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51年1月1日建院,前身为广东省人民法院高雷分院,1952年改为广东省人民法院粤西分院,1955年改为粤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58年,湛江、合浦两地法院合并为湛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3年正式更名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湛江中院下辖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川市、雷州市、廉江市、遂溪县、徐闻县10个基层法院、24个人民法庭;内设20个职能机构,现有在编干警208人,拥有审判职称的117人,获得硕士学位的34人,本科以上学历的占总人数79%。 c,?8jg6:,dy8=3C
伴随着新中国的成长、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历了60多年风雨沧桑,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并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新成就。近年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以“改革创新推进年”、“司法公开深化年”、“队伍建设强化年”活动为工作抓手,积极落实行政案件一审集中管辖试点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深入贯彻推进司法公开,重点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四风”问题,严肃“五个严禁”工作纪律,全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改革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以透明保廉洁。湛江中院将先进典型培树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院战略重要抓手,在争当全省、全国法院排头兵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前进步伐。2011年至2014年,湛江市法院系统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得“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10多项“国字号”荣誉,全市共有74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 w6=8df3.9wv2:1d
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湛江中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法制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刑事审判突出惩治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三打两建专项活动,成功审理了陈安斌等31人黑社会组织案、廉江“矿霸”吴亚贤、雷州“鸭霸”麦东培等一批集团犯罪案件和廉江政协副主席黄兆峦被伤害案、梁伟等20人非法涉枪案、张观土走私、运输1.2吨毒品案。民商事审判坚持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功审理了中谷集团、嘉粤集团等系列破产重整案,通过引进投资人实现企业重整,为化解社会矛盾、盘活濒危企业、维护金融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中谷系列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件。行政审判围绕依法行政,在全省率先实行行政审判一审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改革,推动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依法推进法治湛江进程。 J3-5nu9~3OJ7;4o
机构设置
两级法院基本概况: u8-,ff3:7uC7-3i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现下辖县市区10个基层法院、24个人民法庭。两级法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干警1096人。其中,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764人,具有法律硕士以上学位的83人。现有员额法官306名,占政法编制数27.92%。其中,中院49名,占政法编制比例25.39%,基层法院257名,占基层院政法编制比例为28.46%。现有司法辅助人员435人(中院82人,基层院353人),行政岗位人员160人(中院37人,基层院123人)。中院现有班子成员7人,50岁以下的0人,本科5人,博士1人。10个基层法院院长中,50岁以下的5人,本科学历4人,研究生学历1人,硕士学位4人。 X9~6Up6?3FP6-4a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部门职责 A3!8ix8+6fM8+9T
一、政治处 g4!9KD5=4ae3.7N
负责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地方党委和有关部门管理下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全市法院系统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法院法官等级、法警警衔的审批和报批工作;承办法官等级考评有关事项;承办各种奖励审判和报批;管理人事档案和统计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工作干部调配任免、工资福利、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法院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协助机关党委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工作;负责书记员的培训和考核;办理其他有关政工、人事工作事宜。 U64Pn9?3cY3=9J
二、纪检监察 I6-1Sn9~,zl8-1v
负责全市法院纪律和廉政教育;制订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实施;查处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处理控告和检举法院干警违纪的来信来访和法院工作人员的申诉;开展执法和执纪检查工作;负责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批追究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监察(纪检)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监察(纪检)工作事宜。 J4;,en4+8aC,.9R
三、办公室 J1.,rD4.5Vy4+5g
协调市中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承办全市法院或全院大型会议会务工作;负责人大关注案件督办工作;负责与市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参与地方立法活动;负责院印章管理、文印、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下级法院相关工作;诉讼档案立卷等辅助性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工作事宜。 N2?,cH,=5eS5:2E
四、审判管理办公室 G45OO4=3ZD5~7j
负责案件审限跟踪和督办;负责本院各部门之间审判业务的协调;负责全市司法统计;负责结案情况通报和审判动态分析;负责案件评查;负责案例编报;负责信息化建设;负责委托评估拍卖;负责对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i3,Zj3!2XQ3=1H
五、执行局 L6;7Mr27Rm8!7f
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强化执行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管理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s1!8aj5-,jc6:6E
1、执行一庭:负责本院一审的民事、刑事等案件中有财产内容(含诉讼费)的执行工作;统一调配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和装备,组织全市执行大会战和专项执行统一行动;负责依法应由本院执行的非诉讼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处理执行中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 C,+3Pu5~2OF6,i
2、执行二庭:研究提出全市执行工作总体部署,掌握全市执行工作动态;负责执行局文秘、会议、调研、信访、档案、司法统计等工作;接受外地法院委托本院执行的案件;执行复议、异议执行;指导和监督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执行工作事宜。 o2;4RK4.,NE9.6e
六、立案庭 I6.8vG8-6Mv1;5A
负责市中院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审查不服市中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不服基层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或未经复查、再审的申诉和再审申请,决定是否立案;审查诉前及立案阶段的财产、证据等保全申请并作出裁定;执行财产、证据等保全裁定;收转各类诉讼资料,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审理管辖异议、管辖权争议、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上诉及其他程序性案件;核算诉讼费;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负责本院信访和司法救助事宜;指导和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立案工作事宜。 k3~7MG8;5MZ2=6G
七、刑事审判第一庭 k2!5cH4=1EP68Y
管辖全市第一审刑事案件(明确由刑三庭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除外)。 W2?4RY4~8vB63W
八、刑事审判第二庭 P3!7vv9~3qX5.9u
管辖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报送的上诉、抗诉案件(明确规定由刑三庭管辖的二审刑事案件除外);负责指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业务工作。 n5;2BO4.6XK3?2Q
九、刑事审判第三庭 M63nI2?8Bt4~9x
负责指导全市少年法庭工作;管辖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一审、二审;管辖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走私罪案件的一审;管辖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案件的一审、二审;管辖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案件的一审、二审;负责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报送的内审请示及审查平衡案件的答复。 l5.3zy7:3Vb7+2A
十、民事审判第一庭 J7=7WR,~9Uc3=3J
审判第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民事案件;审判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包括山林、水利、草原、滩涂、铁路、机场、公路、桥梁、港口、堤坝等不动产引起的案件;涉及以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为抵押的合同,其性质以主合同性质确定);审判第一、二审房地产案件,包括合作建房合同、联营开发房地产合同、房地产按揭合同案件;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土地、场地租赁,土地、宅基地侵犯赔偿案件;房屋产权、买卖(转让)、兑换、析产、侵权、腾迁案件;征地补偿,房屋拆迁赔偿纠纷等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和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指导和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工作及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R6?7PW1!3tr2+2r
十一、民事审判第二庭 q,+8ar3;6zK950
农村土地承包、农业承包、林业承包案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c2+3Uz8.20i2!2R
十二、民事审判第三庭 y8!8Fa8~3Yl2;6j
金融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与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纠纷有关的案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其他原划归民二、民三庭审理的案件。 l5+7bq3!60X6=7Q
十三、民事审判第四庭 v1;9Zi2~1NR1:2q
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以及科技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破产、涉外案件;指导和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工作。 C1?,i09;,dx3~9t
十四、行政审判庭 02-9cK2=5QG2?7y
审判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负责办理赔偿委员会工作事务;指导和监督基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V1:3fU7~1XB7+7o
十五、审判监督庭 i3:1YV6?7uW4:8R
审判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庭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复查、再审的案件;办理检察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负责办理刑事案件的减刑、假释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审监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审监事宜。 X3:,LJ36Oq,~8C
上述各业务庭除上述主要职能外,都具有下列全部或部分职能: s9:7IQ6~4ym1.9y
1、审理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请示案件; P9+1wo1.4pc8;9v
2、办理相关案件的证据交换; O4~6tM8+7tx9~4m
3、审批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延长审限的申请; V,!5og8+4HL45D
4、办理与本庭业务相关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以及领导交办案件; p8.6WW4:4db7~6N
5、开展相关审判工作的调研指导及协调。 h12Za5.1Uc3+2f
十六、研究室 z42yC5:3rx6+2x
负责全市法院材料综合、专题调研(含学术研讨)、简报信息、改革指导、少年法庭指导、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除人大机关及其人大代表关注案件之外其他案件的督办工作。 R1;9qj1~2cY2;3j
十七、行政科 q9!1MA,;50f8-9k
负责本院机关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财务、接待、交通、装备、通讯和诉讼费管理工作;指导下级法院财务、装备、诉讼费、两庭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本院(含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项目申请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机关服务中心的有关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司法行政事宜。 Y1-3RS6~3YY69y
十八、司法警察支队(直属行政单位,正科级) r2?,Sp2-8kb4?1y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组织实施司法警察管理和规章制度和细则;负责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押解人犯、开庭审判值庭和参与执行等工作;协调辖区内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负责本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全市法院法警使用的枪支、弹药、械具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司法警察工作事宜 Y1+6MH26iK75N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乐山西路13号 n4~7Ty6-2bc7+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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