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简介
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省教育厅于2020年12月批准在安顺学院建设成立的高校社科研究机构。 d9!1Nk9.,Fq72K
中心成立以后,受到上级行政主管与业务指导部门、兄弟院校与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安顺学院从人才、政策和制度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推出系列政策和经费支持,通过资源集聚为中心研究工作和团队建设提供强大保障措施。 U5-3TQ7;9fS3!2v
中心重视平台建设。2021年以来相继获得“2011协同创新中心”“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2021年度的十大创新团队”等平台建设支持。 c9~4kH5-8NU2;7T
中心重视团队建设与力量整合。目前,中心组建有服务农村产业的蔬菜、食用菌、中草药等6大产业专班和乡村产业、乡村生态、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4个研究团队。同时,中心还建立了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凝聚全省高校力量开展乡村振兴研究,服务地方乡村振兴与经济社会发展。 q7+6sx8;5Uo4;9O
中心章程
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联席会议章程(审议稿) w9~9qm8:9VK6:1l
该“章程”于2021年12月29日经参会专家全体举手表决通过。 W7.8Wt,?6oO3~,B
第一章 总则 v1-9rO1+5Xn6=6o
第一条会议名称: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T3.3rq2+3mA2!5Z
第二条 会议性质:联席会议由省教育厅批准,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协同创新中心 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安顺学院)组织实施,全省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自愿参加的会议组织。 m3.6YA2;3q02+8K
第三条 会议宗旨:整合全省高校优势资源,建立健全贵州高等教育乡村振兴的交流协作长效机制,通过经验交流、项目协作、资源共享等形式共同推进贵州高等教育赋能乡村振兴,打造贵州乡村振兴高校样本,为贵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为全国乡村振兴贡献贵州智慧。 t4?4jN46Q09~6r
第二章 职责和任务 l8:5JC6.4ky8;4f
第四条 会议职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全省高校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工作,促进我省高校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交流与合作,提高整体协作水平和技术攻关能力。 K5.2ck7+8Lk5?7W
第五条 联席会议以开展校际交流、推进项目合作、策划对话活动、开展宣传示范等为主要任务。 M9!3Qg9+2yx5;2R
(一)开展校际交流,增进互联互通,共享工作经验与科研信息,共谋创新发展。 b8.2pG8=10O5-4q
(二)围绕乡村振兴领域,推进校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项目合作。 y9~4sf1=,HY8-9c
(三)组织策划各类对话活动,围绕乡村振兴重点、热点问题研讨,推动校政、校企、校村对话,促进我省乡村振兴政产学研用融合。 U9=9or9=2fk1=,u
(四)协作编制全省高校乡村振兴年度发展报告和工作简报,全面、客观总结我省高校乡村振兴工作经验,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宣传示范活动,树立贵州高校乡村振兴的整体品牌形象。 p4;6we1~3PM1?,c
第三章 会议组织 z1-4vW8.7Ci4~3A
第六条 联席会议召集与承办:省教育厅科技处为会议召集单位,贵州乡村振兴协同创新中心、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安顺学院)组织实施,会议成员高校轮值承办。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次,形成会议报告。 f,+4tR6;5GE3?3b
第七条联席会议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协同创新中心 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安顺学院)。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联席会议召开期间协助承办高校开展相关工作。 d9=9CE76SO6!3u
第八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自愿参加的高等院校组成,所有成员单位均须设1名联络员,负责相关联络沟通、信息报送等工作,联络员原则上由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E8:1as1;1Rj4~1r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n7~4PQ7=1OS8?7o
第九条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具有以下权利: V69Pw6~7VV9~8u
(一)对联席会议讨论事项进行表决; j1=8iH6+8BG3~2P
(二)对全省高校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建议; I8.2CW9?2Cn8?7Y
(三)参与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2011协同创新中心 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安顺学院)承办相关学术研讨、项目合作、资讯交流等活动。 m1=2Hq7+3bk2=7i
第十条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行以下义务: m19nF2;1fX75t
(一)遵守本制度; D8=4QT8:,Pa,?4Q
(二)执行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Q4-4VE4~6jB1-,k
(三)为联席会议及秘书处开展日常活动提供方便。 Q9,WW7.4Kt,+6O
第五章 附则 S5:2oZ87NQ7-7T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联席会议,对外发言由秘书处负责。 m53jK1:,mg6;1J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L8+4PW96HE8;9k
第十三条 章程修改需1/2以上成员单位联名同意,由秘书处提出草案报联席会议讨论,经2/3以上成员单位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P6!5Zj87ST,+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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