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机构职能 I,-2zG6-7ZT7~4d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并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l8;2vh7.5Ec2-5X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组织实施。 J3!7dx9:2ww3.9I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o8~3sO,!7yP48V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与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全市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 W,.2eH,=5aG5;3O
(五)指导和协调全市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参与武夷新区建设管理工作。 L4;1ym4.4RP,?4H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指导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公厕等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推动城乡统筹工作。 f4:8PA,+7MA3?,r
(七)承担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q7=3gS1;8fK26u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I6!5JB1~3Rn1+8S
(九)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o9-6uB4:3BV7!,J
(十)推进散装水泥、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推广和应用。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生活减排。 h,.1dw2.5HO3;5T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dE1=4fL4;7K
内设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1个内设机构: o3!2us5,ra4=1L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K9!4FY6+5Ww2+1y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重要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单位及部门绩效评估;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物资、房产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土建环保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注册考试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I1=3Xb6:1TP4,c
(二)计划财务科 M3+5yw7?,gk83d
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年度城建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项资金;管理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指导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B82EJ5~1ym,?6U
(三)政策法规科 u9;8RJ5?7aZ8+9r
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研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较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受理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负责颁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报备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复议和信访复查及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对政府有关部门政策规范征求意见的答复;负责申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证件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及部门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双拥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活动和法制宣传。 Y5?4k07~,xA8:3E
(四)工程建设科(安办) Y,?,gi2?,Vu1~1H
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的规范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监理、检测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和实行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综合指导管理全市工程质量与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指导和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落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推动全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Y,=8Ki,:3OO6?9C
(五)建筑业科 M1:3RK1.1qp,~1C
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制订全市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制订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投资估算指标;负责管理全市工程建设人工材料、机械、设备预算价格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投诉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市属建筑业企业的改制工作;参与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本市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K38PV4+8xD5=3x
(六)城乡建设科 h9!2kY3:1Qi6.3R
拟订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城镇减排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供水、节水、燃气、项目策划和统计工作;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指导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公厕等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推动城乡统筹工作。 H3~2jl8;2XL1+4b
(七)科技与勘察设计科(抗震办公室) V,?7yO7;6iv2;3C
拟订全市民用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勘察设计行业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规范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L8?8db2?5Ut2:,b
(八)产权产籍科 t9?,hY4~8qS5!2d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并检查督促实施。负责房屋权属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危险房屋的管理工作;指导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对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依法进行核实、处理,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指导各县(市、区)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及房屋权属管理工作。 O8:7Fc,!3qU3-9J
(九)市场物业科 c5-2Gi9?6hM5+7F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规范性文件;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Q91sq9:5UW3?8J
(十)行政审核审批科 M9=7O04;,T094b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备案;负责建筑施工许可证核发;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申请初审。 w6;3Oi3+1rh2=,D
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认定;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现房销售备案,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延续、增项注册。 o9:1pF61fj5!4n
负责燃气工程建设项目、迁移燃气站(点)审批;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负责停止供气或更换气种审批,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审核;负责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负责拆除、改动、迁移城市供水设施审核;负责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停止供水审批。 s7+2Hk6~6ss2;1M
(十一)住房保障科(南平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q5+5aN6?7at5!7b
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和规范公有住房出售、出租以及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住房货币化和补贴发放工作;负责中央和省上保障性住房资金在我市安排的有关事项。 d2.1pO3,WQ31z
党委办公室 G1.9yQ5.2Gc6;5m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置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F,!4aj5~4tB3!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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