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于洪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基本任务是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V3~9zO8.1Xy6~9z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县(市、区)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 s1+4tx3.,Ss9-,F
(二)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H7=5aA4:2OB3-6W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 d1-1xK5.8lG8~,m
(四)对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进行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f45JU9=1mv9;,o
(五)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Z9!5sJ5=1AC3;6T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T3-3tP8!5QZ4;2u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i9-1lh,+9px4=3n
(八)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y8!7KQ1~7sf,-9H
(九)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K3.5tP1=7zN55E
(十)负责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H93Yw5:6JC3=3Q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X2:3hA5~,kq4=7b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Z9;6vv53lI,;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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