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简介
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曾用名“顺德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成立于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八日,是顺德辖区从事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机动车维修相关联行业的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社会组织。现有会员单位近1500个,其业务指导部门是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 F8~1qt8+2cn7;1T
一、协会宗旨: c1!7Ms2;9jt4:8b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协调争议”职能,广泛动员、组织、团结会员,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会员的要求与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的联系与交流,组织各项专业培训,为推动全行业的技术进步、科学管理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n4.9Mw,;,rg2;7h
二、协会主要职责及任务: G5?1IT9:2eO9!,o
(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教育会员遵纪守法,自觉接受和拥护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 z6.8Yl9?8bj69c
(二)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实施行规行约,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经营管理行为;深化诚信建设,积极开展质量信誉考核活动,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倡导行业正气,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f2.6EA9!4mp,4u
(三)开展行业调研,收集、统计、分析行业信息,提供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及行业法规制定的依据和建议; I1=2gd17JU5;3i
(四)发挥协调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客观公正地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协调维修企业(业户)间的生产经营、技术合作,推动维修企业(业户)、行业内外和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优势互补,促进行业协调发展; E7~4Xm3.5bD6-7j
(五)建立行业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库,接受课题研究任务,依法开办技术、经营、咨询、中介等有偿服务; M5-,FA9+5zx5!1K
(六)为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组织技术开发、攻关、培训、交流、竞赛等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推介经营新理念、新模式;开展行业评比,提高行业技术、经营、服务水平; S7=7GX6+3YM9.4I
(七)积极拓展与国内外及行业民间组织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e2-6nM2;8Kk49Q
(八)定期召开信息交流会;按期发布行业信息,依法出版行业刊物,建立行业网站,传播行业信息,宣传会员形象;积极与各类型媒体沟通协作,正确引导舆论,扩大行业影响; o7.8eD7.1sI3~3X
(九)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及合作联动机制,反映会员和业内经营者需求及困难,努力发挥行业代表作用;协助政府职能部门维护行业的稳定发展; h,-3Ya1=7Fc4;4P
(十)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组织、指导下,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于违反协会章程、违反行规行约、降低质量、技术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损害行业形象等行为,依据合理、合法、公正的原则予以惩戒,维护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X3-3AH,?6vu3?7w
(十一)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授权或委托事项,参与行业内培训、调解、论证、鉴定、评审、查处等工作,完成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委托移交的各项职能工作; O,.7fa6?7Fo3~7K
(十二)提高会员企业管理水平,引导行业落实政府环保治理政策法规,在行业中推行环保节能技术,履行环境综合治理相关职责义务; r1?9AQ1!8FP78L
(十三)依法开展有益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其它活动。 c9!7kf1+6MH,:9c
协会章程
佛山市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章程 M9+7rJ7-6LQ23f
第一章 总则 p1+4Jo3-1Rw6-7t
第一条 本会的全称:佛山市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 j2.8pX8!9fM7+6E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 e4;8l05~6kV3;4l
本会是顺德辖区从事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机动车维修相关联行业的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社会组织。 Z3.9qA,=,QQ12B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b3~3WK,;2aG2.1Y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协调争议的职能,广泛动员、组织、团结会员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行业的整体利益,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十部委对维修行业的指导意见,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低碳环保,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的联系和交流,组织各项专业培训,为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科学管理提供服务,促进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Y5-8HJ,?6Zn8-5S
第四条 本会登记管理机关为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单位为顺德区工商业联合会和顺德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F71TT92pe8.80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L9+3hc66Yl,-8s
第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国际商业城A区3座2层121-124号。 B,.9xV3;50q4;6K
第二章 业务范围 S7~1YU57Pq58n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W,!2xq8?,xo6;4F
(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教育会员遵纪守法,自觉接受和拥护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 P6;2hf6+9vr6-1E
(二)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实施行规行约,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经营管理行为;深化诚信建设,积极开展质量信誉考核活动,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倡导行业正气,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J6+4WZ5!9li,;5O
(三)开展行业调研,收集、统计、分析行业信息,提供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及行业法规制定的依据和建议; W,-8PC5!8Wh2;90
(四)发挥协调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客观公正地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协调维修企业(业户)间的生产经营、技术合作,推动维修企业(业户)、行业内外和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优势互补,促进行业协调发展; C67jI3:9gM69U
(五)建立行业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库,接受课题研究任务,依法开办技术、经营、咨询、中介等有偿服务; z3:3CL9-,je4?6X
(六)为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组织技术开发、攻关、培训、交流、竞赛等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推介经营新理念、新模式;开展行业评比,提高行业技术、经营、服务水平; G7:8zp5.,qH4.80
(七)积极拓展与国内外及行业民间组织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G9.,lE9-4qo8!,W
(八)定期召开信息交流会;按期发布行业信息,依法出版行业刊物,建立行业网站,传播行业信息,宣传会员形象;积极与各类型媒体沟通协作,正确引导舆论,扩大行业影响; N6;3TC4:2ik6!5d
(九)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及合作联动机制,反映会员和业内经营者需求及困难,努力发挥行业代表作用;协助政府职能部门维护行业的稳定发展; z9.9Qp3+9rW6:8f
(十)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组织、指导下,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于违反协会章程、违反行规行约、降低质量、技术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损害行业形象等行为,依据合理、合法、公正的原则予以惩戒,维护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a2;7Bc57Vr,9V
(十一)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授权或委托事项,参与行业内培训、调解、论证、鉴定、评审、查处等工作,完成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委托移交的各项职能工作; q69IY21kL7;5C
(十二)提高会员企业管理水平,引导行业落实政府环保治理政策法规,在行业中推行环保节能技术,履行环境综合治理相关职责义务; C7.1va4-5jA1~4K
(十三)依法开展有益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其它活动。 R,=9xM9-5oy4;1F
第三章 会 员 y6.6Fz,;9Wr2+6W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佛山市顺德区机动车维修企业及相关联行业的单位会员,不吸收个人会员。 a9?9CG,8vS6!8H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R4?8JP7+3yB4=2a
(一)拥护本会章程; k3~2Uj2+1El3.7I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M4!3yz3=6rJ1:9m
(三)能够履行会员权利与义务; q1-5lu1:,Xr8.2v
(四)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y2:3OW2~1dv,=5D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W5+,Yf5:5sY96p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 H56mr6.4qm5:8U
(二)按规定办妥有关手续; F5+6io7?2VC2~8U
(三)由协会办公室公布并颁发会员证。 r9+3Eq5~3Om5~9u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b,=6ab2~9xg2?5V
(一)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v4=2uy7=7Jt3.7T
(二)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z99cl,:4Tl7!6a
(三)获得本会提供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y8-5qD1=9lX9=4o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h2.8EP55Pz8-1h
(五)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T6.7AE4~6YM1.9y
(六)参与协会工作的权利; X4.8Fm5=5Ud,=9l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f75Ps1+,yv8~4C
(八)对本会提出需求帮助、指导、解决符合本会宗旨有关问题的权利。 x2.6NL,=1ci1;1L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08.5gE1-8W01~4l
(一)遵守本会章程; i1=1JT,+5PK88E
(二)执行本会决议; G1:1hL,~,Ec5-5R
(三)按规定依时缴交会费; u1~3BL8!3lO1+9z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h9=9dK,.6tX9~8J
(五)积极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Q7.7VI,-8Om3.2O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x5?7WX3?6sE8+8u
(七)促进同行之间的交流和协作。 s89Tc,;,Xn,?4p
第十三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r1.6Bb7.6Bw1,g
为了明晰会费的收缴,按经营类别把会员细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相关联行业,第二类是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综合性能检测站;第三类是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包括:三类专项、三类车身清洁维护、三类轮胎修补);第四类是摩托车维修业户。会员按经营类别缴纳对应的企业(类别)会费。 L2!4TG9-3gk5!5X
企业(类别)会费标准: z8=4Xz28xz2!9a
(一)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相关联行业3600元/年; g,!9ej7:5hG2!4e
(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综合性能检测站2200元/年; q9-1nD1?8tr7-4y
(三)三类汽车维修业户800元/年。 a1!7Ep1.9Qf5!8j
(四)摩托车维修业户300元/年。 i1+,xv,!9pB7.7M
所在企业属于多重类别的会员缴纳会费,按最高类别会费标准执行。 F76HT8;7II29j
在理事会、监事会任职的会员参照财务管理制度缴纳职务会费。 03=2Eg6?5ME8~2t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G1-9xD3:,qg7~,Q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或违反行规行约损害本会利益和声誉,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经本会批评、教育无效的,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S7?7Th6=7QP2:,V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W,~8JR7-2vp18G
第十六条 本会由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会员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M1-9XV4+3UI3.3p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N9=4en7?,yG,:8j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O3~2Oo,~8BM5-7Y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 V2~1oC8.5RN1-1Y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W2-1EM9:2Bb2=3U
(四)制定、修改会费缴纳标准; M9=1Bc2=5Vl1;4F
(五)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W3-3No3!9WO1-4K
(六)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N9-,jI5?8zv,=1j
(七)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w,?4fh,.1cH4~6q
(八)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j8!4GO4!6zB1-9v
(九)决定终止事宜; h5.7Kx6~1pu4+30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w1;4vU4!2Ni7-2A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e2;3lY,:4sW9~3O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会员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Y2:6tb8;8HW4=7a
会员代表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代表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p8?4Tg9~6TH,~,q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w7-8xC1+4rS2+3t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理事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为奇数,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数的三分之一。 r9+8DK3-5Jy65n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V7;,Fm6~4Va9=6a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代表大会; D5=6QR7:2ff,+5m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e48Qt2!1iD6;3r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U6~1PE4=3X01=6f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U3.6UX,:4PS,?8l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p98BW2+6UU6!6z
(六)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a8;,gn4?5Si9?4q
(七)决定新申请单位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T6!5xk7=9hQ7+,I
(八)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决定协会各镇(街)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G7?5xl8~8Gi9?7V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I1+6lg,;7GA1=6T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08=4jV6~7gL2~3h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重要事项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重大事项须无记名投票表决)方能生效。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05;7Dg8?9Ji28m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执行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和执行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P,!4KF3+9rU1.5h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内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产生。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人数不少于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职权。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 K8?4mf4+1Tq,5b
常务理事会会议,应由常务理事本人出席。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G2!8Wr1.7lB6!4m
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 s2-5Ra3=4ab1.4d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M6;4ul6+5aV78T
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o5:8Kb19xM3;2q
第二十五条 本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k1+4oI6-,yJ3;7r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t8:5qa9.6zK5:4M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i3=1IJ8!60Z57B
(三)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H2~7pa9;5Gn4.8y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P4.3Fp6!,lf,+2p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t9~5TV7:6kM58D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M5?6WX2~4XO7:5q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K2;8uO6;2GR7?,k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执行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本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d2.2hU1?5we,.3I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E7:4PB1:1Jz1?5q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F5=2FL,+6ui1=5G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i5?4jR9:6nX2-7I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v8;3ww9=2Oj6?9r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g5:4ye1.7TO6!2c
第三十条 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和执行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l4-4vq9!7RP31x
(一)主持协会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b9~3Wl6!5Ts9.3N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算; d1+2uQ7+3qO3:8v
(三)协调协会各镇(街)办事处和内设机构开展工作; 0,+6Tj1:5bj2:8i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协会各镇(街)办事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m9=2Or3?3Uv9!3w
(五)提名协会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常务理事会会议批准; k7~3YW4+9fn7+2b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o2~2aP7=7pg7-2D
秘书长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u14Vv,:7ED5-8H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q7-4Xq1!6ge3!6m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r,~6fi7~1Gq4?2V
(二)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X,:9fq6:,ir75v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y29He,.90C7-7F
(四)监事长、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确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合法有效性,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 H5;,la4!5nd7?,J
(五)依法依章、公平公正协调处理内部矛盾,有权提出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调有关事项表决议案,并维护当事人申辩权利。 r9!7rC3+9cC9:,0
(六)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B91Np6;2cv1.2l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U2.6Jk7-7ku6-6V
第三十二条 荣誉会长、名誉会长、顾问 s8+9iZ5.4iF7-2J
为了本会可持续发展,本会授予和聘请熟识本会业务、关心本会发展、热心本会工作,本人愿意的卸任后的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副监事长以及本行业的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为本会的荣誉、名誉会长和顾问。 j82dW8;10h6~,o
本会授予和聘请荣誉、名誉会长和顾问需经理事会会议通过,并向会员代表大会通报。 n9~5ec3=1JC3:5a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J5;2lg5;3EY6;3n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V7~9YD1!90F61c
1、会费; U1.6AM4-9xH2=2t
2、捐赠; K7:4Iw,:5Cj16Q
3、政府购买服务 V55fF2+10S7?6V
4、政府资助; Q9:9zt8!7ex1+,0
5、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Y1.1cP4.4aW53i
6、利息; m8~6xa6~,c0,,r
7、其他合法收入。 U,~3cU6!,XR6?3O
第三十四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Q9?6tm8?2sq1=4H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C8!6EJ6:5Il3?6u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R6!8td7?9Wm8;,R
第三十六条 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4;6qe9?6UK5;4x
第三十七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w1:1Ml1~4ky8+3d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J8~7yD9=9Um3;7G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t4-,La7~7bA,?2N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R6+50l,.3Ba9~4x
第四十条 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q9?7KT4:7aO5=4s
第四十一条 本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结合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顺德区工商业联合会的要求,于每年规定的时间前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W8=2df3?3tf3+6C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s,-3Uj2?6bw7-2Q
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p44zg,;6Kx8!3j
第六章 党建工作 k9!,CQ4;1nz2!4z
第四十三条 本会按照党章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规模较大、会员单位较多而党员人数不足规定要求的,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以建立党委。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变更或撤销作出决定,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审核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指导做好党的建设的其他工作。 x5.,Hu2?3ux1.9k
第四十四条 本会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责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 r1~3ju7+4Cl4+1Q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i3=,DE2-4pV8.,X
第四十五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a7:4Nj,.7jI3?4d
第四十六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d3!9ss8;4SY3-4A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R1!7um,=3Km,!2D
第四十七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s2:2HD4=4aK35I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K2:4SJ2!8gY2.1G
(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的; f3+6fz,?4nv5-9X
(三)协会发生分立或合并的; X1!4eE6?3mD5.8c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U1~,GD8~3pu3~5c
第四十八条 本会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f6!90i8.9LT2~,Y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d2~2bK2-1is9:1v
第五十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G1-1yP3;40Z6,y
第九章 附 则 t,~8wb5+7AS45c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i,:8dw2~8xq9;8k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C5;9TH,;5Qj5!1u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f2!9xi1,sr,:9q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W7=2MP7~5QH9=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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