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法学会简介
厦门市法学会是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代管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市委、市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力量,是全市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J5.4bm,!3xP5+,P
厦门市法学会成立于1984年11月。2006年以前,市法学会由市司法局代管。2006年4月,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编制委的文件精神,市法学会划归市委政法委代管。法学会每5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成立至今,厦门市法学会已召开过6次会员代表大会。第一、二届会长由市检察院时任检察长林华同志担任;第三、四届会长由市委政法委时任常务副书记张辉同志担任;第五、六届会长由时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炳发同志担任。 d1-7lo,3cl1?3u
厦门市法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引领全市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职责,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及“立足厦门、研究厦门、服务厦门”的工作思路,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平安厦门”服务。 U7?2gF1-1SX6!7l
厦门市法学会的主要职责是:⑴团结和组织全市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服务。⑵制定全市法学研究规划,提出有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课题;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⑶指导各研究会和涉法社团开展法学研究活动,为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提供理论支持。⑷组织法学界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参与地方法律、法规的草拟、修改、咨询、论证,对立法、司法、执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对策建议。⑸组织开展同各省市、台港澳地区和国际间的法学交流活动,发挥我市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⑹组织开展评选和表彰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及评审优秀法学论著和论文活动。⑺编辑出版法学研究成果及资料,主办《厦门法学》期刊与厦门市法学会网站,开展信息交流与合作。⑻参与法学教育,协调和组织人才培训,努力培养我市急需的法学、法律人才。⑼发展、服务、管理厦门地区的中国法学会会员,了解和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⑽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福建省法学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g8+2Ay2?9uz,=,L
多年来,厦门市法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组织应用法学研究,积极开展各类法务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2009年、2012年,厦门市法学会两次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连续多次被福建省法学会评为“先进集体”。市法学会机关办有会刊《厦门法学》和厦门市法学会网站。会刊在全市社科类刊物评比中荣获第一名。厦门市法学会现有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2000多人,团体会员18个。个人会员主要是厦门市相关领导,市直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市直部、委、办、局法规处(室)领导,驻厦高校法学院(系)相关领导和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各级政法机关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在法学法律研究领域有较高造诣的干警,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负责人,知名律师等。团体会员主要是市直政法部门和法学法律研究机构。 g2+8aL8+4nQ3;5N
厦门市法学会地址:厦门市新华路45号8楼; t,;5xO67oC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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