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司法局简介
邯郸市司法局是邯郸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j,,sZ7;8Ko3?3a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司法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K2.7qZ4-2ps2?1Y
(二)负责全市强制戒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U2~40z6+3RT6.3M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B34Qd7!9cJ,=4L
(四)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m2=9GL94Cr6~5m
(五)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各行业、各部门、驻邯各单位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r,!8qh7!6oS3+3k
(六)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g19cq4;6qh8:7W
(七)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02.7vr4=4jP4!6r
(八)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m44Wo4+4DG6=8z
(九)组织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a,-,XK1.5xy2:9r
(十)监督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F6+3ip6-1MQ9.,P
(十一)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车辆警车等物资装备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b7;3fR7~1nw9.8s
(十二)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经济财务等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 W6~5CN3;4lO9-2L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Y42aO3:4LA,.4R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d4~2zc8?7lJ9~7B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O5~6QQ74bA,-8l
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接待、安全保卫、督察督办和外事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工作;组织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活动。 e5!6IX6.3uk1~8u
(二)法制宣传处 y,~3Js4+1Zi1:9j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邯郸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04~5KS7~9fp5+1I
(三)律师工作指导处 s34iL,~2Ua3=6i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执业的申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协助管理律师职称工作;指导邯郸市律师协会工作。 s,~6wN2.8Uz3?6O
(四)公证工作指导处 r2;2We4+4yV1+,s
指导、监督全市公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和公证员任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的设置;协助管理公证员职称工作。 R2~7yb,?4vB94l
(五)法律援助管理处 B1.7WE,!1rv7?4R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从业人员;组织、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C4;8MT3?1Fn3~6F
(六)基层工作指导处 u,:4VT7.,XR2;3m
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申报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D,!3AC3:9rL4=8E
(七)社区矫正管理处 j,;5Bg,.9xC85c
负责监督检査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监督、指导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E3~4YA3;6RK4~6s
(八)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管理处 a8~6Eo2?6Ow6~3s
管理和指导全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业务工作;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宣传教育。 o4:7dA1.5Kh1-8h
(九)司法鉴定管理处 k8:9yh1.8Hx87z
拟订全市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报批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承担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和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和司法行政系统高等职业教育工作。 U3.4KI,!6BQ5-7m
(十)计财装备处 a2=4fl,=5WE4?,f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机关和市法律援助机构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经济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 u6:,UO,:,Qh3-3r
(十一)人事警务处 y4-1yp1!3vF9!6c
人事警务处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 h7-4uT,!9Gd,!1E
(十二)直属机关党委 j7?8vU2;,Jk3;1E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v7;4Ba8-7wz3.8Z
(十二)综合处 I3=6VE,5Ss4~9F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督查、财务、网络、安全保卫、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党务、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协助落实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法制宣传,组织开展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编辑《政府法制》,开展对外业务交流。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事宜。 X4!2Zz4+3xp5+6c
(十三)法规处 b5-,Re8;7Zj1!4O
负责拟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对市政府部门上报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审查、修改、论证和必要的组织起草。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对立法过程中部门之间的争议进行协调,承办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府法制办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组织修订、汇总上报工作。负责规章后评估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负责编辑《邯郸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承办市政府规章外文文本的翻译审定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和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P1.3tM,;,uD1-8D
(十四)协调监督处 g11hy9.4vB9-1h
组织或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检查;研究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组织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负责市政府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过程中矛盾和争议的协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宜的协调处理,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调查重大行政违法案件。承办由市政府决定或批准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推进工作;负责审核行政执法主体(罚没主体)资格和罚没许可证的发放、年检、备案;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核以及各类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管理;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Q7.9sC7.6FX2!4W
(十五)行政复议处 K1~3at7:4ah6+9y
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赋予的各项职责;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和由省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行政复议案件中的行政赔偿事项;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 m2=7mw7.6Qz2:1S
(十六)市政府规章译审工作办公室 g5!1Ez1+4kL6~,s
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论证、立法选题的咨询论证、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的论证、重大项目的洽谈等工作并提出法律意见;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提供咨询;负责市政府规章翻译审定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制理论课题研究等工作。 I2+5iY1?3iI3.7F
(十七)邯郸市行政执法干部培训中心 Z9?1XE8.9mH2+4F
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m5-4bv6?7DA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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