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射阳县检察院前身为射阳县人民检察署,成立于1951年11月17日。1954年12月8日,遵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易名为“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文革”中,该院被迫停止办公,检察职能被“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取代。1978年6月30日,该院得以恢复重建,同年11月1日正式办公。 c5.9Yh6-9nu1+8K
近年来,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该院领导班子锐意进取,全体干警团结拼搏,检察工作健康蓬勃发展。连续五轮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连续三轮荣获“省文明单位”称号,被团省委、省检察院表彰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盐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连续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综合先进奖”。 I6=8Ga7=7Yo8?9a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未来需要我们开拓!射阳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县委“聚焦项目强县、聚力开放创新”,紧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目标,实施“服务尽职尽责”“办案提质提效”“保障优化优质”“干警成长成才”四大工程,为全县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江苏沿海县域前列提供优质服务。 d1-8bl1?6fE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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