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太谷县人民检察院创建于1954年7月,“文革””期间停止办公。1978年6月恢复重建。是全省第一个挂牌办公的县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具体地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决定和批准逮捕;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所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根据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晋编办字〔2017〕83号文件,内设职能机构5个,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3个。 t6:10D1:1wF9+3B
近年来,在县委和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的认真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确立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金太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9-6EY2,RQ3!1y
1992年以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连续两次授予“文明接待室”、六次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光荣称号。2002年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会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荣誉称号,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为之荣记集体二等功。 O8.3Lm83Hb5+,m
2020年4月,太谷撤县设区,太谷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党组成员6人,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8人。 T2?1Jb8;5bW7-7X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