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法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是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国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涵盖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个学科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坚持突出特色,做大做强法学学科,扶持统筹法学外学科,逐步形成法学学科优势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法学学科拥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刑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省级重点实验室——证据鉴识实验室,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在省属高校中首家全部拥有法学学科“三重点”建设项目。学校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重视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把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育人理念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法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正是在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推进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过程中,规划建设的法学类综合性实践教学平台。中心2009年被教育厅评定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a9:30R3:6vI91u
初创阶段(2002年—2004年):分散建立实验室,辅助法学理论教学。 S8-8SU9=2ap57c
自2002年开始,学校相继建设了刑事侦查实验室、司法鉴定实验室、诉讼流程实训室、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开展了校内法学实验教学。 C4.1KD6~,Yy8;3i
该阶段,实验教学处于从属地位,主要以实验项目为载体,辅助于实践性较强的理论课程教学,实验教学体系尚处于初始阶段。实验室主要归属于各教研室,实验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需要随机安排,实验室运行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较低。 U2:,fo5=9bA5~6K
发展阶段(2005年—2009年):成立法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实验教学实现跨越发展。 T1?7lO,~8WQ6+7N
2005年,学校成立法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专门负责法学实验教学的规划、运行和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以内涵建设为契机,整合实训资源,拓展、改造、提升实验机构,搭建起全省规模最大,门类最全、功能最完备的法学类校内综合实验实训基地。截止2009年底,中心已建成司法鉴定实验室、模拟仿真实训室、诉讼流程实训室、警务技能实训室、法务实践实训室,共5大类实验室,包括20个子实验室。 w1:,sq7-5qx1;5v
该阶段,中心以“大法学”为视野,构建起“突出实训、兼顾实验、立足实战” 三位一体的法学实验教学体系,与此同时大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组织机构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训软件,实验教学运行和管理逐步走向规范。2009年,中心被评定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s1.4Nb6~1JJ65x
完善阶段(2010年—至今):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中心运行管理再上新台阶,引领和示范效应日趋增强。 O3.3CI,:5PQ15t
自2011年开始,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启动了法学自编案例库建设,累计编纂教学案例450余个,印制25000多本,为法学实验教学提供了丰富载体;创新法学实验项目设计,以“确定的实验目的、典型的案例素材、优化的组织方案、多元的教学评价”来构建法学实验项目内容体系,得到教育部评估专家一致好评;探索特色化的实验教学评价体系,构建了融课堂教学评价与实验项目体系评价于一体的评价体系,推动实验项目体系化建设不断深入,一批原创性实验教材应约出版;依托数字校园建设,升级实验室局域网络,并引入法律实务综合模拟平台、法律诊所教学系统、法律文书写作系统等8个教学系统,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以中心为纽带,创建了“中心+基地”协同育人模式。中心运行管理再上新台阶,示范效应逐步突显出来。 J5+8Yi3~,rm1-,H
截至目前,中心已建成各类实验室共计23个,实验室面积达3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约1700万元,开出独立实验课程30余门,开出实验项目200余项,创办实务大讲坛6个,组织各级模拟法庭竞赛400余场,邀请法院开庭40余次。近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省高院院长、省教育厅厅长等20多名领导先后来中心视察工作,烟台大学、哈尔滨金融学院、河北大学等50多所兄弟院校来中心交流学习。 J6.4mV7:2Xr9;4S
运行模式
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法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作为一个独立的教学单位,实行两级管理运行模式。教务处代表学校,对中心实行宏观管理,主要包括下达实践实训课程教学任务;出台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申报各类课题和项目;开展教学检查;核算课时、发放报酬等等。学校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对中心实验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中心实验室建设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R8.,Cl,+9DC96Z
中心作为二级教学单位负责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行使自主权,承担实验室建设、教学管理、安全卫生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等基本职责。 06=90g6=3dH9=2o
教学管理是中心的核心任务,由中心主任通过实验室主任来组织落实,包括开发实验课程、设计实验项目、构建实验教学体系、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开展实验教学改革。每学期制定中心教学计划后,上报学校教务处,纳入学校总体教学安排。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后,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G8-9Rt4!4bh7:3a
发展思路
前景规划 S7;6fj5!9CC18E
法学教学实训中心于2009年7月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时被教育厅推荐参加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 D7=1zd1+9bA5-5m
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未来的发展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和现代高等教育理念为指引,以“夯实基础、强化应用、开拓思维、培养能力、提升素质”为基本导向,坚持“四个结合”,贯彻“三个提高”,做好“两个平衡”,实现“一个目标”。展开来讲,四个结合是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社会应用与服务相结合;校内实验实训与校外实习实践相结合。三个提高是指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学生的参与程度,提高教学的总体效果。两个平衡是指平衡学科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关系,平衡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素质培养的关系。一个目标是指构建起集理论教学体系、能力培养体系、素质培养体系于一体的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培养 “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x,~9Xu28aj8=7s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