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于洪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基本任务是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f,!7le5?2uH9?6w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县(市、区)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 y15lJ5-3fH7=3s
(二)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T,5fR,.6NH9!1m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 l8-9Bb3:2hp,~4H
(四)对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进行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f2.7fO8!6qT6+,d
(五)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m8:7tO4+7SB,2t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w5:,Mb6!4ce92t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J4;3MN2:8sJ6~3n
(八)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r8!4Ln4-7QV1=5k
(九)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J,-7KR9~4Iu,;7t
(十)负责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G8+,Y01;1Qe2~7j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V5~7Ey9?8Xh6:6n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J9;3PP31EF3-9L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