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校友网(会)简介
浙江海洋大学校友会章程 B9-5Yi3?8Ro8~9u
第一章总则 P5!8EI9+3is4;,h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浙江海洋大学校友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Alum 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s5~,rf2,CA6;1C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由浙江海洋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W,-2Ie5.4vS4-9e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和光大学校的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海纳百川,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促进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达到互通信息,共谋发展,协力办学,科教兴国的目的。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 o3?7Fv,!1eL3=2U
第四条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S7+3YV3+1Fp3?,d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浙江省教育厅机关党委。本会接受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O6=,UB4~9fc8+5F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浙江海洋大学内。 V,;,Pr,.7fz9=7c
第二章业务范围 y8:7EJ1+6pb6:3O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g5;3bo1?4IS2!4P
(一)加强与校友的联系,增强校友的凝聚力,团结校友为祖国经济建设和母校发展贡献力量; I3!4qr6?6Tu2.80
(二)开展校友科技合作、文化交流和联谊活动; W8=6zm2+7BH27h
(三)搜集、整理校友名录,建立校友档案,编印出版校友期刊; Q5-1aI3?2dF2?9i
(四)及时向校友介绍母校发展状况和校友会工作情况,反映各地校友动态; o9;9Td5.9IC6;4V
(五)举办有利于祖国、有益于社会、有功于母校、有助于校友的各项事业和活动; H,+5kX5-,NP7?7x
(六)本会弘扬“海纳百川,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努力为建设特色鲜明并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海洋大学服务。 v2=4eO1.9fc7;3i
第三章会员 a8+3AK6.7cN1.6r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 L,-,vm5?8GO,!1G
单位会员为浙江海洋大学; U9=,iy3:3wh3!2V
个人会员为曾在浙江海洋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浙江水产学院、舟山师范专科学校、舟山商业学校、舟山石化学校和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舟山卫生学校、浙江水产学校、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等单位就读和工作过的人员,包括: H7=2qI6.1ug9~,D
(一)各层次、各类别毕业生、结业生(包括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p93la6?6cA3.8V
(二)就读过的留学生、短训生; m6+,eh29tO5-4j
(三)在校外分院或联合办学点的毕业生或学习过的学生; c38vG4-5yY5+7e
(四)曾经和现在正在任教的任职者; e2-5GE3;1Gj,-2M
(五)曾经和正在兼职的兼职教师、访问学者、客座教授、名誉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 J7;6BO4.5Uf7-6R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p19sN6-7ya6~7w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B4;7uD,=6ip7;6Y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l2~6dl3-40C,=6u
(三)在本会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J,;3aB3~5Sf2:7g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E9.6ZO6-5aa7:5z
(一)凡认同本会章程并自愿参加本会者,与校友会或当地校友组织取得联系登记后,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即为本会会员; z5=1hb6.3uP51x
(二)各地浙海大校友组织认同本会章程,与本会联系登记后,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均为本会团体会员。 S7~9VZ6-4rO8~6M
第十条设名誉校友、荣誉校友: W,.8cm,+9UB4!,p
(一)对关心支持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对浙江海洋大学发展作出了贡献的并与浙江海洋大学有密切联系合作的国内外社会活动家、企业家、专家学者授予浙江海洋大学名誉校友称号; y9.7Xu4=5my2-,q
(二)历届毕业生中对祖国作出杰出贡献者,对母校发展和建设作出贡献者可授予荣誉校友称号; h3=5BK67py9-90
(三)授予名誉校友、荣誉校友需经浙江海洋大学提名批准并颁发证书。 I43dn96mY2;3R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g4-6Xn4?4Rq,~4M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B5!8ah7-9Cx8=2N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z3?6iL,=2SU3?4f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Z4+7SL8-7HV,.6V
(四)对本会和母校的工作、发展提出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c3!9dE3,Yj5,N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x4?9FN8-7lF9!1D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N32Np6=2mr7;2n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q4?7Pc4=6Rg7-60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y3.6R05=4iM4.1u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L1:1VJ1.7bU8?9B
(四)协助母校搜集、整理校史资料; k3?3dl16qX8-5P
(五)提供有关校友信息资料、积极向《校友》期刊投稿; z5-7Vq9+,gg2!5G
(六)给学校和本会提供力所能及的精神和物质支持,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捐款筹资、引进科研课题或校企合作项目。 y4;2xm3,MB,=1Z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N8~8cv51EY8-7O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q,?6PQ5;9dG3!4W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A1~5qo,~6fs6~2A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P,.1hI2=8JT5!4T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E4!4OE7;,Dz7.4g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Z8~1Lk8.7uf6=9U
(四)决定终止事宜; K2+5HX4!3ar,~3u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t3+8ME29Pr9-2d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D1+4hX8=4sX9=8C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t2;6KY5,bO8?6a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A9;,cH4~,VR1~7c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O3?,Nv9=6sd9+7E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T4:6fA6;,ei,;1c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n6-,NP27aX3=6x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O6:4UY5=8Rd6~9s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G1+5yG3~7iy9~5U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Z9:,Ym5+,vN9:7x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U5?,QI2.2sy8!7o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m9+7Ik53MB3,t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i3=9Rf8.1um8-1K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W9;4Us79Xj9=9T
(十)实施理事会的决定,处理校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校友会与各地校友的经常联系,协调、沟通各地校友之间的联系,及时传递信息; f,+,iM8~7nt,:,G
(十一)决定和处理其他有关事项。 l1~7vR1=2yP9;2q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p6?6yt,=,XW99M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c3=8KN1-2hG1=2n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c4~8HI5;7hF2?5H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T2!8le9~6ZB5-5s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p6?5Js66jL3;7G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X6=6hT76Xy7-3Y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f6;8dq2;7JQ1:4X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x4?3SD5:2oe2!8Q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N2.5NO7-7lA5-5Z
第二十六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j3.,QW,.3Mj6-7n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H2;4Dp2!7qv7~2x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N5~7MH2!6qa98m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W5-6uE9;8jK4=4Z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n,-1tK1?2rc25Y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L6+8xW6~3UT2?7M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x9+8Rx4:1SC1.,s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05=6US1,vu5:5N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k3=5Mn,:3Ai5-2n
第二十九条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s2.6oA8.50N4;1Z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a7:1Ik8:9NW56F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T4=2iO6~8up31H
第三十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L3?8pO7~9uf1:2P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a2?7fx4!8qs5~7l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w7:8Qe9-5vy5;3r
第三十一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W2-3PG1=2CI8:4U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x,.7VM3-,XR1=,D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p8.3hE2-2AH6!7W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Q8!9EX4+4CR5;3x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v59HQ3:,lV8~7y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T7~6ej2~6kp2!9d
第三十二条本会设立监事会,成员3名,其中监事长1名,监事2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 E81Ks6:3VV2!3B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督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r8=9sN3!5Ax4;6b
第三十四条监事会成员应当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从业水平、奉献精神、热心本团体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的会员中选举产生。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r5!8CQ5=,NF3:7l
每届监事会监事的更新应当不少于1/3。 m6=8Lw8.7Xq1~2O
本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不得担任监事。 C3!2ui6:7oK6?8w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职责: p9~5pI74sa,;6W
(一)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 D23TB1=,yK6:2l
(二)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以及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P4.5Vu3!8vy5=4A
(三)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Q5:1io,~7TA8:9m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及本会其他会议; F3=3WW8.7cU,;7m
(五)监督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T6-2R03+1SO9~4B
(六)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U6!4ql2+30m1?1f
(七)向会员代表通报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 O8?10c,.3wE2!4o
(八)本章程规定或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N6~4tj8?9nv9.6c
第三十六条监事会通过以下方式行使监督权: M9+7k03-2OH,~4t
(一)列席本会各项会议,查阅会议纪要、财务票据等有关材料; k9.4Jm6=2jG7:3u
(二)听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分支机构、秘书处的工作情况通报; J9?8Uy,~5Oe1?3T
(三)对理事或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提出质询; u,=3EB,.2uB9+5d
(四)对于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各分支机构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监事会认为存在违反程序或违背本会会员根本利益的,可以建议进行二次表决; V2~,aL,;8Ph6=1U
(五)对监督事项提出建议和异议; P4.4HX52Bu7-6k
(六)对不称职的理事会成员进行警示或建议罢免。 Z5?3ql8!4vF6+3M
监事应以监事会集体的名义行使监督权,不得以监事个人名义发表意见。 d2;6jL8-3tE7;6h
第三十七条监事长职责: n1=6FF3-80g1-6F
(一)领导监事会开展工作; B7+6mc56FR19b
(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u9:1Yd6+8LC8=6o
(三)签署监事会文件; S7?8xx5~6iT7-,T
(四)监督、检查监事工作; T4-,zJ7+30w3-2m
(五)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Q6-4YJ3=10v6!3P
监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监事长指定的监事代行监事长职责。 w72Pq6+3JH4.8S
第三十八条监事会每三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必要时,经监事长决定或者2/3以上监事提议,应当举行监事会临时会议。 z6!9tA7-4HJ,=5h
监事会会议必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可召开。监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到会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a2;8qh1=4Ts4=8q
第三十九条本会1/3以上会员或者2/3监事,可以向监事会提议罢免监事长。罢免提议一经提出,应当在20日内举行监事会临时会议。 V9=,K08=4SG,~8s
第四十条监事在1年内2次无故不参加监事会会议或任期内累计5次不参加监事会会议的,劝其辞去监事职务,若不辞职的,监事会应在30日内书面通知其停止履行监事职权,并在会员代表大会上予以追认。 Z2-7fn7.9Hc7;5y
第四十一条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罢免职务: k3:2Ig9=4At89q
(一)不执行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的; J3:3UJ8.9Zt3:1D
(二)受到刑事处罚的。 09.5Tn7?6IT7:6N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s6.2pH2,0r6?,N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D37At6!6XM5?7n
(一)学校划拨的专项经费; d9;7yy8~4BR7!1z
(二)校友的捐款; w5-4Mp4~7Iu5.5E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捐款。 W8?4H016ZA2!2a
第四十三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u6!6Px8;7vp8=2X
第四十四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J,~5Ep5.2RB4:5L
第四十五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X9=8eV1=2Nx6~8w
第四十六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V9?6aF6;5Jx9=1N
第四十七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V7;5mV9;,dd3!,i
第四十八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Z,;5PS2!2LZ1=6Z
第四十九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X5-4zh1+5kG3-6k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T,:6gL1!6PY6=9E
第五十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S6-9Tj2=8gz65n
第五十一条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3?7DW5!3ur6=4D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w6.6rZ8-3GS3.9o
第五十二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r1~1bf,8ez1?1o
第五十三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L5+4lG4!,WB,-3l
第五十四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c5!3kA3+1Qp5-,C
第五十五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r9~6ti9:7SF,,V
第五十六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Q6?1PZ,?,I02:8z
第八章党组织建设 Q4.2Ef7-,yD2-8w
第五十七条本会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联合建立党组织的,支持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在本团体开展党的工作。 T7-3bG2=4uB7?8b
第五十八条本会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本团体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人选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审批。 T21NB7:3my,+3O
第五十九条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 04+2IQ6!,LM95l
第六十条本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本会党组织意见;本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Y1=7aU1?3wu5+6T
第六十一条本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m,+2QM2.4RQ6.7N
第六十二条本会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本会负责人参加。 k5!4RM8+2ES7+1K
第六十三条本会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s7?4Je2-2rz8~7h
第九章附则 Q2+3sA9?,cy5+8y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经2018年11月3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W8~6Iz7-6xh,;,t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K7~3iP7~4hG3=2F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Z1?,mw9=8Gx1!6u
海大概况
浙江海洋大学是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创建于1958年,始名舟山水产学院,1975年更名为浙江水产学院,1998年与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浙江海洋学院,2000年之后舟山卫生学校、浙江水产学校、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舟山石油化工学校和舟山商业学校等学校(单位)相继并(进)入,2016年更为现名。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两次莅临学校视察指导工作,对学校坚持海岛办学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学校继续走艰苦奋斗之路,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努力办出特色,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b3!6jK8!5UU2!1Y
学校现有新城和定海2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宜人,是求学的理想之地。学校总占地面积2608亩(其中海域使用面积720亩),校舍建筑面积53.4万平方米,纸质图书195.2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超过4.8亿元。设有10个学院,建有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举办独立学院——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继续教育及留学生教育,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设有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现有省一流学科A类2个、B类7个,其中海洋科学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第5,水产学科位列第8。拥有海洋科学、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机械工程、数学、水利工程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交通运输、农业、教育、旅游管理、药学5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并具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设置4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5个,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4个,省重点专业9个,省优势专业7个,省特色专业8个。拥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2119人;教职工1189人,其中专任教师84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44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38人,其中正高级技术职务164人。拥有双聘院士11人,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拥有国家级引才计划3人,国家级特聘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 学者”、教育部“长江 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高被引学者等50人;拥有省级引才计划、浙江省特级专家、省“万人计划”、“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51人才工程”等84人,省级教学、科技创新团队10个。 S7!5FK4-6sz7!4b
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教学成果曾获国家二等奖1项,近5年来,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学校是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项目试点高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野外实习基地(共建)以及国内首个海岛野外生存教学实验基地,是海洋类高校中唯一的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共建)。近5年来,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170余项、省部级奖3350余项,其中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2项、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1项、“累进创新专项奖”金奖1项,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1项,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2项,全国口译大赛(英语)总决赛一等奖1项等。学生获“2016年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学生团队获全国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称号。学校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被列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在2019年“中国大学创业竞争力排行榜”中位列第59位,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升学率达到26%。 l9?4OC4,Xf4:1b
学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科研创新体系,努力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科研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及全国科学大会奖13项。近5年来,累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两化融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2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00余项,到校科研经费年均超过1.3亿元;主持课题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6项,重要社会力量奖48项,出版著作170余部,获授权发明专利1400余件,制定行业和地方标准22项,2名教师连续进入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建有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发掘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临港石油天然气储运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海洋养殖工程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及2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和8个中外合作科研平台。建有西轩渔业科技岛,拥有“浙海科1号”和“浙渔科2号”两艘科考船,其中“浙海科1号”进入国家海洋科学考察船序列。出版《浙江海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人文社科版),设有国家海洋出版社浙江分社。 F1!4Y07~7Yp6=7e
学校以社会服务为载体,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道路,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整体水平。近年来,积极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全面对接融入“智慧海洋”建设,与地方共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大学科技园、定海研究院、普陀研究院等一批地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及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等决策咨询机构。拥有国家级计量认证、海域使用论证、渔业船舶设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和浙江省海域评估、浙江省海域基准价核定等资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渔业、船员、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等专业技能培训,设有全国渔业验船师培训基地、浙江省远洋渔业培训中心、中国石化销售公司舟山培训中心等培训组织,是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舟山市首批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年培训人数超过3万人次。 D9?1il9;7Jk1?8Q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深化与国(境)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合作与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与科研合作。与国(境)外55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学科研合作关系,与意大利比萨大学联合设立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与挪威生命科学大学、日本东京海洋大学、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等高校开展6个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及多个双硕士项目,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本科教育双学士项目,海洋科学本科专业为浙江省首批国际化专业。学校是“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培养资格单位、港澳台地区本科生招生和培养单位、“一带一路”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单位、中国-中东欧“17+1”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设有省内唯一的俄罗斯教育与科学部俄语等级考试点。 X6?,Zq91YE9?2Z
21世纪是海洋世纪,学校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部署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紧密结合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发展需要,以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海洋大学为战略目标,努力成为我国重要的海洋人才培养基地、海洋科技研发平台、海洋高新技术孵化园区、海洋科技引智载体和海洋人文社科研究中心,为国家海洋事业培养具有深邃涵养、勇立潮头的海洋品格的一代英才。 c7=9zA5;7Ye5-7n
(2021年3月) M6=6df,?,ki4-5d
办公地点:行政楼221、223室 U6?8NJ16NW2~9U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海大南路1号 m7?8oK,~,Qt,.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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