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辽宁省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S8?8WK,+9Ut5;3C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 F,!9lk8:2sw3:9g
(二)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 D8:5TA4~2cZ8;6y
(三)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监狱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u1-4Vn3!5NR2!6J
(四)负责对法律规定可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犯罪案件的侦查。 r8!2sL3!5wi9:1c
(五)对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进行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C8~5Tt9-7vc4;7F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诉讼活动以及刑事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Z5:6sE9?1Fy2~5y
(七)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v9-5NT2-6JJ,+9H
(八)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q1-2Vv9;9il,:8a
(九)负责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v,+6ly2?1qf1:8D
(十)负责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v4?9fv1!3JE3!9h
(十一)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e6~9Eo4?8Jx9:,Q
辽宁省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73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 E8=2Th,?1Tz,~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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