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人民法院简介
一、历史沿革 e1;1CH8+1Rb9+1n
台前县境原属山东省寿张县,1964年寿张县撤销,原县境金堤以南区域划归范县,隶属河南省安阳行署,金堤以北划归山东省阳谷县。1974年1月析范县东部7个公社设中共范县台前工作委员会和范县台前办事处(为县级机构),法院称为“范县台前人民法院”。1975年改称中共台前工作委员会和台前办事处,法院称为“台前人民法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建立台前县,属安阳行署(1983年改属濮阳市),法院也正式更名为“台前县人民法院”并沿用至今。 H9!1QJ2~7Yb4!5t
当时法院内设机构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办公室(含信访接待组)和侯庙、夹河2个人民法庭。1981年1月,随着经济纠纷增多,增设经济审判庭,1983年8月增设孙口人民法庭,1986年9月增设马楼人民法庭,1989年8月增设行政审判庭和执行庭,原信访接待组改为“告诉申诉审判庭(告申庭)”,1995年1月增设政工科(后来改为政治处),1995年4月,随着县城人口不断增多,设城关人民法庭。 e42Pb5!1Ra7+8K
2002年12月,法院按照县委要求进行机构改革,县委办公室下发台办[2002]39号文件,核定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原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司法鉴定技术室12个职能部门,同时明确,夹河、孙口、马楼、侯庙、城关5个法庭不占内设机构数额。政治处规格为副科级,内设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同时设立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股级直属事业单位)。将原民事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一庭,经济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庭更名为执行局,建制台前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共分为3个中队和1个机动中队。2012年10月,随着职能不断细化,县编委下发台编[2012]47号文件,增设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这样,共有15个职能部门、5个派出法庭、1个直属事业单位。 a,:,MQ4;9Lz8.3B
2018年9月,省编办批准了《台前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改革之后,我院共有内设机构8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6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共有非审判业务机构2个,分别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还有侯庙人民法庭、马楼人民法庭、孙口人民法庭、夹河人民法庭、城关人民法庭5个派出机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个直属事业单位。 M8+8aB7?1Ig5!3v
二、院情简介 E1!7xF1+1uq4?3a
台前县人民法院坐落于台前县新城区经五纬七路交叉口,占地25亩,审判综合楼为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000多平方米,总投资近千万余元。实现了审判区、办公区合理化隔离,设置了当事人通道、法官通道、安检通道、监控平台、可视化数据中心等,办公楼内设置内外网络线路,配置现代化办公设施。2013年对审判综合楼进行了提升,增设了中央空调和法院文化建设软硬件项目。审判综合大楼被省高院作为河南省基层法院审判庭建设样板工程向全省推广。拥有中央政法编制63名,事业编制17名。现有院长1人、副院长2人、纪检组长1人、政治部主任1人、院长助理2人、专职审委会委员2人,业务部门干警49人,综合部门干警17人。具有中层正职23人,中层副职8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1人,本科学历的69人,专科及以下学历的5人。 026il5-8EN86v
三、内设机构 x2+7zQ7=4oP8;,O
审判业务机构:6个 03=3MW,;6Ke,3d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Z7:5pY7+6qj,+1U
刑事审判庭 T5+,JD4~4o07-2l
民事审判庭 H8;4VK4+3ME5-8O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M8~1vr72yp1?6W
执行局 h9=,Wg6;6II9;5m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e9+,Xq9;2mz9!,W
非审判业务机构:2个 m,=4gw6~9ew4~,A
政治部 d2+6pL6~8Kh,7s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 C5?9Sd1+7ob7?3T
派出机构:5个 J7=7th7!6gU7!5o
侯庙、马楼、孙口、夹河、城关法庭 S,~6zy4-5vr8;2o
直属事业单位:1个 S,.,uI2~5Mw8~9Q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S4~,iu8+8HU9;4o
四、基本职能 K,?,HD3;8yA3=6k
台前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台前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066DS1:,Cl6.1y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台前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d1,tm5+5IK5:80
2、受理不服台前县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再审。 g2=,Hx,=70P3.8O
3、依法审判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b5;,fT7.3ej2,l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X3!4TW32QO,:,d
5、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j,+3pI9:4zR,!5p
6、领导基层人民法庭的各项工作。 R5;4lo8;7cI9=3W
7、组织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b4~4wO6-8nC9~3A
8、组织实施全院的监察工作。 V,!9nF3:4oN8.6e
9、依法确认国家赔偿。 p9=9Iy3;8gj5~9u
10、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W9!9xa5:,om5?1l
11、管理全院的经费和物质装备。 04-9dY9:7VC3.3t
12、承办其他应由台前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y24PT8~7lL4.,r
五、人民法庭职能 N5.6lX,:9xL9-70
(1)依法审判各类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b7!80O6:7eo8-1V
(2)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 L8-3KX62io9=6v
(3)办理本庭审理案件的执行事项; W6=1Eu5:8yX9!8C
(4)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B6-,NW8~7Lp9-4D
(5)审理辖区内轻微刑事案件; g7+4UH,-5fl6.1Q
(6)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w1:9xq6+3rp1;6S
(7)做好辖区内法制宣传工作; U9-4ca,~2uV2:2E
(8)办理法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v9.1jb8+2SE5!5R
六、所获荣誉 y8!9lT9=7cr1+5t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台前县人民法院工作业绩突飞猛进,司法改革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党建工作更加扎实有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年一个台阶,干警工作激情更加高涨,法院在全县的整体形象显著提升,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大幅度提高。2008年10月法警队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3月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0年2月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11年11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2年10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河南省二级档案管理单位,2013年02月办公室、民一庭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执行局、民一庭、政治处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单位,孙口法庭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民一庭、少年法庭被县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2月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2月被中共濮阳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2016年11月省法院评为“全省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2017年1月被市法院评为“信息服务质量明星单位”,2017年2月被省高院评为“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被中共濮阳市委评为“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共台前县委评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4月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2017年5月被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校”,2017年12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2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全市五好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突出贡献单位”,2018年3月被濮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先进单位”,2018年7月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上半年“办案质量奖”,2019年1月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核第二名”,2019年6月被中共濮阳市委评为“全市先进党组织”,2019年9月被省人社厅和省法院联合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被市委老干部局评为“老党员之家”市级示范点。有8名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26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奖励。 a3:9eK7:,OV1;8Y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l4;1mV2!9WT1+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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