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简介
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以下简称自动化所)成立于1978年8月,为山东省较早成立的自动化研究机构,山东省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 Y5-90S2~3sv8:6Z
自动化所现有科研创新团队7个,拥有山东省汽车电子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机器人与制造自动化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汽车电子工程实验室、山东省汽车电子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机器人与制造自动化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为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还有若干与国际和社会其他创新机构共建的联合实验室等,是山东省自动化学会挂靠单位和秘书长单位、山东省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和秘书长单位。 Q3?8XB3:5CF4!,0
截止2018年底,自动化所共有在职职工118人。包括泰山学者特聘专家2人、山东省外专双百专家4人、国际杰青专家2人、研究员及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11人、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技术人员32人。 q2-1Ui5-4ch5!,V
2017年科教融合以来,自动化所同齐鲁工业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联合开设了“机器人工程”3+1本科专业,招收本科生40名,在学研究生24人。 j7;2PS2:60y8.1O
自动化所长期致力于自动化技术的研究,在机器人与智能控制、智能网联、汽车电子、智慧消防、超宽带与太赫兹探测成像等领域开展了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g5;3gy7-8WQ6?,D
近年来,自动化所主持和承担了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山东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省级科研项目200余项,发表高水平论文500余篇,授权专利20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汽车先进动力与车载能源系统关键技术及其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应用”获得2016年度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大空间智能消防机器人系统”获得2012年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并成功应用于第十一届全运会;完成了我国首款为合资汽车厂商引进车型按照国际标准配套开发的基于总线技术的汽车电子控制单元,研制出我国首台生命探测井下救援机器人;率先将变频调速技术成功应用于索道电气控制系统;“新型早期火灾预警技术”在冀东油田、广东阳江核电、港华燃气、齐鲁石化、国家电网等得到广泛应用… A3.,Xv7.7FC3!9n
新时期,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将努力建设规范高效、和谐奋进、环境优美、具有强大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特色鲜明的现代科研机构,为山东省科技事业的发展、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7=6ew1~,tR8+8H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科院路19号 Y4-4hE9+7sN6-5D
研究所章程
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章程 R,?4kW96Cl,:4k
第一章 总则 v2+1oq7~6g01:8Y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04:80k1.4dN4?1U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 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A1!8kC6:7yc1!6r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 事业法人 S6;9uf1;3qn8+1l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 济南市经十路东首科院路省科学院内 N8=6fn37DS6;9t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 财政补贴 q4?1Rg5~9wg,=4I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5462.5 万元。 L92qM9?7wJ4?3H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 山东省科学院 U,!9fS8.7XV7:8Q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 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k6~9mR5=7Ux,-2d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g7!,cm86id9;8i
第九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面向山东省乃至国家经济社会重大科技需求,致力于自动化科学与技术领域的知识发现与科技创新,为山东省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与决策咨询服务。 j9~2OV2=3qH1:3O
第十条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包括: A7~2c07~8js71G
从事智能控制、汽车电子等先进制造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相关成果转化;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建设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平台,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承担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任务。 B5?2jT5;6NO4?9L
第三章 组织机构 Z,!3OG3:3M09:7Q
第十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 O1:4Kq,~5Xf2?5j
所长办公会 ,参会人员为研究所行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所行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产生方式为山东省科学院党委任命。实行任期制,任期四年。 s,-5kD2:5xy8!3l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P1=3cb6~6RR9!2L
(一)按照山东省科学院发展战略和总体部署,面向国家、省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前沿,决定本所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W7~,dN2=9Bg51Q
(二)执行山东省科学院管理制度,在国家、省的法律、法规和院规章制度范围内建立符合本单位发展的规章制度,实施有效管理。 V6~6QN3!3Wv1+7u
第十一条 山东省科学院指定的单位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N2:7nl,~7rJ2,Q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与山东省科学院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职责任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O5.50c4+5YZ7=6i
第十二条 本单位设置 政工人事科、 财务科 、业务科、办公室 等4 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H5:3sx84BS51m
负责本单位的党务、精神文明、人力资源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负责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及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及平台管理、对外交流合作、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本单位公文收发、印信、文书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等行政管理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 U2=6pg2:3DM7.,P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L1:4Yk9!9VM4?4k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T7:5TL6-6Af7!1Q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q9:20s7~,Ri9:7C
第十六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V7.8CE6!4QE3?5w
第十七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t1?4qD8:8hj92r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c,=9OR65NI2~,p
第十九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C9;7CY6;5HM5~9D
第二十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a1-8Yj5+3JP6!4J
第五章 信息公开 Y2~9qE9!8uB3:,h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Z8-1Ti7;5cb4.7e
1、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e6=9ja7+3kZ7:3o
2、依法年度检验检查的信息; g3+2tf75CB5~9r
3、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 n8-4Me2.1VB7+4s
4、按照有关规定,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大信息。 T,;3iz7+2sF6;8y
第六章 章程修改 E8;8QM6!4hG9-4M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d6=4RS,2gF2~4z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h7~7Yl8?1fI,-6U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u9.5Uz6~9MG5-6a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I3;5TR3+30z6:2B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V2!3Bl4+7EX8=3a
(五)举办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U1:4yi,~4dR39s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 所长办公会 提出意见,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s6-2Ti9:8Lk1:5h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d2~7cK6;6Km4~5N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D5:3i05-4fh2~,D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I4?,Ot1-5oC1;5X
(二)合并、分立、解散; m7+6WZ9.1DA4?7Y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X,:5Sb31wf32R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Y3-6pQ8?7tk9.8t
第二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E6:8MV2-8qp3:6w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 W6=8Gq3-4ec3:9y
第八章 附则 l9+,jt4-,NI6?4M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 2015 年 6 月 24 日 所长办公会表决通过。 n9:7zq1.6bD2.6r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F4!5zN8~9EL5:,v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 所长办公会 。 f6=6vf2?8NR4=1h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b3+3rf8?4XD,: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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