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建德市人民检察院最早成立于1954年9月22日,始称建德县人民检察署,隶属于金华专区检察分署。同年12月21日,更名为建德县人民检察院,和寿昌县人民检察院一并划归建德检察分院管辖。1958年11月,因行政区域变更,寿昌县人民检察院和建德专署直属新安江区人民检察院合并为建德县人民检察院。1968年4月12日,驻建部队和县人民武装部队对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实行军管,成立军事管制组,下设办案组,承担原检察、法院审理案件等事宜,县人民检察院被撤销。1978年7月,中共建德县委根据《宪法》规定,决定恢复建德县人民检察院,8月26日建德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外办公,并启用印章,仅设办公室,人员2名。1992年4月,建德撤县设市后,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市人民检察院。2003年9月迁入位于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白沙路121号的新“办公技侦大楼”,大楼面积7000余平方米。 k8-3UM5~1Kq2.4h
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建德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和派驻梅城检察室共9大部门,另设有下属事业单位建德市检察事务中心。编制67名(包括政法专项编制61名和事业编制6名),目前在职在编干警63名。 o3;6SJ9-8uQ,~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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