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简介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为铜官山矿区法庭,成立于1954年6月,隶属于安徽省人民法院。1958年10月,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后一度撤销。1979年11月30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铜陵市人民法院分开办公,正式恢复建制。现下辖铜官区、义安区、郊区和枞阳县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刑事、民一、民二、民三、行政、审监7个审判庭,以及执行局、司法技术处、法警支队、办公室、研究室、督联室、纪检监察室、政治部、审管办和机关党委共17个部门。 y9?1ni9:70N6;8x
铜陵中院原址位于铜陵市义安北路61号,2006年4月18日搬迁至市开发区翠湖广场东侧(翠湖二路),邮政编码244000,占地面积45亩,审判区及办公区建筑面积为14700平方米。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04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93人。近年来,铜陵中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走文化建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之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司法为民。审判执行、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受到了市委、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良好评价。各项工作居全省法院系统先进水平,如:1996年,圆满完成省高院赋予的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试点工作任务,在全省率先按照新的诉讼模式审理刑事案件。1997年,自筹资金100多万元,建成内部计算机局域网,实行无纸化办公。2002年,全面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件案件,设立“速裁法庭”的经验被省高院推广,并受到省人大领导的赞扬。2003年,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对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集中管辖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统一由狮子山区法院集中审理。2005年,对法院裁判文书进行全面改革,所有裁判文书加套统一制作的精美封面,得到省高院领导充分肯定。2012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积极认真地开展“两评查”活动,在全省法院内率先进入实施评查阶段。 T53YI2-3nD6.,0
建院以来,铜陵中院获得了一系列荣誉。其中:2000、2002年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称号,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全市文明单位标兵”、“全市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并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优秀单位”、“文明单位,两次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1995年,院“业大”分部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分部”。2006年,狮子山区法院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联合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10年,省高院首次对全省中级法院全面工作年度考核中,铜陵中院获得总分第一名。2013年,铜陵中院获省高院颁发的“两评查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1年,狮子山区法院刘翔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铜官山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蔡胜普同志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优秀女法官”的称号,2012年,蔡胜普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历年来,还有数个部门分别被省高院记集体一、二、三等功,有100余人次分别获得最高法院和省、市级的表彰奖励。 L83Cn,+2Yv3~5l
机构设置
立案庭 z4+8PE,!7bX1+5R
一、负责下列案件的登记立案工作: T24Ko3~1oZ4+2W
㈠刑事公诉案件 06~7HN4+4cu4~7q
㈡由本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H4=7xl4.5LV86R
㈢不服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和刑事自诉案件、刑事公诉案件的上诉、抗诉。 r9=10x6;7vp4!9x
㈣本院管辖的破产案件。 P6:8tF8.1Kn1.3w
㈤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w94QH5?7UZ8+1f
㈥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本院决定提审、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案件。 t3-9yn6:3OE8;7U
㈦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或境外地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 Z9-9qF4:8gq,!7R
㈧其他应由立案庭登记立案的案件。 Y4+,jD1=,aU,:1z
二、负责下列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 q7=2Gc1~7WZ,6b
㈠依法审查应由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的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G1=8CO7=2l0,=3F
㈡依法审查申请执行的案件,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p75hV5:5Wp6.60
㈢对不服本院或基层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或再审申请进行复查,决定是否再审立案,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或要求基层人民法院复查报告结果,裁定、决定再审的报分管院长审核,经审查不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驳回申诉或再审申请。 B1!2NW5=7Ht9;,C
㈣其他应由立案庭审查立案的案件。 w4.,gt1=7DW6!3D
三、依法承办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 O9.6ra1?,uM2=4x
四、负责确定各类案件的管辖、审理一审管辖权异议案件、报送指定管辖案件。 l3.7HS4,0U5;2U
五、审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 e3~9tz4-6SO1!9I
六、承办当事人申请确定外国或境外地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 H8.3EF,?9ZS9~4e
七、开展立案调解,并负责庭前相关程序事项的裁决。 i9.2Rw9:3Te65H
八、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案件进行协调,办理指定管辖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的告诉案件,指定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04.5Et2-5Ey54Z
九、计算并通知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审查和办理当事人的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申请,负责上诉案件的报送,申请复查案件的调卷和报送工作。 M5+7mw9.8Xm,=5s
十、负责本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 C1:7HK1~1pH45x
十一、对上级人民法院、领导机关和本院领导交办的案件进行登记、编号、办理,并按要求负责报告结果。 y1~2RB9?4AG6.8M
十二、处理来信,接待来访,转办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非诉信访,综合、分析、反映信访情况和编发信息。 H2:7gg6:7aE6+7N
十三、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立案工作的经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对立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时行调查研究。 R7~1Wn1:,sc,=,p
刑事审判庭 065Id,;1rt2?1Y
一、依法审判一审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以及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h62ti7;2nS6~,D
二、依法审判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刑事和刑事附带民事的上诉案件,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二审升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t1=,iq9;,by6!8N
三、依法办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减刑、假释案件,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 P8-,xJ6:3uW99w
民事一庭 B2.7eU1+7IL9~,K
一、依法审判一、二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侵权债务、劳动争议、人身权等主体之间以房地产为标的买卖、租赁、典当纠纷案件,以房地产为标的开发、建筑承包、入股、联营、代理、居间等民事行为发生纠纷案件。 z6?8IL8:6tr6=1l
二、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 J9:40h5-7Zv3=4V
三、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d7-5Lp33Zs7.3N
民事二庭 M9~6oQ4.1Lk8-6e
一、依法审判一、二审合同、公司证券、票据保险等纠纷案件。 V5~,iH3;,SF8?2B
二、审判企业破产案件。 F7=9IL,8VJ1?7z
三、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 e5:4hu3?5cR5!7G
民事三庭 j1-4WX7.5F04-3u
一、依法审判一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专利权、不正当竞争以及合同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l,3CX2~,OD5-5V
二、审判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E7;5WG3?5iw7=3e
行政审判庭 w7+8Mq3=4lh5~4L
一、依法审判本市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审判确认发明专利权和海关处理的案件、审判不服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上诉的二审行政案件。 u,=7WB88pH1;2B
二、办理行政赔偿案件。 p22Kl5:8gC2~,Z
三、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 M2-8rX9!2LQ,!4j
四、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办理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偿告诉、申诉案件,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赔偿案件的审判工作。 m5?,EZ3!3dU,.2B
审判监督庭 x3:9Un4?30K,=,n
一、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 Q5+9TN2-2yE8:8l
二、审理本院决定再审或者提审的案件。 X9!2Vk1:8qL3=7I
三、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h,-4PF56dV4:9T
四、审理上级法院交办的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案件。 R2!5E09.2KB6=7e
五、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案件。 E94yM1:3vK6-,z
六、审理下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后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c6?8bb3.4QI,9E
七、审理本院或者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确认的案件。 X2:7VA2!,cW,~9t
八、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b,=,qb2-3Yk3+7p
执行局 w77zz,!,Vo6?4U
一、执行本院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t4~10B8;2wa4=4x
二、执行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由本院管辖的公证债权文书。 M,+9Gm,:3QH1~5q
三、执行行政机关、仲裁机关提请本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I1+9JO7~8iG9?2R
四、协助外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辖区内执行案件。 j3:6Cs6~4EK6+,y
五、办理外地法院委托本院执行的案件。 C9;2PI5~1Wu73O
六、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本院执行的案件。 g6-9Vu1;7Nb1:2U
七、执行本院决定提级执行的案件。 v,+4Og6:1Mj3-2v
八、统一管理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u3+6Qc5-6wh6-1I
司法技术处 N3;3Wo4!1ng9+6A
一、负责为本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服务。对法官提出的涉案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或者答复,对送审案件中的鉴定文书(公安、检察、社会中介机构的人身伤害,轻、重伤,伤残等级鉴定)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等。 D7?3tW9.8oz4;2i
二、负责统一办理对外委托印章鉴定、资产评估、拍卖、会计审计、建筑工程质量及工程造价、药品和产品质量、计算机技术、知识产权、文物珠宝、农药种子质量、声像资料等各类诉讼证据的鉴定工作,严格对外委托工作程序的制度规范。 q2;7jH,2uB4:9a
三、负责死刑执行中的技术监督、指导和确认死亡工作。 L6!3lM1,QB4;6r
四、负责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调研及技术培训工作。 f5?3rR5~,lZ,-3t
五、负责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各类法医技术审查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b6+8ag4=7VZ5;5N
法警支队 q,:,az,:7fZ,~2H
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 a,~7gM,-3Zp7:2l
二、组织落实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 t7+9EL7.9QY7!4c
三、制定、实施司法警察工作计划。 J76oe2;2dA7=9z
四、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 y5.,As6+8eb3?1c
五、指挥辖区内的警务工作。 h1-8Ns3?7tT1!7U
六、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E,9XG9.9CH,+5V
七、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 z3=6pN,.1cL,;4j
八、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G3=1LA,~5tq21G
研究室 a2~1od9=8Zo55Z
一、负责全市法院调查研究工作。 u1-5M02.,B03?2w
二、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E,?3et4,NC7~5o
三、负责对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 m73VR2=8ye,?8a
四、负责内部期刊编辑工作。 P6~4HS,=5lb2+4G
五、负责对外宣传和报道工作。 C4;9GD4?6NY64V
六、负责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G1+3Gl7=4fq5:1Z
七、指导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调研工作。 t5~6kP7-1od4,Z
政治部 O9=6fH5!5Lx4.4e
一、协助党组对本院干警考核、使用、晋升以及补员录用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 08;,Wy4-9tn63A
二、承办法官考评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I9?9xi4:9se9~7D
三、负责本院岗位目标管理,负责本院干警工资调整、晋升、人事档案、机构编制以及法院系统补员审核、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B89dc8;4kI2+,q
四、负责本院离退休干部管理,指导基层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和干部管理工作。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教育处和老干部管理处。 B2+5rR2?7DJ65F
纪检监察室 G1;2jb6+9ji5=6d
一、监督、检查本院及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 O1~2mF1?9wb3-4v
二、受理对本院及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k2?7Sn5.7xS3:1V
三、调查处理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政纪律的行为; b4?6HU36Xa5?8E
四、受理法院系统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配合有关部分对法院系统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参与执法执纪检查工作; z2.2oJ5+8vA1?2d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事项; G3~7SW3.,ET3=8h
六、指导基层法院的监察工作。 T6;5yw,~40f9~2A
机关党委 j9~8lk2=9MY3?7p
一、负责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和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w2=9oW,~7sr4-,b
二、指导机关各支部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N,~9EO67bE2-7k
三、大力支持和指导机关工会、妇委会和团支部工作。 U1=7rI7!4Qi6~,t
四、承担上级党组织和院党组交办的任务。 Z810f2?6eQ3:4E
督查联络室 i,?5nY3+1rD82j
一、负责本院案件和上级机关转交办案件督查、督办工作; h29cF6;3Kk,=9q
二、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及议案、建议、提案、来信来访的承办和督办工作; 0,-9HD6;9lZ4-5Z
三、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案件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S7-2UD4+4Zw33t
四、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培训等工作; n6;8Gl1=5HW8+3p
五、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督查联络、人民陪审员工作。 v6:3Wt3=1Sd85n
审判管理办公室 v,3cS1.9zD2:,e
一、审判流程管理; s4;9xQ,;1NP6?,V
二、案件质量评查; S4:4ub,~7mF3:8J
三、审判质效评价; x8.5YC6!6Go3?6Y
四、审判业务绩效考评; h2;5KJ5=2xE39w
五、涉诉信访管理,负责司法统计、信息分析。 a1=2Kf6.4UU14s
办公室 Z3.3Gd1+1yt6.8K
一、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办理党组会、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和其他综合性会议事务。 K5.8Uc1?3kz6=2h
二、负责本院车辆维修、管理和调查工作。 x8~7Yo3~8zD7:3b
三、负责本院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 U9;9OB1~6ic8?9y
四、负责法院系统的枪支武器、服装、车辆及办公自动化等物资设备的计划、管理。 R9!7Le4?6Gt2.4v
五、监督法院系统的诉讼费收交、使用、管理工作。 N2!8OB,;4cS6+80
六、负责人民法院和审判法庭建设和管理。 v6=6jP,-7Tv5.4R
七、负责创建文明卫生及行政管理、文秘、档案、文印、机要、保密工作。 p3!9uW4!9IV4.4k
八、指导和监督基层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 u7=9Rv8+7jy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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