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友总会、教育基金会简介
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J7:1FX6+5DI,;6M
第一章 总则 r6?7oK1-9Ci8!6k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友总会。英文译名为:Xi’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缩写为:XISUAA。 r3?8ZW1;7Zu2+3U
第二条 本会由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习过、工作过的校友自愿组成,是从事校友联谊合作的群众性团体,是母校与校友联系的桥梁与纽带。 P5;2pT5!4tA6!5X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加强学校与社会、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增进团结、合作与友谊;凭借海内外校友的广泛影响,宣传西安外国语大学,继承和发扬学校的优良传统和校风,共同为母校的发展、建设贡献力量,为陕西省乃至国家的高等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M,-4MW83lD3=2n
第四条 本会遵照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活动,促进教育、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s7~9od,?5Kw,;5M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的业务指导,接受登记管理机关陕西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W3~,qY8.4UX9-7h
第六条 本会会址在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行政楼A411室。 w4+7JI9:4vk3!8O
第二章 业务范围 K,7Nk7;60J7-6b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T3!9AG,=6m01;8v
(一)积极联络校友,服务各地校友; f4:5Lg7=9dF9.1x
(二)协助校友进行各种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教学研讨等活动; c3!,NQ78jA1:1k
(三)发挥各地校友作用,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x9-9Xy1~6Yd3+8C
(四)配合学校各种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促进学校的招生和就业; R2+,CQ8+8Mj4!3F
(五)宣传校友的突出业绩,促进校友的进步和学校事业的共同发展; J8.6Mu1?6tq3:7d
(六)接受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各种捐赠。 u4.6Ba7+7RD9!3Z
(七)编辑出版有关校友的宣传资料、《校友通讯》等刊物。 f4.7s017SD8!1B
第三章 会员 Q4=5DK8;9Xn4-3w
第八条 凡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友,自愿与校友总会或各地校友分会联系,填写登记表,承认本会章程,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E2!9hr99Pp1~7u
第九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成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友会会员: m,?6fA7?6Sb3:4V
(一)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习、进修过的学生(包括并入西安外国语大学的原陕西外国语师范专科学校各类学生)、以及各国留学生等; u9!6Vw4+7Kj,!,d
(二)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工作过的教职员工; Z3=3xM2-,hS1-2w
(三)西安外国语大学聘任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 b2-4QC65OJ,;4S
第十条 对西安外国语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者,经校友总会同意,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 g8~5FQ3!8ha4=3d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i8=8xj7?5AX7:2G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y8.,RT1;1JT4:5W
(二)有参与本会活动的权利; r7-,On2:2Te46r
(三)有享受校友会服务的权利; i2:,ca8+2LS23V
(四)有对母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以及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F9+2Sc3:8EG8!2a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c2!8wp7.7qI7:8c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X6:1Lx6;8lG4+1P
(一)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 C6:3wW2?2mp,8q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K,.9dH9:3UQ8=6z
(三)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z3+1vR1!5Od6=,p
(四)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建设与发展,促进母校与国内外院校及社会的合作与交流; E91as9?3Yj5~4J
(五)积极与本会交流信息,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o9!5RG,?9Sa8!6m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l5~1Id,:1OU2-9H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y6:3rF5+9Hf,!,H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Z7-6VR,~2Uv9!4a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c2?6Co7.5NS6?1i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q9;2GN,=,bo6~,D
(四)决定终止事宜; p3-9Yx7;4s07+7n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a,?9Em2?2HZ6.6V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为有效,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M9;2Dp4.1DZ,.9F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M2!2qu,.7Ss4-9b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下设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4年,一般不超过两届。 D6.6Jz3;4ue5=7k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b4!5tE2?7Rr1?5x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w89Px3?3Id9=1I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 t6~9Lb7-2JN,+5m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k1:2Qy9:8Ui6!4s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Z6-1Gz,!3xO1!1G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o6?3Xu8;3GY5.3j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Y,;1Gg7~6Nb5!6c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j6!2Ez1:6qR1+3Z
(八) 领导本会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u7=9dc7.,g01=2J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n6.20h8!8za9.8r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L5:5sZ3~,SV5+1p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O5~3ng7:1rC4.6a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02?5gB3;1NX2:7F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办公地点为校友总会办公室。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R5=9MV6-8Tu24i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D2?8Qe82dO12z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会长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Z9:5uU63ON57h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U47tF1+2xD9+7L
(二) 在校友中较有影响; p4?,Vj2+9ru7,O
(三) 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l7+1Ao6~1jN5!8R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F,!7GP7~30W4=4Z
(五) 未受过刑事处罚; p3!,Xn9!1zg7;,V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m7+4Ru,~2kO,-3j
第二十四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继续任职。 h1:7xJ9:8AY6;3H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不超过两届(不超过8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人数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继续任职。 q1?4h04:1lJ5=5K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含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后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v1-2YD8:30R1=2H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x8+6Fx1~6og9+5S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g4~5ul7-6T03~7h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Y5?6nu,.7DL5?2E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n2;1GH8.3Pc3-2X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u9=5Af3.8Tt8=3u
(三) 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v7-4yz65Ik13T
(四)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H2~9SP9;3FX8?2c
第五章 校友总会与校友分会 o64oh5.6wc7.7S
第二十九条 校友总分会负责与本地区校友联络,并开展校友分会的工作。 a7~5Id,=6sa3=4d
第三十条 各分会的领导机构由各地区校友推举产生。校友分会设理事会。理事会可视具体情况推举产生分会名誉会长、分会会长、分会副会长、分会秘书长及副秘书长。校友分会成立后,其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应向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友总会报告、备案。 s1+9qn4.7TE2=8e
第三十一条 校友总会指导、监督校友分会的工作。 Q9!9xZ6?7o0,;4L
第三十二条 各校友分会按本章程开展工作,并加强与校友总会和其他校友分会的交流和沟通。 N3;5ua4+7OK6!3y
第六章 经费管理与使用原则 s39ut1~3YF1~4q
第三十三条 校友总会设立专项资金,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经费管理。 a1;4yH9-6yB,?,k
第三十四条 校友总会经费来源: C7~4cZ8!,Zq3-2p
(一)学校按年度划拨专项校友工作经费; N2~,Uo2-1Rv4=5Q
(二)接受校友、校友分会和国内外团体单位及个人的捐赠、捐助; D2-5yI14Oc2!8b
(三)校友总会专项基金利息; o9.,ca8-9Vy8:4Q
(四)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等其它合法收入。 J9-5Pn1-2ot3+8D
第三十五条 经费的使用应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同时也必须符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并在换届时向理事会报告。 v7?3NL1;6Cm56g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I4~2qT1~9ic6;6m
第三十六条 对校友总会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N,=9Mm,:7Rg5+2v
第三十七条 新修订的章程,须在校友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t9?,jm8;1po5+,e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I8.5GF9:6SX6!5H
第三十八条 本会完成终止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n9;6VL8+6XM4~9A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动议需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西安外国语大学审查同意。 G8~5DI38oP4:2z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t1=2JR4+8Bp6!7j
第四十一条 校友总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o2.7gy5+,Kc27z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h9=6UZ5;1vb42k
第九章 附 则 V9:1EL5+9cR7-6Y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6年11月12日由校友总会理事会表决通过。 E3;6fD8.3rv13G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生效。其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D4;6Lr7=9eW6.,e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