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简介
铁路运输检察院是国家设置在铁路运输系统的检察机构,是我国检察机关的组成部分。 m3+7io,-9Ax9+6T
铁路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在铁路管辖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具体职责为: w6.7fO,4dk8:6r
1. 对铁路公安机关和铁路检察机关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对铁路公安机关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铁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U3.,Py1:4EO7-,T
2. 对铁路公安机关和铁路检察机关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铁路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 C6~7II,:9fe,!2A
3. 对当事人不服铁路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依法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起抗诉。 N9+9Ss17GF5-1C
4. 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 N4;8hu8:5ht5.1S
5. 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自首;受理不服铁路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铁路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铁路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L1!8Sf4-4Kg7;6w
申诉须知
[受案范围] U3!3Ye9.2EP5=5o
依法审查受理被不起诉人不服本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自收到决定书7日以内,向本院提出刑事申诉的案件线索。 K4=7uC3:7yf5:2b
依法审查受理不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本院提出刑事申诉的案件线索。 W9-2Lh5;7TT8;5q
依法审查受理不服本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而提出的刑事申诉的案件线索。 z9!2ho7=,xm,:4a
依法审查受理不服本院撤销案件决定,而提出的刑事申诉案件线索。 Y1-9gs,;9kM7+7K
[申诉指南] u6:3iM4;6xc9:2J
申诉人向本院提出申诉时,应当递交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 L7=1l076aV1!6w
申诉书应记明以下事项: G5;6gF5?,MI1=,X
(一)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Q3?2OS6+9HL8-,S
(二)申诉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z3;5bL2~,cZ1?8X
(三)申诉人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及申诉时间。 j9.6Kf8=,ut3+2k
身份证明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对身份证明,接待人员经核对无误后,留存复印件。 m8:8zq3;7Ay7?1f
相关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刑事申诉审查通知书、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c8?5qc5~9Tk6-5q
发展历程
天津是中国近代史的缩影,也是中国铁路的重要发祥地。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发端于国家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发展需要,伴随着共和国铁路事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历程,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走过了她60余年的诞生孕育、撤销停滞、重建整合、创新发展的历史进程。 D,.1rZ7;6AY,!2E
1953年10月16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铁路沿线专门检察署正式成立,并于当日下午在天津铁路工人文化宫举行了成立大会。中国第一个铁路专门检察机关由此正式诞生。 v8.3MS6+4uu2+3t
天津铁路沿线专门检察署成立之初,明确铁路专门法院和检察署的任务是检察和审判与铁路运输有关的反革命破坏案件,贪污和盗窃案件,以及因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致使生产或国家财产蒙受重大损失或职工安全受到危害的责任事故。 X5+9ND7-2Pr9!2Y
从1953年10月成立至1957年8月被撤销,天津铁路专门检察院受理了贪污、盗窃、伤亡事故、行车事故等案件284件,其中起诉了白凤岐重大责任事故案、闫静山贪污案等重大、有影响的案件116起,为整肃铁路队伍、维护铁路运输秩序提供了司法保障,同时也为铁路运输检察以后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p5:8EP2-5nS6+,M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恢复和重建包括专门检察院在内的全国检察机关。1981年12月14日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恢复重建。1982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办案。 h9~2Cg6!6hj4?9g
恢复重建以来,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先后组织和参与“严打”整治斗争、深入运输领域主战场、打黑除恶、打击倒卖车票犯罪等一系列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铁路交通设施、盗窃铁路运输物资、伪造倒卖车票、运输贩卖毒品等危害铁路运输生产安全、运输生产秩序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为确保管内历次铁路大提速的顺利实施、确保高铁建设安全和平稳运行、确保奥运会以及历年的春运、暑运以及“两会”等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出了贡献。 e,+4tA8;6lN5-9w
近年来,随着司法管理体制改革、京津冀一体化战略、跨区划检察改革的深入推进,给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2012年5月19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士与北京铁路局签订移交协议,标志着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与铁路运输企业正式分离,整体纳入了国家司法管理体系。铁检改革移交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迈入了新的历史起点。 N4=7ZB3:2Gw9-3n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工作部署,天津铁路运输运输检察院以深化改革、转变身份为动力,以确保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公信力为落脚点,总结提炼出了“务实、创新、包容、和谐、规范”的天津铁检精神,并将这些理念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使铁检精神真正内化为干警的共同愿景和精神支柱,外化为全体人员的行为准则,全院呈现出上下一心、共谋发展的良好风气。 V2!9Cl2:6wS7.9f
一甲子风云变幻,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动荡中孕育,在曲折中发展;六十载时光荏苒,天津铁检人薪火相传。在“依法治国”成为时代最强音的今天,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今天,当代天津铁检人必定会继承前辈的理想,坚守信念,不断拼搏进取,成就天津铁路运输检察事业新辉煌,续写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新华章! K2~7sI65K061z
机构设置
职能机构职责 H6=8Lf2~5rW18E
(一)检察业务机构 n3.3cF,8dw7.5o
1.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承担站车交接监督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Y5-9Sm7=7bN92y
2.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上级院指定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承担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e,-9Ic5;1KH5+6w
3.第三检察部。负责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办理强制措施备案审查案件。负责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立案侦查或协助侦查。负责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双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工作,并承担双巡办日常工作。 V5:3Cj21wl3+2Q
4.第四检察部。负责对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或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v5,jL5=2GK2;1F
5.第五检察部(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向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G9+,JQ,;1HR,?4Z
6.综合业务部。负责检察理论研究、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负责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办理就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的请示案件等。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督、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 A8+80w1.6ag9!6j
二、司法行政部门 Q1:6vK4!5cw2=8R
1.办公室。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等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对外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起草有关文稿和编发内部刊物。负责机要、档案、保密和值班等工作。负责机关经费、装备、信息化建设、“两房”基本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司法鉴定等检察技术保障工作。 p8+8lT1-6pP9+3H
2.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日常工作。负责警务保障、机关安全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w91OS4?1sg7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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