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简介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11月13日, 2004年6月韶关市部分县区进行行政区域调整,撤销北江区后,原北江区人民法院工作职能以及人员并入浈江区人民法院。原韶关市曲江县人民法院犁市法庭亦因行政区划变化归至浈江区人民法院管辖。目前我院共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督察室、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1个派出法庭,即犁市人民法庭。 Z4=7VD,!5ep22s
我院现有三处办公场地,院本部坐落于韶关市浈江区帽峰路8号,规划面积1346平方米,办公场所为一栋办公大楼,于2004年11月竣工投入使用,建筑面积4652平方米,共有10间审判庭。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及智慧法院建设的发展,案件数量的持续增加,现有的办公楼难以满足日常审判工作需要且无法通过扩建、改建的方式实现,2018年底,我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承租了位于金港湾商贸城首层面积1300平方米的铺面作为办公场地,将立案庭(诉服中心)、执行局两个部门搬至金港湾办公。 D2+3Ms6!8yd12R
派出法庭为犁市法庭,位于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2号,韶关北郊14公里处,办公场所为一栋3层楼房,规划面积841.07平方米,建筑面积970平方米,下辖犁市镇、花坪镇、曲仁办事处三个镇办,辖区总人口8.3万余人,该庭配备了一名审判员、两名书记员、两名辅警。 C5.5YV3;8Xt1!7e
全院现有人员120人,正式在编人员72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38人,劳务派遣10人。按学历分为高中1人,大专5人,本科64人,研究生2人。 B81Re6-5Va5-7B
院领导6人(其中党组成员5名、非党员副院长1名)。院领导分管工作为:院长刘伟主持法院全面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汤恍分管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审判庭、犁市法庭;副院长杨健分管刑事审判庭、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新科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党组成员、督查室主任罗新雄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定海管理各自部门工作。)专委2人,部门正职9人,员额法官27人,法官助理25人,法警8人,行政人员11人。 o1+7ve3-1av6:9H
在职在编人员中,男干警41人,女干警31人,35岁以下23人,36至54岁34人,55至60岁15人。 C9+7cc9~5FZ9?6w
由于两区合并的历史原因,法官队伍年龄结构整体偏大,平均年龄为50岁,具体年龄段为35岁以下1人,36岁至50岁11人,51岁以上15人。 W1~7mL4:,Xp7-2b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机构组成及职责 u9=7ns6!7zh,.8G
一、机构组成 o6?4ye3:2SZ2=3t
1.内设机构 p2~7SF,-3Gk8-8N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U9-5NO1?6Eo82m
刑事审判庭 k6+8KP1=8DH7?2O
民事审判庭 W2+7Hc1+6Fp5.6T
综合审判庭 i6~1wQ7=8vd4:7i
执行局 u2;9dp4.7jY7!3u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e4~9TF1.,dI,!,p
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 A,.6TQ3-5Js5.9N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S,5Xl6+1Vr6!8h
2.派出机构 P,~1zo8!2SV8;6e
犁市人民法庭 P9:1YN4?4sc47y
二、主要职责 j5=6kH6~1Oh,+5P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u7.1Zv5.7pg8.1X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各类案件一审、执行、重审和再审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审理速裁案件;审查和办理督促程序案件;处理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为来访群众提供诉讼服务。重点明确诉讼服务中心职能问题,在遵循诉讼规律的基础上,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速裁快审等工作,以及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送达、保全、鉴定、评估等辅助性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统一协调管理集中调动办理,真正让老百姓一站通办理诉讼业务、减轻诉累,让法官轻装上阵、专心审判。 I7~3Ho8+1DD7.4J
2.刑事审判庭 b,-3BD5.8Cu7:2s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和自诉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的刑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案件的事宜。 F5:,aO,+3yY,.4N
3.民事审判庭 H,,cz2+6Dl3-8N
主要职责:审判一审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的民事纠纷案;土地使用权出证、转让合同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审理一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审判一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股权、公司、破产等案件。 l58Gl4!6HF3~1l
4.综合审判庭 V6;3il9~7Yd,+5w
主要职责:审查行政机关申请的各类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 S8+,Nx3:6eO4;9C
5.执行局 Y78Ze4?9lZ2!9e
主要职责:依法执行本院作出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制裁决定书的财产;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接受其他法院委托本院执行的案件;诉前和诉讼期间的财产保全工作;服从上级法院临时交办的执行工作;执行信访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执行工作事宜。 f,.1kI42sD9.6c
6.政治部(督察室、机关党委) f4+1Ji8!8cP2.6a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院党组搞好法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负责法官考核、干警晋升、任免、奖惩工作;负责司法警察警衔的审核工作;负责本院计划生育、老干工作;办理有关人事、福利等项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以及督办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工作;督促院领导班子落实队伍管理和监督的主体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履行监督责任。协助院党组制定完善本系统的廉政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本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等预防腐败工作。 W9~1hT49CH2!6D
7.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K7-9HC1=1jW2!5A
主要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和处理司法政务工作;负责院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本院计算机和网络、办公现代化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本院各项经费和国家资产,负责本院机关有关行政事务管理;负责本院基本建设规划和计、项目申请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负责管理好财务、诉讼费、车辆等装备、房屋等设施、卫生、保卫等方面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秘书、文印、机要、保密、文件收发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和办法;负责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协助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押解人犯、开庭审判值班和参与执行工作;负责检查、监督枪支、弹药械具的保管使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整合后的司法警察大队不承担司法警务工作以外的其他职能,坚持编队管理,保持相对独立性,实行年终单独考核;整合前已设立的司法警察大队党组织原则上予以保留。 X3-1wN3.8HG4:7i
8.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l9-5XZ9,DR1:1F
主要职责:综合事务(审委会)、司法统计、质量管理(司法公开)、流程管理、案例指导、司法服务;监督、检查法院工作人员执法工作情况;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监督工作事宜;负责起草本院综合性文件、报告;编辑简报、信息动态和案例选编、情况反映以及专题调研工作;法制宣传报导工作;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法院的请示;负责组织论文评比和有关司法建议等项工作。 V7+,fJ5!8Br7:7M
9、派出机构犁市人民法庭 v2:80Q5-7cl3!8E
主要职责:负责犁市镇、花坪镇、曲仁办事处范围内的各类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判。 b9?7wT5.8ve8.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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