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法院简介
文昌市人民法院坐落于“文化之乡”、华侨之乡”、 “国母之乡”“将军之乡”、“椰子之乡”、“排球之乡”、“航天之乡”“书法之乡”、“长寿之乡”等九乡美誉的文昌市,成立于1950年11月3日,始称县法院。1995年11月,文昌撤县建市,文昌县人民法院更名为文昌市人民法院。几经易址,现坐落于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305号。辖区面积为2488平方公里,下辖17个镇和2个农场,总人口56万。 M21dN,;6BZ1.2S
1969年至1971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法院和法庭一度停止办公。1972年,法院和部分法庭恢复办公,并于次年2月成立了审判委员会。改革开放后,法院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内设机构也随之增加。1993年起,法院进行了一系列机构改革,截至2014年10月止,文昌市人民法院设有办公室、政工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纪检监察室、研究室、法警大队等12个内设机构和清澜人民法庭、文教人民法庭、锦山中心人民法庭、东路人民法庭等4个派出法庭。 Y93wU9~2Ge2;2h
文昌法院是海南成立最早的法院之一。近年来,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有力推动了航天新城大项目建设,获得了一系列荣誉。文昌法院荣获中共中央政法委颁发的“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最高院颁发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省高院颁发的“集体三等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等奖项;各部门、各位同志荣获最高院、省高院、一中院及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各类奖项,其中林明栋同志被省高院追记个人二等功。 S,=9aE8-40I,+4D
文昌法院对撤销缓刑的犯罪分子试行听证程序,通知建议撤缓的社区矫正机构、被矫正对象及被矫正对象聘请的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参加听证,让被矫正对象有一次自我申辩的机会,凸显了司法领域的人文关怀,开创了海南省法院系统实行撤销缓刑听证的先河。另外,文昌法院积极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院、省高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按照1个法官配备2个陪审员的要求,顺利实现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目标,成为全省首个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年度倍增计划的基层人民法院。 E3?4WE5!3Cl5;8b
法院现有干警106名,员额法官33名,其中,三级高级法官1名,一级法官7名,二级法官7名,四级法官18名。硕士研究生7人,本科23名,专科2名。历任院长为:符哥络、叶应霖、王录卿、黄守群、符策良、张德桑、林明献、袁正东、吴杰、包允贤、宋家法,现任院长为李戈。 z73QO4:1kr4;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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