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简介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简称“发规处”)的前身是学位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是在校长、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我校发展规划、学位、学科建设、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 T6?3Xw2-50B3-70
发规处下设四个科室:发展规划科、学科建设科、学位管理科、研究生管理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位办公室。 F1!6Rl8:8Vn,~8c
工作职责
一、发展规划工作 A7-5sT4,PX8?3Z
1.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科与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校园文化建设规划的编制、调整、实施和评估工作; M9.6Fw9=8yx1.3J
2. 协助相关部门每年度的目标管理考评、绩效考核等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工作; H4:,iZ,=6v03;4W
3.完成上级发展规划部门下达的相关任务。 n,-6ku4=1LQ9;2H
二、学科建设工作 O2-5Yj3!4RX5~7K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文件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d3+6Bv6!5qJ7~9x
2.负责一流学科的申报、遴选、中期检查、终期验收等工作; f5?,Ok2+5Cm59C
3.负责对学科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服务; Z6+7mN4~7sn9;4S
4.负责制订学科建设相应的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 y4+,pq1+8AI9.3m
5.负责组织专家定期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G5:6SG7=6Mj3-8M
6.负责学校每年度的学科评议工作。 h6?9tb8!2Cp5:8r
三、学位管理工作 f8!,TY,1kB2.50
1.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人员调整、工作会议组织,处理与学位有关的日常事务; o,=,Pf3.4hJ,?2D
2.负责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 U4+6kM2:,ox4=,t
3.负责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 f6;8js,:2kl9?1h
4.负责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生的资格和条件审核工作; C9!,jB4:,fW36U
5.负责学位证书的制作和发放、学位证明及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工作; e5+4KI1~,YA3!3E
6.协调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开展与学位有关的各项工作; p1;3Zt7.9Rj4.,w
7.负责学位服的调配管理,协助组织学位授予仪式。 K4;9JM46wU3;5b
四、研究生管理工作 T8-5wK6+6HX9?7U
1.制定联合培养研究生相关政策与制度; l1!9kW4=7hf1~2X
2.负责与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学校事务对接,包括招生、毕业与学位申请等; m6?7ji9!4vK4.3j
3.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量的统计、核算; u,+6jl5+6uk8:9E
4.负责研究生的管理工作,包括入学、公共课授课、奖学金发放、宿舍分配、档案管理等; w4:4VJ8=4Rh2;20
5. 负责骨干教师担任研究生导师的数据统计和奖励发放。 N1:7cU,+6iL6: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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