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数字文化馆、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简介
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75年,是公益性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总面积7169平方米,属于国家一级馆,紧邻世界文化遗产大昭寺。2011年6月,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群艺馆挂牌成立。自治区群艺馆正式更名为“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N2:3UC6;9I03?6X
西藏自治区群艺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隶属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管理的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策划组织全区性、示范性、导向性、持续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培训群众文化艺术业务骨干,开展群众文化艺术调研、理论研究和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负责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保护、研究工作和数据库建设,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交流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队伍培训等;负责指导全区群众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自治区文化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E3?1jT,.,vi,~7d
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设办公室、辅导培训部、普查保护部、《雪域文化》编辑部、群文创研部、工艺美术研发部等6个科级机构。主要工作职能是对全区群众文化活动进行组织、辅导、培训、创作、指导和研究、展览、展示,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咨询、普查、保护、培训、申报、评审、研究和数字化建设等,并对全区地(市)级群艺馆、非遗保护单位、民间艺术团、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乡镇文化站进行业务指导。 r4;8dS9~9IE9.9U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