,!2BY7:4U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n8:8Kr8:1ac4!7g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决议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D2=9YQ8:9qi,!4y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l350L,~6Ky2+1E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w4?4fd3:8rL4~2f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L7?5PV6.9WJ71J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w5~3DP3.4Fi6~,N
监事会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B6?7ta9;7qG3:5O
第四十七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09+6gB79hX9!8R
第六节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B2?9KS2-6Ga9=1K
第四十八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T8.8yI4=9Fi,:9O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f,:3FN8;2uU,6B
第四十九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y18hz6!8DD9=2D
第五十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H,?5j03;6Ib6~4D
第五十一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A6-6Wn,:4fZ5-4b
第五十二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Z,-7cE3~7fy1~6s
第五十三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Q1!9Qe,+1pe1-6o
第七节 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F15OO2=5aw8.,0
第五十四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代表选举办法》、《会费管理办法》、《理事会选举规程》、《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规程》、《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K6~5Qu,:9eu7.,H
第五十五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f9~1sV3?6DV93R
第五十六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应及时向理事会报告,在覆盖本会活动范围内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V,9WA3+4I09+5S
第五十七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j,8Sq1;7ff6=6d
第五章 党建 i8:9Rl3!3zN1~3W
第五十八条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q7?3Im4+7uf9.2B
第五十九条 本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成立党组织后,应主动到就近或所在社区报到,与社区开展共驻共建。 v3!5Ri4;3qb5!2p
第六十条 本会党组织是党在本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能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本社会组织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f,.7PI9.2Wn3?5t
第六十一条 本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党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本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U7!2dd4~5SF6=5R
第六十二条 本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S1;6VL5;5ji5-,N
第六十三条 本会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优先推荐社会组织领导班子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的组织以及纪检组织领导。 h16OD1-4sS2.70
第六十四条 本会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b6=5OY6:,cc7?6O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D42Xq2.5QD1!4g
第六十五条 本会收入来源: A,?2BH8?4AA46V
(一)会费; H9?2r08.6lA,5o
(二)捐赠; F9=9bK2,fb5.5M
(三)政府资助; r6+1Kh,!,Dn3.1W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Q,-1rv3!3mR6:8S
(五)利息; B1;5TC6!4xJ8:9w
(六)其他合法收入。 l,+2my3?4ke6+,g
第六十六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 P4!4Hk2?7qd2.8W
第六十七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p3?7qc3?4UO8:3M
第六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W9=2Ik8+4DL6+1L
第六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a6+5Xs3+4Js1~3g
第七十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j6:6Of6:3Uo8?5m
第七十一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社会团体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 Y56ES3+4aA8.4L
第七十二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y7?6F07.8WT5~,V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会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本会发生违法行为或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a1~4Sh4.2kw6?5T
第七十三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O51Bk7?8KI51P
第七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S5=4ny4;2Lz,~8g
第七十四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W5.8QU1?1rw3=6z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或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Q5;7nN2+6UZ5=3L
第七十五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g5:,uD9!9MR1?7H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b3!4Dk1!8ZE7!6k
第七十六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W8+8yD,7OU4~,Z
第七十七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f2?9BR8+,Dd,=8K
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N7?1bz9~6ul12R
第七十八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m6.9ZV1:,bL5-1F
第七十九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Q4;3tg,=9pU8-8M
第八十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03?2pO3;9Hz4=2a
第八十一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A6,eY7+8ii7-90
第十章 附则 I2?,nc1~1qw7!4c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经2020年10月17日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Q7=4Pn1?5zm,=9V
第八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w5.2FA1?1dn9-7y
第八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z,~7wW1!3Dr8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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