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房地产商会简介
顺德区房地产商会成立于一九九八年一月,本着“加强房地产企业的团结和协作,规范企业行为,促进顺德区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的宗旨,致力于成为加强房地产企业与政府沟通、联络的桥梁和纽带。 o2:,x02?1CB9+1P
顺德区房地产商会是我区房地产开发及相关企业自愿联合组成的民间组织,已成立了二十三年,顺利选举产生了八届的理事会,会员不断壮大,现发展到一百三十多家企业。商会的主要工作是:1、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2、加强行业信息沟通,收集和向会员提供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信息,交流经营管理经验;3、反映企业诉求,解决行业困难;4、组织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考察和交流活动;5、组织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展销活动。 S,.1o06?6JN2!,A
二十多年来,商会切实为会员服务,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意见,为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了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定期组织行业进行税务、法律、市场营销及有关房地产等方面的培训,并先后组织会员企业参观考察了国内外多个城市,学习先进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成功举办了十一届的房地产展销会,活跃了房地产市场,推动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商会还加强行业的信息沟通,多方面收集行业信息,通过会刊、微信平台和网站等及时向会员企业提供。此外,还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当好政府的助手。 J,=7QX8-2Fl,-8c
多年来,商会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实践了服务会员的宗旨,促进了行业的发展,受到会员企业的一致好评,政府对商会的工作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充分的肯定。2011年,顺利通过广东省社会组织评估,并获5A等级。 N6:6Bn8?,qz9!4O
( 二〇二一年二月) u2~2Wq49zu9-6q
商会章程
佛山市顺德区房地产商会章程 G5.1VU8.2Df8?,q
第一章 总 则 B3-3ze7~5yx3=5z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佛山市顺德区房地产商会。 s41hx14fK6;5n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是佛山市顺德区内“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与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自愿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行业性的社会组织。 C8+9As7~9dn9+9l
第三条 本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为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顺德区工商业联合会的业务指导。 f8~5mA1:3oH56K
第四条 本团体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o6+5Hl14ZA7-8M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4号楼1607、1608。 h8.9zY5!1kO5~2q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b9!1QZ3-3kG,;,A
第六条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团体的宗旨是:团结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市场交易的企事业单位,联络友谊,协调关系,规范竞争行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高人民的居住水平作出贡献。 X72bX,;5wB83R
第七条 行业协会应当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根据需要可以从事下列活动: F5?,Si6-9Os3:7K
(一)组织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编辑专业刊物,开展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展销等服务; E8!4ol5.4yg8?9S
(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 Z,.6Bt7!9QV2?7c
(三)接受与本行业利益有关的决策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P6?2fc,;2tl130
(四)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h4+9SM4:,OQ8~3r
(五)参与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 C,=3ZN7-1sJ8;8W
(六)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 o3:7Bf5~9bg9:9S
(七)组织会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o5?5yO5:9UZ5~8x
(八)开展行业协会宗旨允许的业务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b66rm9-7RT1;3g
第三章 会 员 P9~6Ba6?3Dn3+1g
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联的经济组织。 g33ce4+1Gp5!,W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y4?8bJ5.3iL3.6V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M4!9jp3?8hb7!2w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r,.6E0,:5nQ25J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c32aC2.8zB9!10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O,~3Et9~7Hy6=,l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B6:3Aa5!,kP79A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L6.3hx6=,BW3=2v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w,?8GE6;5Nh7?8n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h1:9EY4;5aA72o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T,=,XZ5;9Q09!5K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团体活动、接受本团体提供的服务; P8+8Uh9-4MT5!,B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P4:9EE3=,VD52K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k5:8sp3;8We1;2v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F8.1yM9?5kT7=1o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x5;7Qz4.7ys77g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R3-2cS7.4ET1~8h
(一)遵守本团体章程和各项规定; C74GJ6?7zt4-2b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l,!8Dk9+5YQ5;2y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L8.3wa7?7Mu18C
(四)维护本团体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p3=5PP5~3OT3~4Q
(五)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Y,!8aR8-5rA4~7p
(六)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D77uO9!6Pv8+6q
第十三条 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 R42Kb14CM7!4R
(一)入会时需交纳一次性会费3万元(赞助费:视该公司具体情况而定); g3?80m4=7Ws4~5W
(二)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每年交纳8000元; E5=5Pe2~,NR3?9z
(三)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x7?5Ur6+7Mw4-6P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拒不交回的,由本团体宣告作废。 t1:6LA7!,gE,+7t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经理事会确认,本团体取消其会员资格,退会不退会费。 l,~9SE,~6B01!8d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团体章程,将由本团体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07.8r0,~6NP7-8p
第十六条 本团体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E3!4gy8?6Bx4;7t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M8+3Jq,;6Po1;2u
第十七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其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D2+8qS8+2wN8.4M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w6~4wS9+7xG7;5e
(一)决定本团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R4+,MJ5.9Yq59i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长、监事; x43gn8-8Ip4-3a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K2+8Dz,~7fP8+8W
(四)制定、修改会费缴纳标准; f6~1Bn,,Bf6+3Q
(五)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a5-6fx3:8Iy2!6U
(六)对本团体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Z,;2XS,?2wT6.6r
(七)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Q,!,vA,,EN7!6A
(八)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v3=1Rb5~8yi8~8e
(九)决定终止事宜; A67la3;7Gg3;7p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b3+9Xp6~3wA18z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L9=3hU8!3HH5?1y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2/3以上出席,其决议须经全体会员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x5;3Jd6.1rn,:,W
会员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n2=50I4!8tn6-6L
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O83ng5;7sL5=9h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本团体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为奇数,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数的1/3。 V3?7As9=1PK3:1S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V4?3aw1-8nd7~1j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Z58dB7=4tC2:4s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l52xm7?5dn3-9C
(三)决定本团体具体的工作业务; H4+7ew8.6jt48D
(四)拟定本团体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u2;2bP3-5UC3;8H
(五)制定本团体增加注册资金的方案; Z1,ok7=3sa43c
(六)决定本团体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本团体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u5-7jF5;1cj6:2m
(七)决定新申请单位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Y1-4Cd6~8LF9?3S
(八)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本团体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H4;6BC6+2qX1=2y
(九)制订本团体内部管理制度; G3=1OL,8Dd7-3X
(十)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i3~,Or3;4Py7?9v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重要事项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重大事项须无记名投票表决)。 O9:4Ew9;90F8!7x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c4=2Mp1.6ib7:4L
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h9;9vE72pE,:2x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也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l7;5SG3~5wX2!5M
1/3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b9;2Ak7.,jL2!7C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设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1名,监事2名。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I6:,Eb99tC1;3l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C,;3gk7.1Xf3-8g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监事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N,:4kE,;3BX3;1U
监事会的决议事项应当做出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及记录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可以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些说明性记载。监事会的决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妥善保管,并向全体会员公开。 D,:1IV2-3Po8:6V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V5=1Bw2:,eg8~3T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T,:5ZI2!6aP84j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Q4:6JP8~2oi3~6C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U1!9GN2.5qR3?9D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c9+3Qx1?4wM3?3a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y41Jf9;1xw,~9L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z7?9hk3.6rf8?6g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法定代表人由本团体会长单位代表担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y,-8dz7;9fO3!1U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设秘书长一名,采用聘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理事会享有对其聘任权,列入第二十二条(八)中。 G1.20g8.6Xp,?1S
第三十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会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O,;5ca3;8Xo1!7T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d8-4Vt1,Jq2+3w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U8-5yx3?9AS,?9g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B2?9NS3+4Om2~2L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u7~2pX8?9Dn3?2m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y,-5Db2=2OJ6.7m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t3!4As5.5KK6:9u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L9!4WL4-1UW8!9j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E7-6mz,7hm2!3s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e2-5bR1!9JL4~7x
(五)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解聘,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 C3~2Nn4!9cb,=7v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v6-6lN2~3ty9!4F
秘书长列席理事会。 L6+1HI9=9ZL65K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H,!9bn1~1s08:9Z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d3?6Vt98rr7:3F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参会人员资格确认、程序和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A8~30t8?4ww1;5a
(三)检查本团体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h9.8qz74Cz1;,j
(四)监事长、监事列席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确认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合法有效性,有权向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 e4!6Zk5~2Af6:9c
(五)依法依章、公平公正协调处理内部矛盾,有权提出召开理事会协调有关事项表决议案,并维护当事人申辩权利; d,:6hA5;,Vy2~9f
(六)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团体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p2?4nV2:1zU1;3V
监事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p8?,zc,!,tv5:4J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u5?7ig,=5aT9~,z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D4:2Bs5.6hb,!3C
(一)会费; N89h09;6WG6~8i
(二)捐赠; o39yZ8.3Pt4-5P
(三)政府资助或购买服务; P6!2ip,,0l2~70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p9~4cL8+9QV1;5C
(五)其他合法收入。 m4;6tE11Up6~3x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大会公布,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检查。 x7~9rh79uu6;4L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j2=3KX9!9WN4~3H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本团体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本团体应及时如实答复。 Y3=9dE6~5GA6.8x
捐赠人、资助人对投入本团体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F9+9be1-4Go54p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L1+6TN8?7hn5+1T
未经会员大会批准,不得以本团体名义借债,不得将公款借给外单位,不得以本团体名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w1;4jK4-7XD4:5g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长、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本团体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O7?70t4:10g5;30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h8:8DZ8~5Kb7.2O
本团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S,9sW3!9rR,3g
第四十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s7-3GV2?3kp,.8a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T5=7Pv,:7RR2~1A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t7.4cK8~7ee,;5M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M94Zz8=8Gj2-3m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D5?,nL3.9SH3-7l
第六章 党建工作 k4.9uo5~,Ff4?3d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按照党章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规模较大、会员单位较多而党员人数不足规定要求的,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以建立党委。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变更或撤销作出决定,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审核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指导做好党的建设的其他工作。 X4.20U9-6rO4?4X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责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 a3~9eu2;2Ku2+3L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X6.5Te6-5vP6-5l
第四十七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r9.3qJ32CR7;5J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经过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在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S,3Mt7.6kl64y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F,-2hT4~8nm2-9e
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d1?1xl,?90o4?4e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h1=6BN5.3vx2~3Z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g4=8Nb79Aj5+,q
(三)本团体发生分立、合并的; h6.7mQ3+7UZ8=1c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K5~5ef6?6jg2!4T
第五十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E3.9zN8,fI3;5e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团体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o2:3KD6;,Tz8=5I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t4+6Vw4:,bE2:4D
第五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G7?4lu3=8jU9-,D
第九章 附 则 T1!9gU4;9Yc8~6n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经2020年12月30日第八届第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f2.4tP1?,Lc,;3f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c8=6QC6.8op7.4z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2012年2月16日通过的章程同时废止。 I2:1Cn3.1Zg1?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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