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人大网(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基本情况 M7~2co4-8Ll2;5D
1986年10月,原沔阳县撤县建市成立仙桃市。10月18日,经沔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将沔阳县人民代表大会改称为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将沔阳县人大常委会改称为仙桃市人大常委会,沔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即为仙桃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h86Yv5+,YF6:7Z
1986年10月,仙桃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将原沔阳县人大常委会设有的6个办事机构保留并更名为6个办事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1988年9月,仙桃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撤消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1997年2月,仙桃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农村工作委员会。1999年3月,仙桃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议修订《仙桃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时,将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统一更改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2002年7月,仙桃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将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同时增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2004年2月,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市人大办公室老干部工作科更名为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级别为正科级单位。2005年7月,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仙桃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公室,级别为正科级单位。2010年9月,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仙桃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和预算工作委员会,级别均为正科级单位。2011年8月,市编制委员会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城建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U82DT5!8kO2=,o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核定行政编制28名(不含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公用编制)。其中: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2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信访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老干部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农村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城建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另核定工勤编制10名。 b,!9CL5!4S04-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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