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人大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是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11月选举产生,有主任1名,副主任5名,委员23名。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个专门委员会,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办公室(下设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5个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 q8:2vQ3?3a03-8y
全区14个街道均设立了人大街道工委,配备了人大街道工委正副主任和兼职委员。 02;10i5+3uY3~8y
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D4+7hc5?9bR8-8Z
1、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h8.,Tl6=,Ur1?9K
2、领导或者主持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b,?3xx6=8dE9,v
3、召集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m4:,oq1+8CK3;,x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F8=1XX2~8xo2=4f
5、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审查和批准区级财政决算。 t1-3qm38Ax6+8S
6、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受理人民群众对天心区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n4=2jD86ws2:6L
7、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决定代理人选;决定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任免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区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的职务;补选区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I7;9Ob6~,re4?6a
8、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04.,cB4-7yt3~3O
9、决定授予区级荣誉称号。 q37re2~1Mi62S
10、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O9!6sT7:5Dz6;3U
11、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H3:6Uw1?6Pi3.8y
12、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V9+2QA8.1hF1!9y
13、常务委员会主任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时候,由常务委员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 b9;,my2?1Ed8:3K
14、主任会议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全体会议决定。 m3~7jK3.3AP8-3M
15、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代表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g1?2Iy9!5ZU8=2E
16、决定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Z9;7mF7-3bx5+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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