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创院于1954年,办公地点设在县城东街卖鱼巷公安局内。1958年8月,姚安、大姚、盐井、永仁四县合并,姚安县人民检察随之并入大姚县人民检察院,1961年4月,重新恢复姚安县建制后,姚安县人民检察院也随之恢复,办公地点仍在原址。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席卷中华大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提出彻底砸烂“公检法”的反动口号,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受到错误批判,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在“一切权利归军管”的号召下,队伍彻底解散,业务被迫中断,1975年1月四届人大通过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被行政机关取代。 G4.3IR6:3Db1-2C
1979年1月1日,姚安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正式挂牌办公。1980年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升格为科,办公地址迁至宝城路28号,建起了办公楼和职工宿舍。1995年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正式挂牌成立,姚安县反贪污贿赂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至2002年底,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共设政工、纪检、办公室、反贪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检察科、行事检察科、法纪科、监所科、控申科、法警队共11个内设机构。1999年新建了职工住宿楼,绿化了院内环境。业务用车增加至四辆,建成局域网,并于2003年5月与全国检察院联网,2006年,在中央、省、州有关部门的关心下,姚安县人民检察院新建盖新的办公楼投入使用,2016年,姚安县人民检察院技术办案用房通过立项。 T4-6NE3?1di7.1J
历经38年的发展,姚安县人民检察院的管理变得更加精细,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各项检察工作得到了有力提升,多项业务工作名列全州前茅,科技强检步伐有力加强,网络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走在全县前列,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蝉联四届省级文明单位。这支在文明创建中不断历练成长的队伍,走过了一条写满光荣与荣誉的发展之路,创造了优异的工作业绩。新的历史时期,这支有着光荣传统的检察队伍,将继续着他们追求理想与文明之路,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征程上,为姚安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姚安检察篇而不懈努力。 U9+7NP6?4yC2=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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