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浙江商会简介
深圳市浙江商会前身系深圳市浙江企业协会, 2009年12月更名为"深圳市浙江商会", 由浙江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组织筹建,以浙江在深企业为主体,吸收部分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本商会1990年8月经深圳市民政局审核批准成立,最初社团名称为:深圳市浙江企业管理服务协会,在全国社团整改中正式更名为“深圳市浙江企业协会”,是深圳市成立较早的民间社团之一。商会主管单位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并接受深圳市民间社团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和浙江省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的业务指导。 N3-7uK7;,up3:7Z
目前,商会常驻会单位600多家,从事涉及纺织、服装、电气、电力、机电、通信、电子、化工、制造、印刷、房地产、酒店、餐饮、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行业。商会现有名誉会长2家,分别由浙江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和协会的创会会长深圳华丝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翟小平出任;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及副会长单位有100家,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单位有10家,理事单位有45家。并于2006年1月相继成立了龙岗、宝安、塘厦三个分会,于2010年成立华南城原料分会。 C8-7Pc9?5DL4=9W
本商会的宗旨:坚韧务实,诚信尚义;四海为业,情系家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面向企业,服务企业”为主,多方位给会员单位提供咨询及帮助,组织有利于发展的学术讲座、经验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发挥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X8=1Jy52RH1?5K
为会员提供服务是商会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内容,更是商会二十几年来的工作轴心。商会定时向企业传递信息,及时传达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提供各种经济发展、经营管理经验等。商会还在促进政企沟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帮助拓展企业与当地政府联系的管道,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呼声和要求,同时给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l5=,kE4+8FF5;2Y
为了开拓会员的眼界,寻求更多的合作项目,商会先后组织会员赴新疆、四川、江西、浙江等地学习考察,在寻求发展商机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准,增强了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o3?1tl9-9mG8!5X
为了塑造和提高深圳浙商健康向上的良好形象,商会始终坚持投资一地,造福一方,积极回馈社会。在商会的带动下,会员曾多次为社会各类公益事业捐款,并资助贫困学生,充分体现了浙江企业家血厚于水的美好情怀。 O6?7Un55bl,-9y
商会成立二十多年来,全体同仁精诚团结,使各方面工作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商会拥有永久会址,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稳定的基础,商会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Q2!8rm6+2rD9+9W
商会职能
传达政令 信息互通 X9-5LP3~8LP7.9u
沟通政府 联系企业 e5:1ow9=4gm8.6k
学习培训 考察交流 u71nM5.7Yg4=1k
宣传推广 市场拓展 0,~9Vs4!,LK1,X
融资担保 资源整合 B1.6XT1:4DY2-4v
法律咨询 维权服务 D,?3VV1-8bM2.6O
会员活动 文体赛事 H8=4zk7!1jP7.1I
发展历程
1990年8月30日,深圳市民政局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牵头筹建成立深圳市浙江企业管理服务协会。 I7!1la5-7LC4:1N
1992年10月10日,深圳市浙江企业管理服务协会隆重举行成立大会,选举通过首届理事会组成人员,翟小平当选为会长,王仕华当选秘书长。 W3?1yN,.5ge5=2K
1997年3月中旬,协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议,推选通过了第二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人选,翟小平当选会长,李峻当选秘书长。 y,=4dm3!2jP5!3D
1999年1月,深圳市浙江企业管理服务协会在严格执行和完成全国社团整改活动的基础之上,正式更名为“深圳市浙江企业协会”,同年8月,浙江省委组织部下文同意韩烈兴兼任协会副会长。 B,=,QW,8kZ,:1J
2004年1月3日,协会召开理事会,专题讨论协会领导班子调整充实事宜,决定韩烈兴改任协会名誉会长,郑荣华任协会常务副会长,增任孙伟挺等10人为副会长,增任季赛勤等27人为理事,增任黄林亦等4人为副秘书长。 u9!6It3+,zu,~5k
2005年9月6日,深圳市浙江企业协会秘书处办公室正式落成,秘书处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正式办公。 D4;5Uh7.1cZ7-5A
2005年10月12日,由浙江省科技厅主办,浙江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深圳市浙江企业协会协办的“2005’金秋浙江籍企业家联谊酒会”在深圳圣廷苑酒店举行。 K7+3ZF3!1IU4.,d
2005年11月8日,深圳市浙江企业协会短信平台正式开通,协会与会员之间的沟通更加快捷、高效、通畅。 P4=2ZO2.9IU,7h
2005年12月20日,协会与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达成协定,开通了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为会员提供各种法律咨询与服务。 Q3?9vq,!3ML9?7d
2006年1月6日,协会召开理事会议,决定增任郑永康等14人为常务副会长,许文雄等9人为副会长,王桂桂、林海荣为副秘书长,张小平等7人为理事;讨论通过了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开支细则》、《值班会长制度》、《会议制度》、《秘书处工作规则》。 h5~9pD4-,Bn5!3i
2006年4月,协会内部刊物《深圳·浙商》正式出版,面向全体会员、全国浙江商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机构定期寄送。 t35TZ65DX,:9u
2006年4月14日,协会召开理事会议,通过了将本协会改名为“深圳浙江商会”的方案,同意屠方魁任协会副会长,同意李峻秘书长的辞呈,选举常务副会长黄林亦兼任协会秘书长。 S5-2sH1-4Xn3!2H
2006年5月23日,协会领导走访宝安分会,并参观考察了深圳宝安区企业联合会。 U6:5Gf8!6GX9=7k
2006年5月23日,协会举办的首届深圳浙商“华丝杯”卡拉OK大奖赛正式启动。 b1=1FV1!6Em7;2M
2006年6月2日至4日,常务副会长郑荣华、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林亦、值班会长夏华义等人应邀参加了“2006浙商大会暨浙商论坛”、首届浙商投资博览会。 P3!8lE3;5HA7+7V
2006年7月29日,协会召开06年度第二次会长会议。讨论通过了《深圳市浙江企业协会变更会长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举出郑荣华、陈星平、屠方魁、孙伟挺、郑永康五人作为会长候选人。 d7+1gJ1!3pK8;5j
2006年8月12日,协会召开了06年度第二次理事会议,会议通过了翟小平会长的辞呈并正式授予他为协会名誉会长,选举郑荣华为新会长。 U4-8kb4:6kp85Z
2006年8月19日,协会召开06年度第三次会长会议,会议商讨决定屠方魁先生担任协会的执行会长。 083dW8=,fH1,R
2006年8月20日,首届深圳浙商“华丝杯”卡拉OK大奖赛决赛晚会在深圳市少年宫剧场隆重举行;赛前协会新老会长进行了会旗交接仪式。 W,!5nY2=3li1=7w
2006年12月9日,协会召开06年度第三次理事会议。会议表决本协会改商会的《深圳市浙江商会章程》草案和叶莲英等14人为新任副会长。 I9~5Dz9.6MM5:8c
2007年3月12日,协会会长郑荣华,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林亦,副会长许文雄、林顺东,理事郑广林等人出资11万元参加“募师支教”爱心活动。 w5.8St8;,WI5-2l
2007年4月5日,秘书处参加在西安召开的“全国浙江商会(联合会)秘书长工作例会会议”,会议就如何充分发挥商会工作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商会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展开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O3=4YW9~5ex,-9Z
2007年5月31日,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林亦率协会代表团参加“2007浙商大会”暨浙商投资博览会,并在会议结束后专门前往浙江仙居县实地考察了两所学校,并就捐建深圳浙商希望学校的具体实施与当地有关领导进行商谈。 U9?7VH3-8Ft8-1W
2007年8月12日,协会举行了“深圳市浙江企业协会顾问见面会暨2007年第三次会长会议”。聘请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浙江省工商联会长徐冠巨,深圳市原市长郑良玉,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王正明担任协会高级顾问;聘请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副主任郑宪宏,深圳市报业集团总编辑王田良,深圳市文联主席董小明担任协会顾问;聘请深圳华联发展集团董事长董炳根为协会名誉会长。会议还就捐助希望小学以及成立“深圳浙商爱心慈善基金”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并现场进行了慈善认捐。 Q6?5Rg7=8PT9~6p
2007年9月9日,协会在凯宾斯基大酒店成功的举办“心连心 手拉手——放飞爱的希望”大型慈善晚会。晚会邀请到知名主持人李湘、洪海来主持,在专业拍卖师的激情引导下,晚会推出的24件拍品总共拍的了一百一十多万元的爱心善款;还通过认捐募集到六十九万八千元的善款;本次慈善活动共募集爱心善款一百八十万元。 k3!5vY,?6ng1-4k
2008年5月13日,在“汶川地震”发生后,深圳市浙江商会第一时间捐出30万元,并号召深圳浙商积极捐款捐物,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据不完全统计,深圳浙商共向灾区人民捐款捐物达3000万元,体现了深圳浙商“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 D32bN45TV21S
2008年,深圳浙商们用慈善款捐资援建的两所希望小学,分别在家乡浙江仙居和革命老区江西遂川顺利落成开学。这两所希望小学的顺利建成,有效地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使拥有500多名学生的两所希望小学的教学环境和学习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这不仅深深地凝聚了深圳浙商的爱心,更是体现了深圳浙商的责任。 Q4!5MD5!4IP2.1f
2009年,协会举办“企业申报深圳市政府2009年度科技计划现场解答会”及“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申报专题讲座”、“企业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相关政策及实务辅导”等讲座,帮助会员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 G6!,OE6:3AL4-4Z
2009年,深圳浙商积极加入到全国浙商帮扶低收入群众增收“152”捐助工程中来,捐助帮扶款10万元,帮助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开化县、丽水龙泉市、松阳市等地的20多万低收入群众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其实现增收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v9?3WA7~,Ef9+2d
2010年1月17日,深圳市浙江商会成立20周年庆典大会在南山区华侨城洲际酒店隆重举行(2009年12月,在协会成立20周年前夕,深圳市浙江企业协会更名为深圳市浙江商会),大会评选了胡光力、王敏云、田王星、叶莲英、邵华、王伟明、施仲谋、朱伟平、林立汉、姜增益为十大魅力浙商,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t5;6xX3:9zQ4;3N
2010年5月20日,深圳市浙江商会名誉会长洪海带着商会的会旗成功登顶珠峰。那一刻,深圳浙商站在了地球的最高峰;那一刻,我们的会旗在珠峰飘扬,这是一个让所有深圳浙商激动难忘的日子。 j38iR8;40o4~7r
2010年7月22日,商会组织会员单位赴衢州、湖州投资考察,一方面为会员探寻新的商机,另一面也积极响应浙江省政府“反哺家乡”的号召,对衢州、湖州当地的投资环境、工商业用地、房地产和服务等项目做了进一步调查了解。 K2=5sD8-8tY3?8T
2010年8月23日,深圳市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林亦,常务副会长王敏云、陈金荣、杨阿梅等作为深圳台湾投资与金融合作高端访团,赴台湾参观考察。 v7:6ja2!8Hu6;8f
2010年8月28日,深圳市浙江商会华南城原料分会成立,商会会长郑荣华,常务副会长郑永康、郑安平、黄时锋等赴平湖参加华南城原料分会成立庆典,商会领导与分会骨干、会员欢聚一堂,共叙乡情。华南城原料分会的成立,是商会规模拓展的需要,也为商会注入了新的血液、增添新的活力。 M7?,nH6;8Qt3:,V
2011年4月11日至13日,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率党政代表团赴广州、深圳、东莞三地学习考察,并亲切会见看望了在粤浙商代表。会长郑荣华、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林亦、常务副会长叶莲英、副会长赵向青受邀代表在深浙商前往广州参加了此次见面会。 v2?9sU4!1zD2?4v
2011年5月13日,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茅临生带领省委宣传部、广电集团和报业及出版集团成员、各地市的宣传部部长等一行于文博会期间专程看望了在深浙商。 G8:9jK9+9yv6:5P
2011年8月6日至8日,我会企业家受邀出席了由浙江省经合办主办的“天下浙商家乡行”活动并赴舟山参加了投资考察活动。 X6;9vD,+,WP4=2a
2011年10月21日,深圳市浙江商会召开五届三次棠樾会长会议,并前往东莞塘厦的会员单位参观走访。 M5.4Xc9-7lT5+7Q
2011年10月25日,首届世界浙商大会在杭州正式开幕,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林亦,常务副会长陈艳、叶莲英、许文雄代表商会参加了此次盛会。会后,与会人员赴安吉进行了投资考察。 r,~,ds7-1cN7-2f
2011年12月29日,深圳市浙江商会在凯宾斯基大酒店举办以“四海同乡亲“为主题的2011年年会,盛会集聚了浙深两地的领导与会员单位,一起分享在深浙商的喜悦与收获。此次盛会上,商会党支部正式授牌成立,这标志着我们商会全体党员和会员,经过长时间的艰苦创新、努力拼搏,有了自己的家,为商会会员单位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更为坚强的组织保障。 k14sK2+5dR1=,i
2012年3月23日,深圳第三届DV大赛在深圳大剧院音乐厅颁奖,一部讲述深圳慈善人士爱心义举的纪录片——《点亮一盏灯》荣获“评委会特别关注奖”。深圳市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监事长田王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艳等人作为点亮一盏灯活动策划团队受邀出席了颁奖晚会。 V4+1NG1;7mj,-3t
2012年6月15日至17日,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和喜迎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深圳市浙江商会党支部组织商会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前往“革命圣地、伟人故里”——湖南开展红色之旅,此次红色之旅旨在使大家在为期三天的参观学习中进一步了解中国革命的艰难历程与中国共产党成长发展的辉煌历史,深刻领略革命先辈们敢于探索的革命精神与艰苦卓绝的革命气节。 Z2~7zn1=9wB4?2q
2012年7月31日,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深圳市浙江商会会员代表与深圳市文化局艺术团成员一同前往沙头角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武警边防六支队沙头角模范中队慰问全体武警官兵,送去节日的祝福,军民畅叙鱼水深情,共享节日快乐。 D6:5en9=8tH9;7v
2012年8月9号,在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召开的2011-201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深圳市浙江商会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表彰。 r8?3kn6?6kl7.6t
2012年8月24日,深圳市浙江商会召开常务副会长会议,正式将换届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会长郑荣华及19位常务副会长出席了本次会议,两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与会人员就商会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思路,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为保证换届工作有序进行,综合各方意见,会议决定成立7人换届工作筹备小组,7名成员中首次引入了党支部和监事会的参与和监督,充分体现了代表性和广泛性。此次会议还推荐郑荣华作为新一届会长候选人,田王星作为新一届监事长候选人。 E3:4WE8?2ZS2.1c
2012年10月13日,深圳市换届选举大会暨二届一次理事会在深圳博林诺富特大酒店二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深圳市浙江商会理事会成员代表共70人出席了大会。通过民主选举,鸿丰集团总裁郑荣华以高票再次当选深圳市浙江商会新一届的会长,田王星、陈艳分别担任新一届的深圳市浙江商会监事长、秘书长。 m7=4FM8:6WV17p
2012年12月30日,深圳市浙江商会在深圳福田香格里拉举办以“四海同乡亲之万水千山总是情”为主题的2012年年会,来自广东省及广州市的各级领导、浙深两地各级领导、各省驻深办事处、兄弟商会及所有会员近700人参加了此次盛会,与深圳浙商一起分享这一路的收获与喜悦。 M9~2hu7~4Uw,.3L
从1999年直至现在,深圳市浙江商会每年年初均会举办由全体会员参与的联谊年会,由会长报告工作,省政府驻深办领导通报浙深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年会还穿插游戏和抽奖活动。规模一年比一年大,品位一年比一年好,气势一年比一年热烈,对凝聚乡情、团结会员、展示深圳浙商的活力、树立深圳浙商的形象起到重大作用。 G2:5Bs8~5ap,+1r
商会章程
深圳市浙江商会章程 y7-3gv9;6dQ6-9W
第一章 总则 E4;5Yd7~7AR,.3g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深圳市浙江商会”,(英文名称为:The ZheJiang Chamber of Commerce in ShenZhen)。 a1.4Gs4!5Jb690
第二条 深圳市浙江商会的性质:本会是由浙江在深圳市投资创业的企业自愿组织的全市性、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法人社团组织。 I8:1gF1=8UY3-8i
第三条 深圳市浙江商会的宗旨:构筑交往平台,凝聚会员合力,整合会员资源,携手共谋发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面向企业,服务企业”为主,多方位给会员单位提供有效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组织有利于发展的学术讲座、经验交流、商务考察等活动,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发挥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08!9vO5:7Ji7+8q
第四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和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E6:9pg,:1pM5;1J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深圳市。 Z5!,JR1?1Yq2=3L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 U2?1Eb9?4cB4+8a
第二章 业务范围 B6:4Vu5~9WL58o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I8:9IV2.7pC2=6N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平台,促进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交流。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本会的意见和建议,为当地政府制定有关经济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d3!4Ci7!40C2?1D
(二)为会员企业提供政府有关优惠政策、办事程序的咨询服务;利用各种渠道为会员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享受政府的各种资源。 L61zB,.1bz9.6M
(三)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各种相关的展览展销活动和外出考察活动,协助会员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为会员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寻找投资项目,创造合作机会。 J62CV5:6Eo1.,Y
(四)为会员适时举办各类以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国际贸易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术讲座和培训,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经验交流活动,并为会员提供经营、决策、管理等咨询服务。以此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互动,增强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y9=80o9;1zY7?5U
(五)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培训等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增强会员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 Q,=7WX8?9p07!8x
(六)办好“深圳市浙商网”和《浙商》期刊(内部交流),提供法律法规、企业宣传、办事指南、最新政策动态等信息交流,并以此扩大本会在两地的影响,加强与兄弟协(商)会的沟通交流。 M7+4rp9:6sz4!7i
(七)组织会员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休闲联谊活动,弘扬浙商文化。 T9=1Tw1.2eu,:4F
(八)完成两地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相关事宜。 z6-7Jf1=9ts8-20
第三章 会员 M2-7ud1~1jo4?1x
第八条 本会吸收企业会员和团体会员。 i7~5Lz7~6en,6J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V7.5OJ,:4Mh59u
(一)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 q4?8cp6+1oG7;6a
(二)自愿加入本会; I8=,vW2!9nL,8Y
(三)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以浙江人投资为主体的工商企业。 R9-,vb9~9kr5-2Q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I3.9AK,=8YF7~40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企业全称、工商登记注册正本复印件、企业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C3:9Lb8:6Bi7-3t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C9?6mv,~3sf8-5F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x2+1mS4~8HT7~1Z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J4;6bX8?2Yg1:5P
(一)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商会活动、接受商会提供的服务; k12wD5?1a034n
(二)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Z51cE1?,UR3~1G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h4;8ET9;9aV7+2n
(四)对本会的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n4=4bT4+3eo2.8s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Q7+5Ya,~7BV5~4L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D1?,bA4-80l7!5q
(一)遵守本会章程 x6?,nk24JF8?5h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F,,Pk34AO9=5X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 f8=5Cf2?8an6:,l
(四)按时交纳会费; I9~4zL2.90t1=4b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Q8?9on6+20R,3e
(六)积极向本商会提供有关信息; O7=1Ld96NZ,~9O
(七)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a3.5Pk1;9ZT4;1K
第十三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H,-8Hm,!9NE67h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不低于200000元; W8=7hj7!6OX,?9U
(二)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0元; Z5?6yj,,PL1?9a
(三)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000元; u,.8Wm1;9JP,-5j
(四)副秘书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 n37bN53ru7+1C
(五)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j5~4Qa2+4IW2?2k
(六)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r9?1Uz2=6za6=2G
(七)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x4;9vD2-4YQ4;9R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一年未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经深圳市工商部门核准注销的企业,其会员资格随即自动注销。 t,=2Xh5:9gk35z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D4.9WS,+6ex4?7U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L4!9qC1!6uM8~4l
第十六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W8;3ly1-,J01-,S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f8-1hU6!5LS1=9b
(一)决定商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t1+5ZD4:8Ql36M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长、监事; d8.4Bf5!4eH,+9X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z4:9YO6+5AD,+6J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Z,~8qr12tK6!7e
(五)对商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U9?6Iz9!3tm150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Y3;4Un2~5HJ3,a
(七)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s6;7Bt2=6lz1+7i
(八)决定终止事宜; z1?2y01;90J1-6c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Q3?2gD1+6qx7-,A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m1=900,:3wu8?1T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2/3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y7.5a03+9Sc6+4Z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w9~2Hk9!3Md8+2D
第二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商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h6.7Pb9!5Vh7?1H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A9~4Br9!3tF6:2M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F3+6ed3~6Cu7=3L
(二)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S9:6Rk6;7qm3:,l
(三)决定商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E5~3Ky3+4kj5!,F
(四)制定商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V14Cf8=5DM6=,w
(五)制定商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A2!,Bn9!6BX32n
(六)决定商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商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I1-4Jy3~7SU6.2D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I,-7rC9-40T2-7Q
(八)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商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商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h8?2bs4!1dd9~9c
(九)制定商会内部管理制度; O9+2hX6,DL5:2v
(十)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e8-7bP92eM8?3M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A3:2ct,:9Ms8~3m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a94XJ3+6Xk3:,G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人数在50人以上的,根据需要可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人数为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常务理事会至少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 V3?4Ck6-1ut8=5u
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 j6+1YD5-1iS2-,s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K5+1sN2:7WR,9b
(一)由本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Z1:1Bz2:5Ue43y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x,=9Iy3=1AU8.,w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C1.,Cx9+8zn9!6i
(四)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b3+6uN9;9TS9,n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至少由三人组成,设监事长一名,至少两名监事,监事由监事长提名,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或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I,-,WX2:9Zq1.5U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长(或监事)。 V9~6fi1-2UP3=1Z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Y1+2NC5?2Cj8?80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d6:2Su3-8Vq8:8i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i6+2do4.8xu1+2G
(三)具有热心为浙江在深工商企业服务的奉献精神,办事大公无私,品行端正。 q7+8ax9;70p7+5v
(四)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最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A2=2Bo4-6lx4-,z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N5.6JX4?,0m9!5u
(六)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O1;7OL,-7Bt4=4m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z9.,vI8+8VE8=5A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秘书长为当然理事。 K,~8ag2:,kk3:5A
第二十八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法人代表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I7-4ez9.7CA9!9e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N,!3QT2-8ek,;1a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J4!,AG6:5nX,!3F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常务副会长会议; U4-2gT8-2xf1:6N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Q5?,XZ5-3oV7~7t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F2:3Cn9=3yV5!9c
(四)提议任免秘书长人选; H7-9ff8=9yQ7;3k
第三十一条 本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l2;8fO3:1TX,3r
(一)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A5+2No8=7Lo1-7s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v7:7tG9=2ad2=8V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d7!9Jp8+1AU9-9J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会长会议决定; E8-8AW9=6Yi3+1F
(五)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F8.6Bj9+1MT6?2v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F5~8eE2;4bT8:4Q
第三十二条 监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a9+8by1~3bm3?2S
(一)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年度工作。 K3.1Xz3;2jL,=6E
(二)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i3;1nl7=5v06-6O
(三)检查商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X9+7SO3;4ZC4.9U
(四)监事会成员可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X4=2AE1-2S05=,b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商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p1-8oc8-5kg5;9W
监事会成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商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L,-9Mc13eK6-6m
z51FZ52aq7+5e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a3+1Ye2?4oH1.8l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A4+1HF7:4ik8;1H
(一)会费; T11Wk7!9Jk1!,B
(二)捐赠; G5!4gU5;7MO5-1X
(三)政府资助; r32Oo8+2wS25S
(四)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或服务收入; b6;2HM5~5eN2.5G
(五)利息 T5;6kV,.40X4=6E
(六)其他合法收入。 F3,ZT3+2TJ17j
第三十四条 本会会员退会或除名时,本会不退还已缴会费、资助和捐赠。 m9=6Dm1!,0G4:3d
第三十五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R2:3LN,~1yR8;4U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商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商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I2=5WR4.1WQ89P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j8!8og8~3vr5!7R
第三十七条 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员、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商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j3:7Vj1?,Ru1~,z
第三十八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N3:7Iq99Jo9.6i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U48df9-8VS4.5y
第三十九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n3;4GA8:8MV8=4T
第四十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L6+7Es,+8dh6~5j
第四十一条 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D8~6Ao,!2pr3=9m
第四十二条 本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商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f6;2Tc8.8i04~4L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x5?3NJ8?9yg7+2P
第四十三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e3;6Wl6=8mD9-9e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X6;9lA,=,TH5!,s
第四十四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U92WJ6!9MH9;,G
第四十五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p9:1lj4-3Hw8;4q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B8~4cb3+4bo1:,D
第四十六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k2=8jX5+6FT8:6e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h2?1hR1:3JL7-,w
(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的; i9:2ED1!8Ed,!20
(三)商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k9-3zA15Bc5-3B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I9;3IS11wI,!8C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s,+6tP6+4WT8:9H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商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x,=1aS6.4yB9.,Q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d5!4Pu3:7af9;8D
第五十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y2~1YJ1;2Ow8.,B
第八章 附则 W,:9AB21ta3.9I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2009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g,-6GN5.7TW5=2A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c2-8Fy,.7Wm9.2r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q2!5yN7+9Or3-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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