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人大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第三章第五节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Y,5ZU6=9gt9.5V
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1954年6月,原南京市第10区(现雨花台区)在普选的基础上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在是第十八届。 f4.,UG5:,lr8+4F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辖区广大选民选举产生。雨花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82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各国家机关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Q7?4yI4.1Vg1:1Q
组织机构
法制委员会 F7?7Td2+4Jb8~3s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S3:80D5-9uf1=4U
财政经济委员会 01!1xS2:5zt6=7e
社会建设委员会 B4?7Rj8:,cl7.1y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z1:6UD5:3XH9+6M
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P1;,SR,-,Tu5=1Q
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k1-2Sf6+5uC4=4o
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 S6!8Gp3?1uu8.1i
预算工作委员会 P4=,Yx8?1bM,1I
办公室 A1.4hR9=3yg3.2p
研究室 l4~3Pu2.4Ta6-4i
历史沿革
雨花台区(当时为南京市第十区、第十一区)1952年设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2年1月至1953年10月,第十区、第十一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各经历一届,分别举行了3次会议。1954年6月,南京市第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实际上就是雨花台区的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雨花台区区域内的正式实施。1954年6月至1966年5月,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经历了6届,即第一届至第六届(其中第四届因雨花台区撤销未召开,实际经历了5届),每届任期2年,共举行了10次会议。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期间,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停止运行,根据中央有关规定,期间成立的雨花台区革命委员会作为雨花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计算。1978年12月,召开雨花台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1980年恢复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统一规定,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1980年10月至1993年2月,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经历4届,即第九届至第十二届,每届任期3年,共举行了13 次会议。1993年2月至现在,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经历5届,即第十三届至第十七届,每届任期5年,共举行了23次会议。1954年6月至2019年8月的六十五年间,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共经历了18届(其中第四届、第七届未开,实际经历16届),先后举行了52次会议。 Z,;8hC9+3nl6!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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