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V1:9yl,-1Cb6.6K
第一条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丹东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 219号),制定本规定。 A4;6kE6!5Ts2~,m
第二条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丹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q2.3FB2!2Fq8=4s
第三条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k9?4RC9.2wj3=8D
(一)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h,8ko4:7EL5:9x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问题的政策建议。 U3:4gR8,VF,?1b
(三)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g6:5vN8=5CV2~3A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产权管理、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贯彻商品房预售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国有直管房屋管理。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p1=3wG6:90P9-90
(五)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s96NM8?8vM9=7N
(六)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全)城市规划区的(园林)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X5!5Ii82iI5!9M
(七)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监督检查及全市重点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Y6?1KC2=5rL,-3j
(八)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V7.4Sa4?7hQ8?3V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Y2+5eT6+1NN9-5y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 x,=7AT5:,XQ3.9P
(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c4;6GM3-8fq1;7O
(十二)负责拟订城管执法的政策和制度措施,指导全市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案件。负责对县(市)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组织协调跨区域、重大复杂疑难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G9-2mt2;5qP3!1E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职)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W8+8XS52Bk6!1U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v5;5zG3;5qx9:1P
(十五)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领导干部。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O3:8Br7!2jU77T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d5?3tR9=6ZK2.2Y
(十七)职能转变。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房地产“去库存”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g3.,jr2+1iz4-9q
(十八)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B3~7OV5:7VG3;,f
第四条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k9?4ua7-6MN5.8O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后勤、安全、保密和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及重点工作的督查。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与发布、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 e,-9QA7;5oT4-1A
行政编制5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1名。 s6.8Ur83bE6=8I
(二)财务科。贯彻落实财务相关规章制度,编报部门年度预决算和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经费、专项经费、机关日常经费等各项经费收支和国有资产的核算,负责城市建设、投资项目、人民防空和行政事业经费的支付,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人民防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b2;,ot6~,ng5~5p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Z3?8LA3~6dx,=2f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建设,组织或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的调研论证,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处罚审核工作,监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普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 i5?2yZ3~1tm46T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A4!6ei5;5ac8;8W
(四)行政审批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制定具体审批事项的规程细则,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放管服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等行业有关的行政许可工作。 O7;6bG,;3aN7;7f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p42nu8.,ts4:9x
(五)住房保障科。负责拟定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市本级及监督指导县(市) 区保障性任务建设、公租房分配及租赁补贴发放,住房保障信息等工作。参与全市住房保障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有住房出售、租金改革和住房分配货币化等工作。 c3!2fi5?7pB39R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u2.9CL51Ur3=1v
(六)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指导房屋交易市场管理。监督房地产评估机构、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指导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负责核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中介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指导县(市) 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F2?3HE3~4nw9+1Q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w6+7vg8-2WS37V
(七)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针对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调研,提出政策建议,牵头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建筑业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执(职)业人员管理,承担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指标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转制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承包、租赁等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 l8.6PO9~5Vt3.5F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D7:,Er9-8xj6~50
(八)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行为,承担预防和清理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拟订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建立并管理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网络系统。 u8-5UA,.9rz8;2S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f,?9gz2=9es2=1Z
(九)城市建设科。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中修项目施工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参与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 G4-7aU6~9iL92i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D2+9YY1=6Tf1!4i
(十)公用事业科。负责“海绵城市”建设、拆除小锅炉、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工作,拟订全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负责指导城市排水、供热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指导和协调城市亮化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扫运雪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负责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 c4+5zP2.3JR5;8A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b24km8-7jc4;4U
(十一)村镇建设科。承担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的指标任务,拟订全市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具体负责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并监督管理,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全市集体土地所建房屋产籍管理,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拟订全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监督检查。 R8+6lh6,NC,=1V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e7;3Jt2:1Rp5~7H
(十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扬尘治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管理,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 Z8+8iQ9~4sb2.1n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q9.5pV1+3xJ59N
(十三)勘察设计监管科。负责全市城市设计工作,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重大勘察设计质量事故调查并监督处理,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综合管理工程建设,城镇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F,.5Fd,?4gO5=9P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v3=3rG3.7NX7:3y
(十四)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科。负责指导清洁能源供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工程建设标准。组织重大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组织实施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建设科技成果和产品投产鉴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和技术成果转化,指导建设工程应用产品质量认证,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基金和科技经费管理。负责实施建设行业标准化和计量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推广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负责全市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q4;3LR6!1UU5.2G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v2~,e06:7fI3-7q
(十五)城市管理监督科。负责拟订城管执法的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抗法行为监督,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市)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相关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专案稽查工作。监督实施城市环卫、园林、市容环境整治等工作。 l4.7KO7?6kX1-6C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x8;6uP5+9HC4.2a
(十六)综合计划科。负责对上争取国家资金、优惠政策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年度城建计划制订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竣工结算的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相关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国际交流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相关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计划管理,负责全市人民防空综合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b7~2zf1!7EX7=1O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J4-8gr9:6ta2!,h
(十七)房屋征收管理科。指导监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制定征收与补偿政策,承办市政府征收项目,履行征收部门职责,指导监督县(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处置拆迁遗留工作。 Z9=6BO3:3be4:2j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H9:9FW,-4cJ2=6O
(十八)房政管理科(住房公积金监督办公室)。拟定有关房产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依据法律法规,对全市城镇各类房屋管理工作进行政策监督和指导,指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指导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指导国有直管房屋管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负责行业法制工作和监督执法工作。指导房屋纠纷仲裁。负责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 Z2?8uv89xl1-4F
行政编制5名,科长(主任)职数1名、副科长(副主任)职数1名。 O,:3YN3!5vF4~,a
(十九)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市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处理业主及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办理物业服务各类信访投诉,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市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负责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V9:5hS2.7Yz3:8z
行政编制3名,主任职数1名。 U3~3KJ7!,Zs8:8o
(二十)燃气监管科。贯彻执行国家、省燃气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负责全市燃气安全管理,督促各燃气单位规范经营,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依法对全市燃气市场进行检查, 及时处理燃气行业各类违章、违规、违法行为,负责燃气行业岗位培训工作。 z9!2p02!1qZ7+9G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N4;9qW1-6xB,-,B
(二十一)绿叶杯办公室。负责全市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拟定年度“绿叶杯”竞赛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县(市)区及责任部门和单位任务的落实,组织“绿叶杯”竞赛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工作,负责全市义务劳动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对全市义务劳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奖,负责全市环境卫生日常考评和总结表奖。负责局系统“四城联创”及精细化管理工作。 J2~8OH7:9bS52G
行政编制3名,主任职数1名。 J,+8nU4=3qF1~6g
(二十二)园林绿化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市级各类绿地的建设、管理和保护,负责园林绿化企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城市面山防火工作,组织拟定城市规划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组织城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b2.,dn,=5KZ8=7J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h1~8Su3?1kJ,6h
(二十三)人防指挥通信科。拟订市级防空袭预案,协调预案实施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重要防护目标落实防护措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疏散准备工作,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习,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拟订人民防空技术保障措施,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保障任务,负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战备执勤、队伍建设以及训练等工作,管理人民防空警报报知网和指挥通信网,协调防空通信信息保障工作。负责拟订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V1!6QR1.5CZ2-,Q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B5.7kw5;2CK1-1G
(二十四)人防工程建设监督科。 拟订并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开发利用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方案论证评估,审查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单位的资格认证、工程设计质量,监督检查独立式人民防空大、中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定额,组织人民防空科研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学术交流,负责指导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开展对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起草有关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法执法检查和违法违规情况检查督办。 V1:7kp6=5KK1:7S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S,!7cX1.4Ig9=4I
(二十五)信访办公室。负责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访工作动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向信访人员宣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承办上级机关和本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件,向相关部门和下级转办、交办、督办信访案件,协调督促有关单位答复和解决信访中提出的要求和问题,负责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做好城建热线投诉和新闻单位反馈市民投诉的查办工作。 P9~4hs5?,oG,~7s
行政编制3名,主任职数1名。 t5:2CD3:,Jg5~3R
(二十六)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外事工作,按权限组织拟订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及人才工作,负责综合管理行业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n6=20k8.6tu97K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o4:6gv7:,OC7.1Y
行政编制7名,主任(科长)职数1名、副主任(副科长)职数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数1名。 Y9.1eD,+,oa9-1P
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1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正科领导职数2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3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 z,=,Lu5;4Wc9?6g
第六条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03-,oD,4vQ1.2V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丹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丹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d1-8Wm2?6VN89e
第八条 本规定自 2018年12月11日起施行, 2022年1月7日修改。 D6!,gZ9!,Hh5: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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