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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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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运管:扬州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详情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简介

工作职责和内设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I2?3zW7;8US79K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C5.,Bi7;2Np3!4T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I9=4XY4!8kc54C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W3:8Aq95aX5~2G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U,~5Mh5.6KP67r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z5!3sQ4!1ad29M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f5!6Vj4;7UP4?1W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V1-9Uw5+7mv8!7d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G2!8ZQ3.1lY8?4f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M2:4Bd8=5kQ6:7M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F2!5Wb6;2Ar4+6a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功能区 D3-1Yo6=3tj8+5T

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E,=,AZ9~5mM4!5F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m6?5EF6!6pS1-8Y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e5-,MK5.9oD4:5B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g7-9jc7+6SK8+,P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L2:3Jw9!6hK4?5U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Z73iQ78Lj3=6g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j7~2nL73xI6!2l

(十八)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P3-,Yo,-7RQ29K

市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h2~6Qu6:8hG9.3v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档案、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L1!5oT1.,Eu5=5e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 y7~4gF9;5iZ6!2n

(三)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处(新闻宣传处)。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H3=5YS2!4p07;1R

(四)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防旱处)。组织拟订消防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X9.7IR,~8lI8+3L

(五)风险监测与综合减灾处(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处)建立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中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v5=,oK6-5cl8~6M

(六)救灾与物资保障处。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u1;7dA,.,tu4-4Q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事项的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负责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n3~3EY8!4pc4+5X

(八)安全生产基础处。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X7!3vp7.2WL8:,N

(九)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调查评估与统计处)。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事故挂牌督办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q6+3PX7;5ys7~8q

(十)科技与信息化处。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装备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y3;6Yn,-8DM2!2w

(十一)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避难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责任保险。 G7-2gr7;8bz1-3W

(十二)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Q8:9KK6:1qH,~9L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档案、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x,:7ua4:1mE8~2T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 N6+8wd2~3tY7?3i

(三)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处(新闻宣传处)。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W2=7oX7~2MD8=,P

(四)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防旱处)。组织拟订消防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i2.2Zz7!4Ou3.,q

(五)风险监测与综合减灾处(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处)建立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中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k9;6zf5-5vV4?5s

(六)救灾与物资保障处。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I8;4Ha7;8Gz2=5p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事项的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负责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v5;8Bj320r7~9a

(八)安全生产基础处。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y7.9cA,=70s6=8l

(九)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调查评估与统计处)。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事故挂牌督办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T4!5Ty1:7HJ8;8p

(十)科技与信息化处。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装备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S3:1gP8?1oU9;4c

(十一)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避难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责任保险。 V8~2eK3~1cu85C

(十二)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K6:4No37tj26n

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参照《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本指南。 B2:7Al2~6nr,4m

一、主动公开 u2=3bn5~8ge6!9m

(一)公开范围 l2:8ii9=1Xd,=3l

根据《条例》第二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f4-3Ya7:6No7;2k

(二)公开渠道 V2-2JN6;50c7:4C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 D76Th,:,NL2+,F

(三)公开时限 f5.3jn5:8sV,!1k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n8+4Xm2?,Sm2+7j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D6.7gY1=1Rv88O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 X1-3YS35xZ8+,D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E1:5XF1?7IA6=3r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r3;5So3=4vc2:8K

1.当面申请 H5=1NA8~3df5;3T

申请人可以到扬州市应急局,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f7;6cI9!1Ho8!7q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a6=,Dj,;7Ql7:6i

受理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y7+4nY6=4bP,.5W

2.邮政寄送 s6:3Cb4.1W05.4V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A7!2Ji3=2gA4=9H

来信请寄: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5000。 w8-1oP,+4mI,=3d

3.在线申请 j8.5oH4+9fx2:2Z

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扬州”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Z1?2Vq7:8fy5!2F

4.传真申请 i5=,lf8=6wi,~1d

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在传真件上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L6=7vL1!2iK8!4t

(二)申请注意事项 z,:3Gh,+4fx3.9C

1.申请人应参照江苏省办公厅制发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10项指引》(可登陆“中国扬州”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申请获取政府信息10项指引”页面查阅)相关内容提出申请。 z1;,Lq9-7Oz1.,M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扬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扬州”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P1~6VZ3?4CG2!8u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d8.8zW5:4bO2.8J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07~1Tx3-2dk3+4S

(三)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s6!6RT,2xT3.4W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o3:6eL8+1KB1-4U

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二十一条分别作出答复。 D1!9by1.,rY5?5I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自行查找。 z,:6Ak4.2dv9+5x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F72uF8.2JU3.,s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h1!3ZN4!6YV7;6G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m6?1Yz1;4Em8.6x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n9:4pj1+5nb9+2E

6.同一申请人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r6-7Xp3!9Rf8-,I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x,~8CJ8;3GX94Y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邮政编码:225000;电子邮箱:yajjbgs123@163.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g2;9Nl8?2Bd4~5S

四、监督和救济 N2;,Ob6?4Dd4+9e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w4;4Ay8;7YZ5+9j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S5!5cm54CY11i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N1~6yE98NS3=2v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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