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对外科学技术促进会简介
江苏省对外科学技术促进会(简称科促会)是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形势及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由江苏省科技界知名人士倡导发起,经江苏省民政厅批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科促会成立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8+1MO5.3oV4;,f
科促会将依照章程所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按照我国政府在对外开放、四化建设的进程中提出的方针政策和任务,通过接待国外科技、文化、教育、艺术、经济等考察团及个人、组织考察团赴国外考察、学习及科技工作者赴国外研修,举办国际科技学术会议、技术贸易会、研讨会、展览会等活动,促进江苏省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国内外科技界的朋友,为我省现代化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V2.8ek3:9SE1;8y
科促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会长对外代表科促会,对内全面负责科促会的组织领导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负责对内组织领导工作及对外交流接待工作;秘书长负责领导日常工作。科促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a2.2Hk6~6rg6=9c
科促会自成立以来,积极调动和发挥会员的作用,通过他们与国外广泛的联系,建立国内外科技交流渠道;积极运用海外留学生和华人资源,通过人才引进、项目引进等方式,帮助各科研单位开展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等工作;积极促进与省内各涉外部门和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密切合作,使交流活动不断扩展领域、增加项目、丰富内容,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d,?8gx2!8ci64i
未来科学技术,特别是高科技发展,对综合国力、社会经济结构和人民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实施“科教兴国”,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是我国的既定方针。以省内各科技和经济实体为主要服务对象,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是江苏省对外科学技术促进会义不容辞的职责。 l42rn2?9Gl,7r
江苏省对外科学技术促进会成长发展过程中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热忱欢迎各界朋友加盟并献计献策,帮助我们广开思路、拓宽渠道,为江苏的对外科技交流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 F,9WQ3~9pU,!7g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8号易发科技大厦14楼C座 f1.3wF8;60K1!1H
协会章程
江苏省对外科学技术促进会章程 K1:,Qt7!3uA7;6T
第一章 总 则 E3=5le5-5AX8?9t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江苏省对外科学技术促进会(简称:科促会)。英文译名为:Jiangsu Provincial Association for Inter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缩写:JPAISTD)。 d2+5Gx1!4eD2!3d
第二条 江苏省对外科学技术促进会(以下简称本团体)是由从事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事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w2-8B02:4uZ5:4W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努力促进江苏省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促进国际民间科技学术交流与合作;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做贡献。 X9;8TW8+7bZ9=,U
本团体活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S2~2Ue6+2jI5;7d
第四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s5:9cV6.3QX8~2B
第五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u3?2hK3?1Ep9+2s
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8号易发科技大厦1403室。 K,=5Yp1!2oA8!,V
第二章 业务范围 a2?8nD86uh29a
第七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k9.9Ch39ag9!,k
(一)接待国内外科技、经济、文化等考察团体,加强与国内外科技组织和个人的联络沟通,促进国内外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j,;1TL4:9nk6~,V
(二)组织考察团赴国外考察、学习; O5;6wP2!6ZY7:5w
(三)组织国内外科技学术交流会、技术贸易会、研讨会等活动; z5-8KW5-,ZL96G
(四)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l2:7ES2:9ed9~7d
(五)认定会员资格,开展对会员及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T2!9Yb9+2nr6=7L
(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m8-1Ok2.9ng1?8t
(七)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产业和活动。 j2!9mP6.1iN7+1W
第三章 会 员 L1=,iV6-8wT7~,D
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C7?8Nr4~,WU1:,o
第九条 凡拥护本团体章程,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并符合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团体。 n4!2bj,:7Tr7~,V
(一)个人会员 e4.,Ep3=6vm8-2c
1、拥护本团体章程; a6+2Qx7+7hY9!2I
2、具有相当于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 f4:7ZI7=9as8!6r
3、热心支持本团体工作的领导干部; f3:2kl6+3QL,:2x
4、工商企业及其它社会各界有名望的人士; j8:3RK92Yb47S
5、与本团体学科(或专业)有关,愿意参加本团体活动的个人。 i1.1Nm8;6Wy1.30
(二)单位会员 k8=9QJ8!4Wn5!3G
1、拥护本团体章程; F,3vN6.3Pe8!9g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支出本团体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科研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 w3-7Cv7.5Iw2;4t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社会形象; Y7-5qo4;7Rl4;8v
4、在本行业的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u9:,V02.,i01~5T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r1+6kS9~6DJ61a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O9!8Rx5=2Qg5-2D
(二)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W1:2bu7.4yq2-8L
(三)履行填表备案手续; K2!,GB5;6xV4~3y
(四)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w8?8hs7;2kg,=5t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l52JV7-8gX6,m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e4~6oW2-,hl1+9g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n1=8Oq7:7DN1+50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等服务; b2:5SU8.2mI7?2o
(四)对本团体的工作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l1=8Yj1:3EP5;9w
(五)退会自由。 S2;2Xk74Qy1~9s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X8?2Ha8?6zS3-1F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t7:6FE2!5EI7;1P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N9!1eY,:8Qu4;5s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i8~,dl9!8iq9.7n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B6-5uz,=7EQ98h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l2.3Go7;2Fz3:3f
(六)积极参加本团体各项活动; k1=3sg4-7li3:4m
(七)自觉保护本团体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名誉,未经本团体批准,不得以本团体名义组织活动; t9.3ZS2+9xQ3.9h
(八)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 p2~9Ov1!8NQ8=2I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Y5:9Rv6?1wK4.1w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d8+2sR,?4yb4?1P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P1:5GQ2-1Be,:4K
第四章 组织机构 I9-8hl4,wS8.6f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L,?4GE5=2vT5;9a
第十六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a7~2Uz9=6Zv98n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S4=9To8+8WH8?1P
(二)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T9;2pL1=,yi,~7x
(三) 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监事产生办法; 04-2sQ1?6lD7-1Z
(四) 选举或罢免理事、监事; E6-7yb2?9ot7.7v
(五)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o3:1iE1~,XT4:1y
(六) 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k6.5cO7?,Oi2~5d
(七) 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W5:4OE85qg,!7v
(八) 决定聘请顾问、名誉会长事宜; o5;2dv1:2mV,!,H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A4!8yv54Mn4:6X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请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后报江苏省民政厅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本团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t1+5ww9+9IV9-9p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7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V77kc,.4Tt3!6t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Y6?3Ue6-3Sj4.9X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S1:6Is7!90D9;8g
(二) 选举理事,应当有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 x,;6CO2;1PT9!8h
(三)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E7?6En9.8PZ1~4L
第二节 理事会 y5:8ph4~2dX2.5k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的1/3。 q8=9PW2.9Ol3.4U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I6-7Em74oW6?6n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X8=5Pf5;4Mf8=4f
(二) 在本团体业务领域有一定的代表性或影响力; o5!9qi5:4xD6+5N
(三) 热心本团体工作,勤勉履行职责,身体健康; n3;5KP9.3AR8:,A
(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O,=6Hm6-5gO9~8F
(五) 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V6:2BE2;2uy5+1l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有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D5~6TJ7?2sm,~7A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o6!5KL2?7hb2.70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i6.2yA6-8PC8+7H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N4~8PI8-5dV49y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i3-2Zi2-2el7=4E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K9;2Zc7~5nI9.7G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B18yj9;5hu6!2U
(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J3+5jy2-6BC6-9N
(七)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n9=1Us4!5DC2.6Z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Q6:,cH26YA9~7w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C8+,Zq1=9Fs4:8M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O7+7ne,.,PZ56g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H,:8so,+1ov2:6S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后报请江苏省民政厅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a3-9me4;6dG8~1M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 X,-1Vf3.1Xh6-,R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2/3到会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q8?2wF7~,af,=8i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R1:9003+,VS9;8E
第二十七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D56RF7~8Bt8+8t
第二十八条 经会长或者20%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L1!5wB49rN4?2E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S95Qg4-4fP9,c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A5:1Wu8+,fd7=3v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y3~8RV3-5oW,!8i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X93xb2-7pn6;3N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I7=7CE8:1jP,+7Q
第三十二条 经会长或者20%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B1?5uG4.3hB8-8q
第四节 负责人 n7;6cJ3.1gA1;7P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w5+2Ik,+2jh1;7N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e44zL7+2hb9=9J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X7,eh,?4NJ8~4S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p1!8pM8.2Tv5:7t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P1=2gH,-4Ub7?6h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x7=,Qa42ya2:1W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D,!6Li3+1qU13D
第三十四条 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应报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并经江苏省民政厅批准后方可担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l2;2Hp2-7Ez9,I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j8+2qH1~,uI9=7y
(一)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E4.,fz7?5Vt7+9B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r8=4kS9+6sG8?9R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 x5!8Bp2!9PF2!,H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x8=3px7;3z01+3A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l,,Ba8+1uV9:7B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R7+7Na6;5V01:,P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c3!6ga6!,cv6?6A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x,!,r05!,rV53Y
(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w9+2UE53rW2!6E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u,+5pj6=6cE2?5u
(五)拟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v,!6at3:6jh4+6A
(六)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W3=2aJ6;7tF1,J
(七)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I7:,ZQ5.7QC4.5W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M7=1xA5.2X03.5f
第三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会员通报。 F1?,xu1;5Hr,;7m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后须报江苏省民政厅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U3?9dW3!3DX9=5g
第五节 监事会 G3;7Mg2-6vs3=6k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B,?6Po5?4Vu,~9n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T4=5eP5=1Am4+3R
第四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t6.4LN6=2MZ3:2J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m6.1zg,+1KO7+,I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G9:6HV9=9ae,:1n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M,!6UR7-7sL4=,O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h1=3bR4-8Jj3;8P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z7+1fz3;9JX7~1Q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v4?2K06;,Wk9+1H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p,~9fN6;,lo3!7C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l,:1Am3=9WI5.7N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的收入来源于: Z7~1sU25rb4=7Z
(一)会费; i,~9fP3?7lV4=5W
(二)捐赠; a7!8om6+6rs4?9a
(三)政府资助; i55yS,~8QI28b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038gL33uf7,M
(五)利息; p5?7rT76KO2-9f
(六)其他合法收入。 d3-2nz7?9jn5.1o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k5+1IB7?9qq8?2s
本团体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江苏省民政厅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报告。 o47Ll1~,Lp1-3Z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经费主要用于: y9.5by8?7ex,?3y
(一) 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f6=5lR3.9Ya7?,n
(二) 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u4!3TZ5;2ip4~4R
(三) 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v69Fs3;4nQ6~5M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f2?,SA5!8ln8=3e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B9?3DC9-8un8;8w
本团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Z2!9Ug5-,yf69J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能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M4.8ZS9+5jP5?6m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江苏省民政厅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i5.9wO,~7hM1!8x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江苏省民政厅组织的年度检查。 h5;3L05~2Uo92V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s5;80g1.5wP9?3D
第四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江苏省民政厅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s,!8ec6?5sY5;9q
第五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后报江苏省民政厅核准。江苏省民政厅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U3=1DD9!7xx1+1x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j1.3kQ4.4Ob6+5H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N7.6NG4.4zw8-1o
(一) 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X2+,iT6;7pr1:4e
(二) 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O8:2CL6-,Vk1-4P
(三) 发生分立、合并的; G8-7Qu2+8Ha,-5r
(四) 自行解散的。 j21im4?1tu4:1N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后报江苏省民政厅审查同意。 I21vn8=3Ro2.1w
第五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z7-,fC6=8my3!7D
第五十四条 本团体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江苏省民政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d3.1dD3~4Rt4.7x
第五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和江苏省民政厅的共同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N5!1MK5:4Ky1;9a
第八章 附 则 A3!,0s7?7ev,.1f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7年4月13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h5~6xF74ir9~6s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团体理事会。 C2-6nq6!6sl8?3r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江苏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g4~8gp7-,oq2: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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