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医疗保障局简介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 15号)和《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庆发[2019] 1号)精神,设立安庆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I5;9Uu3~3zB4!5f
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W1.,0J1-4fN3!7T
主要职责是: U1:2NH9.9Sl1~4s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C3.1Ey1!5ge2=4a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E1.2Fr85nO8:1v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d4?6RW2+5yo6?,y
(四)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制度。 h31Si3:,rU7+1Y
(五)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J2-,wr5,Pp5!3A
(六) 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B9+4LN9;1vC4:1M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F9:2wR2-9XO4:8B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d7!8vs4;2ir3!7C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6+7ux8?,Gc9.4z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V8!1AD5!2Ox7.2m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t74Ua8=,oO5!9s
内设机构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J77Wf11vQ1;2b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宣传、信息、信访、档案、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 B,.6Nr7+9xU4-5t
(二) 规划信息和法规科。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数据统计和数据资源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a2?2vC8=8bR3;8u
(三)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组织制定和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开展医疗救助。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订立工作,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市级负责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t,?9KX,.9Pu,:,o
(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发挥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监管等作用。 g1?2Qr9+9Hc4?7m
(五)基金监管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I3+,Px39qW6;3F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I8!4Vj6~6tv4-3w
下属单位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安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安庆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Z,~6be6!1Aj2-2b
一、安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G,;4iu96vx65F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医保基金稽核、风险防范和内控制度建设等基金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做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招标采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M8;7fe3-2Sw,-7l
办公地址:安庆市棋盘山路348号; Q1!7aE9:9Wb5-1y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p5!6jz9?20z1?,I
二、安庆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j4+,we7?40h25p
主要职责:承担市区医保的参保登记、变更、注销、转移以及缴费基数和费率核定等工作;负责市区医保医疗费用的初核、复审、结算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M6;3Lq1~2vh8=7n
办公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安庆市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东北侧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服务窗口) p1~1Oi4!6ZZ8.3L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服务窗口) t6;7yw3~5Cj,-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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