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统计局简介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盟统计工作。 S5~,JU3:3et4?4v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盟及各旗县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盟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盟及各旗县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q3:90Q3~,Dg5!5T
(三)组织实施全盟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盟情盟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盟情盟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盟情盟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P,!1eD58uJ2=9L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盟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盟性基本统计数据。 j9:9YT3?4TV8+,I
(五)组织实施全盟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盟性基本统计数据。 K2;,nF,~2z09.6N
(六)组织各旗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盟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z6.7EN8?2ES,;3j
(七)负责对全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盟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向盟委、行署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T13dd6~2ON1=,f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各旗县市、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C2,Nu7;3zN1!4i
(九)协助各旗县市管理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指导全盟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工作。 c3!8Gi6!2Co,!6A
(十)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全盟统计信息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指导各旗县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o5~7bx6!1Im6!7C
(十一)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s2~,ZP3+1SA1:8J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管理、会务组织、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督办等。负责财务管理、机关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j9~1bi4~6fT6.,u
(二)统计设计与法制科。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贯彻执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惩戒机制和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组织实施全盟统计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M7.,ng9?9MH,;8L
(三)综合与核算科。对全盟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统计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负责整理编辑统计资料并发布统计公报;承担盟委、行署考核中的经济指标监测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应对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盟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等核算工作;编制全盟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旗县市生产总值实施统一核算;开展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分析研究,开展“三新”经济和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 f3:8fW84LQ,!4F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全盟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A4;6qi4~,kW3=,h
(五)工业与能源环境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j3+6Sq2?3CI1?1s
(六)贸易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行业发展变化、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业业态与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收集、提供对外贸易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e5~2ZO5!8Zx5:8s
(七)服务业与社科文统计科。组织实施服务业、交通运输邮电软件业、互联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科技统计、文化产业调查工作,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S5?4bK3=3uU23m
(八)人口和就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盟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提供人口、就业和劳动工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r2~7O02=8uz3;90
(九)农村牧区统计科。组织实施全盟农村牧区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盟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统计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的核算。负责全盟牧业年度畜牧业普查。负责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县卡、乡卡、村卡统计任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N1-,yj,?,bw7?8n
机关党建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纪检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全盟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资格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承办协助旗县市管理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有关工作。 X2?7uH1!8aJ3-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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