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民国28年(1939年)9月16日,合江县地方法院内设检察处,负责侦查案件、提起公诉、批捕人犯、执行裁决。设首席检察官1人,检察官1人,书记官2人,直至解放。(资料来源于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12月第一版《合江县志》) j1!8EU9.1FL6.2H
1951年建立合江县人民检察署,隶属四川省人民检察署泸州专区分署。1954年12月1日,更名为合江县人民检察院。1960年隶属宜宾地区检察分院。1975年1月17日撤销县人民检察院。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新中国第三部宪法,重新规定国家设置人民检察院。1978年10月10日,合江县检察院恢复重建。 N95bg1=5yp9.6s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56名,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检察人员51人,事业人员3人。其中员额制检察官20名,司法辅助人员22名,司法行政人员9名。分别占政法专项编制比例为35%、43.8%、15%。现有党组成员3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 J2~2Oy9=1aV7!8y
泸州市合江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办公室、政治部(加挂司法警察大队)、综合业务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8个内设机构。机关党委(按照县委有关规定设置),下属事业单位合江县检察文化信息中心,并分别在榕山镇、九支镇设有派驻检察室。 b3!3tb75Dq5: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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