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保护用品行业协会简介
上海劳动保护用品行业协会成立于1990年,英译名:Shanghai Labour Protective Article Trad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SLPATA,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由上海从事劳动保护用品的各种经济成份的生产、流通企业自愿组成,是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行业组织,是促进上海劳保行业的发展,代表行业的利益,加强行业自律,以规划行业管理为目标,为行业服务的非营利性行业社会团体。 B9?4Zw,!8xT7?9E
协会遵循章程要求,自主办会,民主办会,人员自聘,经费自筹,工作自主。协会现有会员超过400家,其中国有企业占2%,民营、外资、股份制企业占98%。 G1;8jB8-2Za,.5f
协会宗旨是以政府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在行业管理、行业自律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政府与企业间做好桥梁,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发展。协会努力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开展咨询服务、产品推介、职业培训,组织信息交流、出版会刊、帮助会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展览和开展经贸洽谈。 q3:3lT4~2xk3~3m
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民政局,行业主管部门是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T1-7gj32uq3+,d
协会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694号南区201B g2=5EY5?2kl1=9y
协会章程
上海劳动保护用品行业协会章程 E6;4hx1=,Gg7.4H
第一章 总 则 C9.6XE1.6Af2?,T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上海劳动保护用品行业协会;英文译名:Shanghai Labour Protective Article Trade Association;缩写:SLPATA。 j,8kH2,YV6!5M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等规定,由本市劳动保护用品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行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 c9;9Ac7+2od,?5k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 d8!,aA5~9SN97e
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B4;4xf,3aq4!9n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政府经济发展战略为主导,在行业自律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代表劳保用品行业的利益,加强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本市劳保用品行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L2=6u0,.6fF5;4p
第五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民政局,行业主管部门是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e8-7kR3+6ZR7-1A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A3.,0b1-5PN8!6g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 T9:8wQ,-4SH2.1D
第三章 会 员 n44nc8?2mg,+9g
第四章 组织机构 e2!3xm4.8iL7-6p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x1;9HV5:3RO1;9J
第六章 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 R75mB3=5Sr4?5I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r84gw8;9pB1?4R
第八章 附 则 O41n09.3cs6+4r
《加强行业自律、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公约》 x,?5Lh9+3Yu5!5b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精神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中央6部门联合发出《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内容,以及上海市政府开展创建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本行业所生产、经营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具有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重要特性,为净化劳保用品这一特殊商品的市场,维护行业正常的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与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公约。 F4?4wE4~1dP,6P
一、本公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以建立行业和企业自律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宗旨,是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进商业诚信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f4.2cH,~8nA5:9H
二、凡上海劳动保护用品行业协会会员、从事劳动保护用品的流通、生产企业,都应遵守执行本公约。参加本公约签署活动的将作为建立企业诚信服务档案内容之一。 b3~1CX4.,TR7;1D
三、在开展各种业务经营活动中,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正当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行业经营的正常流通秩序。 x3!7xX3=9nK8+5F
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劳保用品进货管理、商品验收、储存保管、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V7:2Vq1:5Kp4=6O
五、对直接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会员企业必须做到“三不准”:(一)不准从非正规渠道组织进货,严格把好商品进货质量关;(二)不准进无有效检测报告商品,进货后及时建立商品质量资料档案;(三)不准采购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无产地、无厂名、无商标)商品。 g9-4OZ8,Rq4=8i
六、牢固树立为安全生产、为使用者健康服务的质量观念。应向用户公开承诺商品质量,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做到诚实可信、质量为本,接受用户的咨询和监督。为用户介绍识假、防假、打假知识。积极推荐劳保用品中的著名品牌,努力使每个企业成为购买劳保用品的放心店。 R7:8pr8?7IT64G
七、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商品质量自查和互查活动,由本协会组织会员企业配合商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对口检查。通过互查提高企业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要性的认识,每个会员企业应自觉接受检查。对通过多次检查符合本公约规定,认真履行质量承诺、得到用户企业一致好评、无假货销售的单位将由本协会予以表彰。 A8~6zW,+5fD9:4d
八、对违反本公约规定,在经营活动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和变相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会员企业,经举报查实的将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产品质量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对经教育不改继续违反本公约规定、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单位,将采取行业内部曝光,开除会籍以及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并在新闻媒介公开曝光,以维护行业的权威和公约的严肃性。 V7-5zs,~1We1;5U
九、本公约经上海劳动保护用品行业协会四届二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予以正式公布执行,并由每一家会员企业进行签约,承诺对本公约执行的义务。 E2-,Ye4~1Oh46w
十、本公约解释权属上海劳动保护用品行业协会。 F8!3uG1;,sw9.9u
二零零四年六月 r4~7jM7=6Jl2;5v
《禁止会员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恶意竞价的自律办法》 O9~4Hm7?5ia79D
在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中,上海劳保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发展,“质量诚信,价格诚信,服务诚信”已经成为企业诚信建设的主要目标。但是在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中反映最为强烈、意见最集中的是少数会员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和市场占有率,在商品销售、参加招商投标等业务活动中盲目竞价,恶意报价,严重扰乱了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了企业之间因价格而产生的矛盾,影响了会员企业的团结。为坚决制止盲目竞价和恶意竞价的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经四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特制订本办法。 x4!9ho6?5Ay,-2u
一、《禁止会员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恶意竞价的自律办法》作为上海劳动保护用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公约》的附件,每个会员企业必须遵守执行。 w,!9mo2~1Sn8.4f
二、《禁止会员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恶意竞价的自律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相关规定作为办法制订的法律依据。 A3-7Uf37IX3;5S
三、恶意竞价的定义是:正常的市场零售(供应)价在商品进价的基础上加上正常的商业利润比例,低于进价、参与投标销售的价格应视为恶意竞价。 r1~8DO1?3cy9;7l
四、在业务活动中,每个会员企业都应根据行业制定的行规行约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行规行约,扰乱行业正常经营秩序。 I5=,XI8?3Eo5.60
五、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经营活动中盲目竞价、恶意竞价的企业,会员企业都有权向协会进行举报揭发,协会对举报企业将采取保护措施,保护举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i52lb3=2Fd4!1j
六、根据举报,协会将对被举报企业进行调查,允许被调查企业对举报内容提出申诉意见。 X9-1lg6~,EB,-9S
七、经调查,被举报企业恶意竞价行为属实,协会除要求该企业停止不正当竞争外,并在行业内进行曝光,必要时协会将通报供应商要求协助,制止恶意竞价行为的发生。 U,-,NQ8+1GG64b
八、本办法经协会四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z2!2uA2:9hm2~,Z
二零零七年七月 G7:4zf2=4xr8=,D
会员交纳会费办法 K8+,KM2;9UP3:9o
(经2017年6月8日七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H6-8mr,.8gu1;,g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2003年7月30日联合发布的民发(200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遵循民主办会、自主办会的原则,经协会七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本会“关于收取会员企业入会费和会费办法”进行修改,修改后会费标准和交纳办法如下: L3?6iA,-3pH7:4z
一、入会费标准及办法:凡符合本会章程规定条件,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被批准入会以后,交纳一次性入会费2000元。 K46wf8=1Tg7-3i
二、常年会费标准:常年会费按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四档交费,会长单位每年800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8000元;理事单位每年2500元;会员单位每年1200元。 w,:8DP4-3bo3:8j
三、常年会费的交纳办法、时间:会员单位应根据上述标准主动于每年3~6月份一次交清当年的会费。无正当理由两年内不交会费者视作自动退会,由协会秘书处向理事会报告后清退。 R6;6GI4-,uH6-5G
四、本会收到会员单位交来的会费后,开具上海市社会团体专用收据,根据民政部民社函(1994)23号及财政部(93)财工字376号文件精神,企业交纳的会费可以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h1!,0x5?4Fz5-1D
五、本办法从2018年1月起执行。 y7-3DZ9-1nT8~40
通知公告 I1-4Bj5=9oq1=8h
2022-2023年度“上海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企业”开始年检换证 p7~3qP4-5QP1:,z
“上海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年,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协会近日发出通知,统一开展年检换证工作。 o3,Jt,.3bA9.4R
一、年检申报(2021年12月22-31日) t39db,!6hg8~9g
已获证企业通过“上海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企业网上申请系统”登陆,进行申报。 p3;1wj7=6QA5=7w
1、填报申请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样品陈列、办公环境、仓库管理3张照片。 f66SE3;9R05:3i
2、报送申请企业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的企业财务报表。 E9!7nw7;7Fo4:9y
3、填报申请企业所经营的特种劳防用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产品1年内有效的检测报告、其他各类认证(有效期内的LA认证、质量验证追溯码、或企业诚信建设等相关证书)。 R7?6zS1;2Mo2~2G
二、审核补充材料(2022年1月1-10日) c,-4jn6~1tx2.3e
申请企业通过网上申请系统自行提交上传相关资料,然后协会秘书处进行备案审核,对需要补充材料的企业进行通知补报。对部分申请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申请企业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查询本企业获得“上海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企业”资质的情况。 f7?5iJ9?3xR4~9V
三、年检发证(2022年1月11日起) H8?3mp8.3VH8~8y
对符合《“上海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企业”申报办法》的申请企业,协会将统一换发“上海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企业”证书、铜牌和专用章(有效期: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X4+9Hw5~4tN4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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