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部门职能 n,=2Jj2!8mc,3r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i4?5Xk8;5MV4:,t
(二)部门主要职责 j2=4BE,=4bh75W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Q,-9ro1-3MG8~,I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Y,!5jW,+3hj,.3v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h2;,JR6?2wq1!6q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k5=4WG8-3uk28X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p4~4AW7.9HY4!7a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J27wR4;4DV7~8s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i7;,Ta9=8Gm2=,f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M5-4AJ3=5MH4=2T
二、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V6=,Ms2!8fl7~6C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8个,分别为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干部部、宣教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支队、另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q5?5bG9?9WZ3:3H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数共计128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07个、事业编制21个。实有干警11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96名,事业编制14名。 u6=5So,!7ci,+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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