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简介
2018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z,+9rI3;,Ue3+3W
历史沿革
2018年6月15日上午,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正式对外挂牌,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 M7!1s05~8wm3+,p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挂牌后,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停止一切对外办公业务,原机构职责和工作由市税务局承继,办公地点设在河北区民主道16号,并在和平区曲阜道设立第二办公区。 k9=9Xu7!,Gs2+1K
主要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06?4wz,.,im3:6P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j,:9bo8-1tE6-1L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M9!5lM1=2Zx9;9y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P1-,Th4+9Xj,=50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c8.8UO,,xg3:6d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D1!5RJ,7Kg6?3x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O37WP3+,iG1?3G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n1;7EQ7-90b7!5j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j7=1XM4=7lX8+6F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e,~6mZ68Uf55r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Q4-3oR2;9cX3-7y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U4~4eg4;8bR4=6L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h3;1XV7=4NY4+,N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W2!8gG5:4uD4-5T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H3:6Oq,+5vk4:1B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S4:5eL8.8tX8~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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