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医疗保障局简介
主要职责 S1?,Eo2?8GW7!9g
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u6?9mj7:7Lu3=8p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R7:5fe7=4lI7.9m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F7?4DY2:1Cz8;8o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的区域调剂基金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开展基金绩效评价,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C1=4mL8;7Zm4;2w
(四)制定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承担与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谈判、调整和确定工作。 Y4=1sl,+,dz3;7O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 K,:4Qa6!2BC4;8K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 B3?4aA,?6UE7?4o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c26te4!4cS6:8E
(八)牵头制订城乡居民医保扶贫政策措施(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t9~4pk4?3a04?1l
(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Z6=9IU1=1qX9;1c
(十)职能转变。 v9~1Sd7+7QU29k
市医保局应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z3;2H0,:2AM,-,O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o6;3oJ2?8Jg91b
1.市医保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应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M8;4xw1!6Sb1!6z
2.与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卫健部门、残联的有关职责分工。由民政部门负责确认低保、特困、孤儿等救助对象的身份,扶贫部门负责确认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身份,卫计部门负责确认计生特殊对象的身份,残联负责确认残疾人员的身份,并指定专人维护医疗救助系统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和清退,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医保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医疗救助政策,并负责医疗救助待遇的经办。 Y4=2iI6-1uL,:6F
3.与税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H6.8Wj2-3Xz3-4o
机构设置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设置及直属单位 H,;4ja9;9ff6?4j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R4+1Qk,~,yq4;80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各县(市、区)医保局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安全保卫和信访等。承担局机关、各县(市、区)医保局和直属单位资产管理、财务、行政后勤工作。指导监督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p7+6xf2.4pW9+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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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和生育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编制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预决算草案,开展基金预算绩效管理。依法督查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和生育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承担医疗保障基金和生育基金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实施全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拟定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指导监督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协议。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的日常监管,配合做好外部审计工作。负责各项基金安全预警与运行情况的分析。负责普法教育、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F1?5Ue1~6zr8!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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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稽查科。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定点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稽查稽核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医保局开展稽核检查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W5!7Vm3.5vG9.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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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服务价格和药械采购配送监管科。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和管理。牵头组织推进以按病种收费为主的收付费方式改革,制定和完善按病种支付为主的复合型医保支付配套措施,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机构病种收费标准。确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统一编码规则。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指导、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动态调整、配送和结算管理。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统一编码规则。监督管理药品、耗材货款结算。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情况监督检查。建立我市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价格、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p3=9uX7=8Tr,=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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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各县(市、区)医保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各县(市、区)医保局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承担机关、各县(市、区)医保局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退休干部和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q4;7NA5?2QK9+6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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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市医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龙岩市XX医疗保障局,由市医保局直接领导,机构规格正科级。派出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管理。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医保稽核工作,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本局综合行政工作,履行市医保局党组赋予的职责。 z,.4Ve7;6yT5~8H
(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方案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征缴(拨付)、支付和资金管理编制上报会计和统计报表;承担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及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发放等工作;承担医疗救助、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和特殊人群医疗费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申请受理、审核评估、协议签订、费用结算等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负责拟订全市医疗稽核业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医疗费用稽核具体工作;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承担协议医疗机构限价目录药品和医用耗材、药品配送企业结算等具体工作,协助对公立医疗机构限价目录药品使用、管理和配送等进行监管;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信息设备的购置、更新、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的衔接协调,以及补充医疗保险承办单位的招、投标等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管理部业务及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T9-7Qi5=,mC7-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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