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简介
水资源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共有大小河流千余条,祖国的第二大河--黄河,由宁夏石咀山附近进入内蒙古,由南向北,围绕鄂尔多斯高原,形成一个马蹄形。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07条;流域面积大于300平方公里的有258条。有近千个大小湖泊。全区地表水资源为406.60亿立方米,与地表水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为139.35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为545.95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92%。另外黄河分水58.6亿立方米,黑河分水8亿立方米。全区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量28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70亿立方米,地下水115亿立方米。年人均占有水量2200立方米,耕地每公顷平均占有水量0.76万立方米,平均产水模数为4.61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内蒙古水资源在地区、时程的分布上很不均匀,且与人口和耕地分布不相适应。东部地区黑龙江流域土地面积占全区的27%,耕地面积占全区的20%,人口占全区的18%,而水资源总量占全区的67%,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全区均值的3.6倍。中西部地区的西辽河、海滦河、黄河 3个流域总面积占全区的26%,耕地占全区的30%,人口占全区的66%,但水资源仅占全区24%,大部分地区水资源紧缺。 J9;7Wk7-,br4?3Q
地表水:内蒙古自治区多年平均地表年水资源量约406.6亿立方米。由于河川径流受大气降水及下垫面因素的影响,年径流量地区分布不均,水资源也不平衡,局部地区水量富而有余,而大部分地区干旱缺水。同时,河川径流年内分布不均,年际间变化比较大。年降水集中在6~9月,汛期径流量占全区径流量的60~80% 。历年间径流量大小不匀,相差很大。年径流量最大与最小的比值,东部林区各河流为4~12;中部各河流为6~22;西部地区各河流高达26以上。 t6?9eG,~9SW9~3S
地下水: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平均资源量为236亿立方米。与地表水的重复是97亿立方米。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的分布受大气降水、下垫面条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具有平原多、山丘区少和内陆河流域更少的特点。自治区平原区扣除与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间的重复计算后的地下水资源模数,一般在5.9~6.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为山丘区地下水平均水资源模数的2.2~2.7倍。内陆河流域地下水资源模数为1.1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因而地下水资源十分贫乏,只是在内陆闭合盆地的平原或沟谷洼地,地下水才比较富集。全区按自然条件和水系的不同,分为:大兴安岭西麓黑龙江水系地区;呼伦贝尔高平原内陆水系地区;大兴安岭东麓山地丘陵嫩江水系地区;西辽河平原辽河水系地区;阴山北麓内蒙古高平原内陆水系地区;阴山山地、海河、滦河水系地区;阴山南麓河套平原黄河水系地区;鄂尔多斯高平原水系地区;西部荒漠内陆水系地区。 s2;2vW,-9qQ3.8e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L5:4yX4-3By7!5r
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v95vu1!2Lu6.,w
第三条 自治区水利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t9?8cn5~7BA4=4W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n7=2ku4=8gY78k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苏木乡镇供水工作。 W2!1YY9,z01.4w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 d5!2bI6.2wq9:1G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n2+2ni5:8yC2;6A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f,;7fk,;60Z3?3V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自治区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审批其他一般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专用水文测站的设立和撤销。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自治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m7;4ob6.8iX7=8C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A1+8ZK5:4et4-9o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o1=7tX9-8bS3!2Y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自治区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g4?1bL3?,Py2.4A
(十)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G4?8mw9=,Ke5!2K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盟市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K1+7KT,:4v09=2y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区水利行业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科技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E7!3kr3~8Lo,?9M
(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g9-2Ms2:5hp65X
(十四)职能转变。自治区水利厅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g710y6;4ud3?4P
第四条 自治区水利厅设下列内设机构: T8=5vf2:2HA7-9B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O3~1Qw2?4MB8+4n
(二)人事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M5.5Gy5;2Uf1~7U
(三)计划财务处。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全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开展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提出全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财务和资产管理,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l9+1Rf1~2zB7:8k
(四)水利工程建设处。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重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Q8+3AE8=8Js7~9g
(五)水土保持处。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自治区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m3.6wQ5?6DF2~6T
(六)农牧水利处。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按规定权限审批重点农牧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牧区水利工作。 j3+,wd3;4XH5?1Q
(七)水资源管理处。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自治区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水权收储工作并监督实施。 P8+5Ev,+4EH4+4c
(八)运行管理监督处。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水利稽察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t7-9Jr2;7rn4+3Q
(九)水政处。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盟市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R2;2fY7?7F0,.7E
(十)河湖管理处。承担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河湖长制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工作。指导江河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文工作,审批一般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专用水文测站的设立和撤销。负责水利科技工作。 W7?7uQ,:1dW4:,i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i6;,dh,8GR8=9H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z,.7FZ2:5wr7~3M
第五条 自治区水利厅机关行政编制56名。设厅长1名,副厅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27名〔14正(含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各1名)13副(含机关纪委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各1名)〕。 H2-5hF13HY2-9r
第六条 自治区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a2.2fr3~4XA6!4r
第七条 本规定解释的办理工作由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调整由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V5!7SW9=5PY9=8t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r3!7Mt2+,CH3.,l
办公地址:呼和浩市呼伦南路119号 E5~5mG,.6Jd31M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基本情况 k8?1GO3=6EX72C
一、内蒙古自治区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S4?3pJ1~,SA,+6L
(一)主要职能 m2!6Fq4-1XL7-4o
组织编制辖区内江河湖泊相关的水利发展规划;承担水资源调查评价和保护利用、水土保持、防洪抗旱、灌溉、节水改造等全区性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报告的技术审查工作;承担自治区水利工程技术创新、推广和研究工作;承担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规划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征地移民、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等前期工作的技术审查。 U4?4ib8~6Cg2+5D
(二)机构规格 V,?8fQ4+6xI,.3m
相当于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P1?4kC5-4Zr8=9c
(三)编制及干部职数 a6.4mA9~6tR9!5j
核定事业编制649名;核定副厅级领导职数2名(院长1名,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34名(16正[含院副职职数3名、总工程师职数1名],18副)。 K,;2sF1?5Ha9:6y
二、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挂内蒙古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平衡测试中心牌子) r7.9rR69xt2+2X
(一)主要职能 H7-6Se5:6XO9:7O
对水文行业实施具体管理,包括水文资料的审定、裁决,汇总管理和水资源调查评价,下达水文勘测任务书;制定水文专业规划和水文工作计划、水资源勘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类水文站网的调整、整顿,承担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水质等项目勘测、资料整编的监督管理、水文资料的汇编、刊印与供应以及水文资料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区水情、冰情、旱情以及洪水的水文情报与预报及水情信息系统建立工作;承担全区范围内的水文分析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及供需平衡分析工作;结合生产需要,组织实施水文实验研究等相关工作。 a8!3pa4+6KV,6q
(二)机构规格 Y2;5lc6.,yI9+2H
相当于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设10个驻盟市水文勘测局,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r68da9=9CD83X
(三)编制及干部职数 m,-2Is1?3ne9!7z
总局核定事业编制84名;核定副厅级领导职数l名,处级领导职数15名(9正[含3名副局长],6副)。 P3~3Gt,=4Ii5?5s
三、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f97ee7~8Wk2:6z
(一)主要职能 v5~6ni,?,fl,!7t
开展农田水利、水工建筑、水土保持、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在水利上的应用等学科应用技术白研究和开发,并参与应用基础研究和软科学研究;承担国家和自治区水利科技攻关、自然科学基金、星火计划、推广计划等各类课题,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积极推广现有区内外科技成果,沟通科学研究与生产应用的渠道,促进水利科技成果的转化;开展国际水利科技交流和合作研究,引进技术和外资,提高现有水利科研水平和竞争能力;承担全区水利科研系统的业务协调、科技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和科技咨询等任务;参与制定全区水利科研、开发、推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与协调。 A9!2rj5.2IL,7t
(二)机构规格 p5=5PL2+50d1~1j
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n7:,rO7-5DC9:8v
(三)编制及干部职数 H6!1Os4+6Cc5:,B
核定事业编制87名其;核定处级领导职数5名(2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2正,1副)。 x,+7Mf9?4yc58k
四、内蒙古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黄河防汛机动抢险队牌子) 01?6Jd1~3OP1~2O
(一)主要职能 G2?3yO,~7UR5.5K
承担全区水利系统主要材料、成套设备、重要施工装备的供应管理工作;承担引导水利物资行业走向市场,开拓经营、搞好服务,建立水利物资服务信息网络;承担全区灌溉排水、农村牧区供水及节水灌溉项目规划和相关前期工作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产品质量信息发布、先进设备和产品开发推广等工作及农村牧区相关水利课题研究、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和推广培训工作;承担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的技术审查;为全区灌溉排水、节水灌溉、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G3!1xD3.1hv3=9C
(二)机构规格 Y1=6Bj6;7la6=4E
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PL3.2Jk,.,v
(三)编制及干部职数 B7-,jq6+3PZ5-4i
核定事业编制50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6正,4副)。 A3~8VK1.7dS6!8o
五、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与水权收储中心 u7=5jJ,4dV5?3Y
(一)主要职能 N4+3Ga4~6ys3?7J
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节水型社会建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水量分配与水资源调度、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论证、水功能区与入河排污口、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监督管理的相关技术辅助性工作;承担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实施工作;承担水资源管理、水务管理等统计年报编制及上报工作;承担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水权制度建设等相关技术辅助性工作;承办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的基础性、技术性工作。 C4;50u,-7qj8?7q
(二)机构规格 W3:5Do2-8kw1+8v
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L8;5JD5!3dD4~3f
(三)编制及干部职数 x7?8NN2-7FZ5:,o
核定事业编制45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 L1~7oz9-7SJ5?6t
六、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局 U1=2oJ7?6AI2!9U
(一)主要职能 s9+7TT1!4iB1-3K
以防洪为主,保障西辽河流域工农业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管理维护保卫水库工程设施,科学调度,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科学调度西辽河流域水资源;承担辖区内水资源保护工作;为水库下游及库区周边提供农业用水;开展工程管理范围内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 a6!7Eu1+7Ar,:,N
(二)机构规格 S1.1Kf4:4bt4,P
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C8=2yW5+8KD2~2g
(三)编制及干部职数 Y2-,mg2=2Tr8-8o
核定事业编制220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5名(2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24名(12正,12副)。 C4=1un3.7sU,=5A
七、内蒙古自治区黄河工程管理局 r2?5qL9:8ub,:8Z
(一)主要职能 X2:1fc6.,ni1!,G
承担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的运行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枢纽年度控制运行计划和年度水量分配方案;承担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安全工作;承担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的水文、水情测报、传递、利用及管辖范围内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相关工作;组织和实施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技术更新、改造扩建、专项治理等工作;承担枢纽维修养护保卫工作;参与拟定枢纽供水水价、电价的调整,同时承担水费计收管理等费用征收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电费征收管理工作。 M2+1KK,~2kE9=2b
(二)机构规格 q2=1kj7:3zU8~,A
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P1:3Kd4?6UO8~7m
(三)编制及干部职数 h3-7XV8;3ni1~8n
核定事业编制286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5名(2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30名(15正,15副)。 T8?5KN6+3rE,1i
八、内蒙古自治区镫口扬水灌区管理局 l1+7hr1!9oB,+,D
(一)主要职能 U6?8NF4~5pk,!8V
以电力扬水为主,为农业灌溉服务;承担灌区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及保卫工作;承担灌区退洪防洪预案、计划的编制、组织和实施及防汛物资的储备,确保退洪防洪安全;承担泵站所在区段的黄河北岸防凌防汛工作,确保安全行凌和渡汛。 a12JB3-9rO,?5T
(二)机构规格 g8:,Tw8!5CC7~5s
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E7~6WL3?8DK4?9n
(三)编制及干部职数 J3+8PC8;4hR1!5B
核定事业编制169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5名(2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24名(12正,12副)。 i,+7aR6.,DE7?3G
九、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挂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牌子) t4-7Ft,-5lX1~7i
(一)主要职能 C3+5yn6.5Qa7?7g
承担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建设单位资质审查;参与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检查、评审和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定额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本系统工程建设造价(包括各种取费标准)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各种取费执行情况;承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技术咨询工作。 C2=4nM2+7Dg6;8g
(二)机构规格 v71HH3:8SW2;6Y
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f3;4OR1=4GF1!5O
(三)编制及干部职数 c8-3LG8.10z6+9a
核定事业编制30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5正,3副)。 c8?3PW9-6uv,~4M
十、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信息中心 I3!4CA61IF,:9M
(一)主要职能 o9.7rV,+9uT1~3m
做好贯彻执行国家与行业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具体事务工作;承担自治区智慧水利大数据发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利大数据资源采集、传输、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拟定全区水利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做好实施工作;承担水利系统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q,-7hU8+,Jy2;8x
(二)机构规格 n5+,Sw7-,Pk3.3j
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W5!7kW3=3Ny,-8A
(三)编制及干部职数 H3!3jV4:2Hl7:1B
核定事业编制20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3正,2副)。 V,:3tM8-3uM9~,N
十一、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政务服务中心 U,:,Sg4-6Wl4!2N
(一)主要职能 i4.7Wt4!7ui6=3e
承担水利审查审批过程中审查转办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利政务咨询服务,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协调催办、反馈事务性工作;协助负责水利厅机关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水利系统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承担水利厅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的医疗保险事宜;协助开展水利厅信访接待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公务接待及文印工作;承担厅机关综合事务服务、重大会议、活动保障及物资设备采购等工作,对办公综合大楼物业服务进行监管;承担全区水利宣传、新闻发布等服务性工作。 y7!5yb,;6LZ38F
(二)机构规格 S8-,ks4.,CZ1~9B
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Y4:5y0,=3gA4-8p
(三)编制及干部职数 R,:3OG,~8cW1+6i
核定事业编制36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5正,3副)。 t3;5gN,-,gn3,v
十二、内蒙古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 N7=4dy2~8sJ9-1J
(一)主要职能 k9-5PG2;7Nl,8j
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保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水利基础设施;依法对跨省区、跨流域、跨盟市的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调查取证,并提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措施的具体建议,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限额以上的取用水户实施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河道保护、河道清障、河道采砂,保持河势稳定与行洪畅通;依法对自治区级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的治理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跨省区、跨流域、跨盟市的水土流失纠纷和水土流失案件调查取证,并提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措施的具体建议;归口指导下级水政监察队伍的相关业务工作;配合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s6=3hB3!5Fp,;7D
(二)机构规格 Y5;,ja2=3jq4;3a
相当于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d8=30k7!7qm8:3a
(三)编制及干部职数 Y8=6wY41rj7~1b
核定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0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4正,4副)。 g1!8wT1:5kw7;4Y
十三、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G1=5EI1+6OF6~2U
(一)主要职能 Y14nN7?8fa8-4q
承担编制国家和自治区投资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水土保持 T7!8Wz1;2Ml7?9u
生态建设和重点治理项目的前期基础性、事务性工作;提出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的宏观目标和水土流失防治对策、措施建议;研究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技术规划和地方性技术标准、规范的基础意见;引进、推广水土保持先进技术,提出不同类型区域的重点防治典型示范方案;协助厅机关对重点项目、引进外资项目及水土治理工作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宣传等工作;承办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 U1+4sF3=3IW,!8s
(二)机构规格 Y1~1sS2!5Ri5-,f
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6+6CK8?1lO3-8i
(三)编制及干部职数 T,:,QE3?5yB,!5s
核定事业编制54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3名(7正[含总工程师1名],6副)。 l6.7Hx83Te5?6w
十四、内蒙古自治区水利财务结算中心 K4:5Us56HZ,;6Y
(一)主要职能 v6;9oV8+2CK7.,s
承担自治区水利厅纳入统一结算的厅属事业单位日常财务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承办厅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事务性工作;做好各单位会计资料和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等工作;协助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决算,财务分析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协助厅机关开展审计工作中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B,!8xd5?1Kb3-6l
(二)机构规格 d,!7ep3:6rp9-2e
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d1+,OA7;8Te,:4o
(三)内设机构 038JK2-6ll,?3x
核定事业编制25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4正,2副)。 c,.,hy5~4Dq16y
十五、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与防汛抗旱调度中心 v,?3KU9?1wM1=1X
(一)主要职能 p1-9zd5!8T09;5W
协助做好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作;承担河流和湖泊管理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等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协助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开展防汛抗旱防凌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承担防汛防凌抗旱抢险预案、方案的编制、洪水风险评估、洪水影响评价、灾害评价等基础性技术工作;承担收集全区水情、汛情、洪涝旱情等信息,承办防汛抗旱信息、简报等工作;承办防汛抗旱各类会议和相关培训工作;推广先进的防汛抢险和抗旱新技术、新产品,承担洪涝旱情统计和评估等工作。 m,;1aJ5-4Nz94Y
(二)机构规格 b4-4ty8.6wz7?,A
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p6+8yq8:6ej4!9g
(三)内设机构 s5~9Xh5~2lK4~7S
核定事业编制25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4正,2副)。 j71sx4+9TQ2;8w
十六、内蒙古黄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 l,+,JW4-6Do35k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主要经营各类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的施工、内河疏浚和填充工程及其他土石方填挖工程施工、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及金属结构制造和安装等。 j,=6HL6-2YT3~,T
十七、内蒙古辽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 01!9Yv2:4mR5.6h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主要经营水利水电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和安装、基础处理,房屋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等。 R2+2uI25dS,;5w
十八、内蒙古水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n6.3pq,?7ec5-2U
具有水泵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要经营潜水电泵和PVC、PEC管材生产销售。 K5=3ep7;5bl1+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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