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大常委会
湘潭市于1954年6月26日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于1980年10月设立其常设机关——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U3=1NZ7!8rZ8=7A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调整和充实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1987年12月增设市人大常委会联络工作委员会,1988年1月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乡建设4个专门委员会,1989年6月增设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1991年7月增设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2005年11月增设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至2015年11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有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等9个正处级委室。2015年11月5日,湘潭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设立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16年1月15日,在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湘潭市人民代表会关于设立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2019年,经机构改革,市人大设有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8个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设有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研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5个工作机构,其中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财政经济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p3:4uL6=5mY1;9m
目前,湘潭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共有组成人员36名。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充分行使地方立法、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和人事任免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进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作出了应有贡献。 W6;1yX9+8uX5-8X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6月26日,湘潭市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H1-8py4+9Wy8-9G
1954——1964年的人大工作比较活跃,先后经历了5届,共召开了14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为推动全市的社会主义革命、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后来由于“左”的思想干扰,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体制发生畸变,由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集党、政、军、司法权于一身,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停止活动达15年之久。 a2:2wk5.7SS2!,y
1980年,我市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在市和县、区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此,我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有了常设机构,改变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混为一体的状况。 r42nK9!6Yx9=6i
目前,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347名,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共湘潭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正确行使决定权,就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为推动全市的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k8-3tc5;,FT,+5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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