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审计局简介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4号)和《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办发〔2010〕11号),设立扬州市审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D,4fl2!,VV6~5q
职责调整
(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z9+30K2~,bS3!3C
(二)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地方建设项目投资、金融资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v6~1xs6!2HH5-9s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j91HU2-8ap69Q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e1=4Jz6:70J5~3S
(三)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 q1.3zf9-8eb2~2m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a2;,Ys9+,Wy57B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m6-9ld4~,cY,~4k
2.县(市、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y8;7ff8:8Ya1?1z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D6~8OJ6?8gd9;8a
4.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n7=4XZ,~,tw3-3B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 v3;3Gm2?,Vv,-2B
6.市政府部门、县(市、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i52Ra2?7yV3=4t
7.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k82zM1?9ZO9?4V
8.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B8!5fb8-6bA5~1s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h,.9xQ2=2ya,~5k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省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T6?8Yr4+2UX8:5O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P4!6pO5!2mQ4.9h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U9;6pO5!5yd8=,a
(九)与县(市、区)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V9+5VJ3.7Bl4;6i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L7:1bR2:3Rk7;9M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K1:2Lo,,gt65c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审计局设12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s5;8Yw,;6ss55C
(一)办公室 z1+9FV5=9aJ38Q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信访、统计、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联系特约审计员。 C6+1yV8:8dU1=8J
(二)法规处 05!3qc4+8xS6+3u
起草审计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g,:6vv9-8cu16Q
(三)财政金融审计处 Y2?1MA1+9ZD5-3m
组织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R3?4oP6?7dx46f
(四)行政事业审计处 l,4Xa6!1Fu2+,m
组织审计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机关、市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B1~1rJ5=4ZI5-4f
(五)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 T,?4PV66DD5.3I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z56NW,-2Fg9?4O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u270f6-9gX3~6o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组织对市属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n7.4va6:9nr2!5t
(七)企业审计处 A4:9JB2-4ux98y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K4!1ul4!9qA41u
(八)社会保障审计处 d1!7DZ3;3jQ86G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县(市、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住房公积金等;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H6~9cv2.,KY4+2W
(九)外资运用审计处 R5:7Ay2:5CI1-3N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根据省审计厅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属有关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V5?5Gj,-8Rv86U
(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办公室 q6~30r7-4xR9=3B
拟订全市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负责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检查;组织、协调和督导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并协调有关经济案件的审计工作;对全市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p6+1OJ9=4aH,~9K
(十一)计算机审计处 W4;9JL1~7AR9+7r
负责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审计管理系统的规划与管理,指导全市“金审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软件的评审、推广和成果考核;负责并指导被审计单位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维护及计算机审计方面的其他工作。 x2.6Ao5+8Mu1=7V
(十二)人事教育处 W6=5No1,SH5;4k
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办理机关人员出国有关事项;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Z5!7XY4=3iX8:8a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群团等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I2?4rM2;8DB7=1z
人员编制
核定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58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z,+30A4;5nJ6~7a
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主任)2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2名,副处长(副主任)15名。 g8=3xn7;4GI9?1b
其他事项
县(市、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县(市、区)党委为主的体制。县(市、区)党委在任免、调动、奖惩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时,应事先征求市审计局的意见。市审计局要协助县(市、区)党委加强对县(市、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考察了解,经常反映情况,主动提出领导班子配备、调整的建议。 w3~,gl5.1vV7=2I
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 b8!3Zb4~9uC7!8x
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A7!,dR9.3BD2:5n
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扬州市审计局的信息,编制本指南。 R2-8HY7:6Lp9;1Y
一、主动公开 L3;2bC8=1lv6-5Y
扬州市审计局会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扬州市审计局的信息,并采用主题、组配、体裁3种目录分类方式。 v,=1Vf8-2Vs9-7F
(一)公开范围。 D6-5QD8!5TC1~2U
根据《条例》第二章、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f6=6ga8~30I4!3k
(二)公开渠道。 05+8Rg5?4FF,?2a
1.“扬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 U5:,gs7:8RQ,:4h
2.扬州市审计局新闻发布会; U3+4Fa3-7yG9=1B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S,!5SW,9xN8+8F
(三)公开时限。 O7.3Aa3=8tE22K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O8!,Uz9.8pW1:7S
二、依申请公开 j6?,fu5+9HT4.8H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制作主体为扬州市审计局办公室)。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 u9!1eS,.9AM9!3g
(一)申请渠道。 M3;20k4+1Fe7?1c
常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h7+2Td4+9kU4-9C
1.邮政寄送。 I5~2hQ1:7vN3.5B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N25cn84up8-5E
来信请寄: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扬州市审计局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负责人(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5002。 F27ow99oR6!2U
2.在线申请。 l8+6tt2;5nW1.4V
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扬州”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x8?6Ox3~6Bs4;3g
3.传真申请。 v1+4aH9;,nJ,~6V
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在传真件上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I9+6bd4?1oy8=7v
(二)申请注意事项。 t8;6FS7~,bR8.3t
1.申请人应参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的《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可登录“中国扬州”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页面查阅)相关内容提出申请。 Z,~4qN4!7uY9:8K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扬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扬州”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C6?9IP7;8es7=60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描述。 Z3?5hL3.7l08?4o
4.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附与申请表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与申请表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d6:50e7-7nW82U
(三)申请的办理流程。 n3=2rw6:4oS4?6K
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四章相关条款分别作出答复。(详见附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X1~1YH5~,qM,:1N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f9?2TD7.1oS8+3q
扬州市审计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 d1-2hG82Ty4:3V
扬州市审计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扬州市审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邮政编码:225002;电子邮箱:yzssjjbgs@163.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 o13ke41VX4~3t
四、监督和救济 E1+2dG8;8hi1?7a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t7!6Yq34au1~6r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a3-4fs,?9zW6!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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