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简介
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540000919667716k)成立于1986年6月26日,建会初期,办事机构设在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外事处,区副主席图道多吉为名誉会长,区副主席吉普·平措次登为会长,区卫生厅厅长次仁卓嘎、副厅长阿登为副会长。1990年至2002年,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由区级升格为副处建制,先后自治区主席江村罗布、列确担任名誉会长。2002年1月16日,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为副厅级建制,办事机构从自治区卫计委划出,独立设置,由自治区政府领导联系,为机关事业编制。2010年,内设3个正处级机构:办公室(机关党委、政工人事处)、组织宣传联络部、赈济救护部(救灾物资储备站),事业编制为18名,其中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为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政工人事处处长职数1名)。2019年,机关事业编制18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含常务副会长、秘书长1名),正处级专职监事会副监事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政工人事处处长1名)。 M,:8rO8?5Yt6?3R
性质: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遵守国际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国。 H22qb2=8KD,;5z
职能:其主要工作为 “三救”“三献”“两突出”,即:救灾、救护、救助,献血、献器官遗体、造血干细胞捐献,防治大骨节病、治疗白内障及国内国外民间合作项目等。 N1:2Ik1?4xh,?4C
部门机构
部门名称:办公室(机关党委、政工人事处) I4:7DR7.9OD,=5D
部门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党群、纪检、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机关党支部工作;负责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监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组织募捐活动,依法管理自治区红十字会接受的区内外捐助款项;承担人道救助基金的管理。 a2-5jU8=1cd8:,l
部门名称:赈济救护部 U2!4gd9+4wK6+3r
部门职能:组织开展备灾、救灾、赈济工作;统筹自治区红十字会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向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呼吁国际、国内提供人道主义救助;负责救灾物资的接收、登记、统计、分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知识和救灾骨干队伍培训。 H,-6mh9.7Ik1,g
部门名称:组织宣传联络部 A9:5eL,=1BY,=5g
部门职能:宣传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活动;负责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内外红十字会及红新月会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骨髓网络信息数据建设和管理,宣传动员和招募捐献者;推动无偿献血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参与艾滋病预防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红十字组织发展和志愿者队伍的发展管理及联系,开展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