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学院信息公开网简介
昆明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v79CT1!8vd33d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编制了《昆明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昆明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昆明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y8=4Gv6~7oA4?6q
一、主动公开 A1!8rQ7!6GX5;4d
(一)公开范围 V,=6yl5-6iN5-7B
昆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编制了《昆明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共10大类50条,以下简称《目录》)。我校主动向社会或校内公开的信息内容按照《目录》所列项目进行公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陆“昆明学院信息公开网”查阅《目录》 U2?7dE9!7ZU7;4P
(二)公开形式 l4-1tD2~9Xl4;6f
我校主动公开的信息,一般通过校园网、校报校刊、信息公告栏、红头文件、制度汇编、学校移动协同办公系统、微博、微信等等形式予以公开。 W,.3rm1~1qj9:,j
(三)公开时限 H5!5vB7?7CT5~9z
我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产生之日起,一般会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20日内公开。 i8:1li,;3cP17w
二、依申请公开 B,+4UC1!5NS2=4W
我校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学校根据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后依法公开。我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q5-4Mh,.6tZ8;1c
(一)受理机构 s11TW1+6DT8+,H
机构名称:昆明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p,8ux1?,NV,.,N
办公地点:昆明学院办公楼313室 z8-6Gv7:5ET6~9Q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x3-,Tv4-5FH,-9C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E8?8Ft,~1Rf2=9W
(二)受理程序 x9?,ZE2.,zH7-6M
1.申请提出 V6:1FY9:6wN5.6a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昆明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登陆“昆明学院信息公开网”下载。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并详尽、准确地描述所需的信息。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条信息。 N5+6RJ7!9eP2=4g
2.申请处理 r38UB,!5IM3+,G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S1!4VQ5-6RJ5+,a
审查通过后,受理机构将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不超过15日)给予答复或提供信息。 F,:4oO2?1oE,-8X
对于不属于本校掌握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信息的单位,将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联系方式;对于属于本校不予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对于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P41pr4!9Oa8;,i
3.收费标准 N,.1wl9?4sk9?2r
受理机构在向申请人提供学校信息时,如因检索、复制、邮寄等原因发生费用时,将按照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向申请人收取相应的成本费用。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C8-2Mu3?,hF3?7U
三、服务投诉 Q6-,xi8:5NV8-4N
公民、法人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依规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昆明学院监察审计处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投诉。 H6~9SH5:1uG7!7I
昆明学院监察审计处办公地点:办公楼328室 V1=5gI7;5lf6:2F
(2015-09-24) m55Gk,~5Tp7+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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