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简介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简称“发规处”)的前身是学位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是在校长、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我校发展规划、学位、学科建设、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 b3.8Tt7;1l04?1Y
发规处下设四个科室:发展规划科、学科建设科、学位管理科、研究生管理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位办公室。 n6+9Yu53cC3+2V
工作职责
一、发展规划工作 T3!9Mk8!5Fd44c
1.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科与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校园文化建设规划的编制、调整、实施和评估工作; J,~4bF8!8sg7-2p
2. 协助相关部门每年度的目标管理考评、绩效考核等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工作; u5?8Wi7~4IQ6:,m
3.完成上级发展规划部门下达的相关任务。 i9-9WA9;4EM6.6J
二、学科建设工作 e33AC3?2xi,.5w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文件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u6+7Gl6-6kJ3+6J
2.负责一流学科的申报、遴选、中期检查、终期验收等工作; y6.6CB8:6YC,;3C
3.负责对学科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服务; v8;4SO7~3TZ6-8v
4.负责制订学科建设相应的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 H1~2Ab8+1Mq7?2j
5.负责组织专家定期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E,=3gJ44QY5:6G
6.负责学校每年度的学科评议工作。 I6;,dl8-7bL3~3n
三、学位管理工作 s7=9xK,=,Nq77i
1.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人员调整、工作会议组织,处理与学位有关的日常事务; N5!,0p78ZY2.4J
2.负责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 P3+9wx9.3Sm9-2O
3.负责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 u5;9TS3+70u8=4p
4.负责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生的资格和条件审核工作; X9+7Rx2-7GJ8?1n
5.负责学位证书的制作和发放、学位证明及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工作; e3=1YW8=,Mz4-5j
6.协调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开展与学位有关的各项工作; l58Ae7:5Um,.6q
7.负责学位服的调配管理,协助组织学位授予仪式。 k9-2SO66Vs7.7v
四、研究生管理工作 p3=4TN3?1Ug5;8w
1.制定联合培养研究生相关政策与制度; D6!,gH73Tw5:3G
2.负责与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学校事务对接,包括招生、毕业与学位申请等; D1!4Mo,:2fZ6!4I
3.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量的统计、核算; A9-6RP7+6Ac18U
4.负责研究生的管理工作,包括入学、公共课授课、奖学金发放、宿舍分配、档案管理等; R7;,Ez5-2Yc3+2m
5. 负责骨干教师担任研究生导师的数据统计和奖励发放。 R44Oz8:,Ob9+,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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