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于1996年3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属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行使县一级检察院职权,管辖范围主要是在“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中位列第297位的新钢集团公司,以及新余大唐发电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片区;2018年5月,经新余市检察院和新余市公安局决定,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望城工矿区检察院管辖。 H9.6dM9;4AM9-3Q
望城工矿区检察院核定编制23名,其中政法专项编22名,工勤编制1人。现有在编干警22名,其中政法专项编21人(含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15人、法警2人、司法行政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按工作要求,配备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党组成员共5名,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院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X49WQ6=7rL5-,y
近年来,我院在市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改革形势,结合辖区实际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格局,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为新钢片区、高新区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小院实现大作为:2009年7月,我院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并授予集体二等功;2011年2月,我院被省院评为全省“第四届先进基层检察院”后,接着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2012年2月,我院被省院评为“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并荣立一等功;2014年3月,被省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荣誉。 e6-8wn8?2rW1;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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