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学院信息公开网简介
昆明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J8~1Su7~6dJ5~3P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编制了《昆明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昆明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昆明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W1:9io96rf7~5t
一、主动公开 N,;8nL1?6lT67X
(一)公开范围 i4+7ce2=,RA6=3p
昆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编制了《昆明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共10大类50条,以下简称《目录》)。我校主动向社会或校内公开的信息内容按照《目录》所列项目进行公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陆“昆明学院信息公开网”查阅《目录》 A7=7vU2!6FN6,C
(二)公开形式 c,~8GM9.2mf9+1E
我校主动公开的信息,一般通过校园网、校报校刊、信息公告栏、红头文件、制度汇编、学校移动协同办公系统、微博、微信等等形式予以公开。 x9:9hC2+4zE5=7g
(三)公开时限 u6.3sI9?6yB8;3s
我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产生之日起,一般会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20日内公开。 O1+7kJ1-9sy,?9d
二、依申请公开 k6=3DT2.6s09?1O
我校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学校根据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后依法公开。我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r9.9IG9-6jy6-2L
(一)受理机构 H,2NY7:6hg,;4h
机构名称:昆明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P54pX22BJ84d
办公地点:昆明学院办公楼313室 a1:50N1.4pd2.3F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n4~6ec8=7Dk3;1B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H95Vb8+5vw7+7J
(二)受理程序 G85Hn6?1fg9!3j
1.申请提出 g1?,dH1.2lM3.3V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昆明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登陆“昆明学院信息公开网”下载。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并详尽、准确地描述所需的信息。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条信息。 J3=5pX3!8JC9+7g
2.申请处理 X9~3Wy3.8Pk7+1g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c1?9AZ9;7ZU2+4u
审查通过后,受理机构将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不超过15日)给予答复或提供信息。 t8-4wm7=6gz6+3Q
对于不属于本校掌握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信息的单位,将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联系方式;对于属于本校不予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对于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F9-8LG9~,FJ6.3m
3.收费标准 P9:8vN8.7Vf8+4W
受理机构在向申请人提供学校信息时,如因检索、复制、邮寄等原因发生费用时,将按照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向申请人收取相应的成本费用。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m2.8wr5.7jl1~,C
三、服务投诉 o9~8xW4+6yH1.2p
公民、法人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依规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昆明学院监察审计处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投诉。 L6-7Qf,-7Ji4;,X
昆明学院监察审计处办公地点:办公楼328室 g5+8WE9:9EB8+9M
(2015-09-24) f9-6jD6-2Pi7.8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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