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解放后至1968年在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设民政科,残疾人工作由民政科负责。1969~1989年,在民政局内设残疾人工作机构,1990年12月成立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市残联),隶属于市民政局的科级单位。1994年,成立中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市残联,日常工作由市残联承办。主任:陈根楷(市府);副主任:苏伟强(市府办)、黎镇光(民政局)。1995年12月市残联升格为副处级单位,下设办公室,事业编制6人,由市民政局负责市残联工作的开展。2000年1月,市残联升格为正处级单位,专职理事长2名,行政上改为由市政府直接领导。11月下旬,市编委批复了市残联成立残疾人服务中心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直属机构。2001年1月,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内设办公室、康复指导服务部、聋儿语训练部、用品用具供应服务部、盲人按摩指导部、劳动就业服务部。2001年2月,市残联设立党支部,隶属机关工委管理。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人。市残联机关下设3个部(室):1、办公室;2、教育就业部;3、康复部。2005年10月,经市编委批准,增设维权部 e2=9Dk1+8nn9;3w
解放后,中山县领导对盲人聋哑人事业的社会工作非常重视,成立过中山县、石岐镇盲人聋哑人协会,在县民政部门直接领导下,组织了盲教院和盲人生产自救,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盲人聋哑人协会被砍掉,聋哑人学校被解散。 D8?2Zd3:2qG8;3X
1981年,中山县石岐镇、小榄镇、黄圃镇有残疾人476名。1982年中山县有盲人、聋哑人1526人。其中盲人522人、聋哑人1004人。1989年底至1990年上半年,对城区的莲峰、烟墩区和农村的三乡、坦洲镇进行了残疾人状况抽样调查。经过抽样调查推算,我市残疾人的状况是:语言听力残疾占16.69%,视力残疾占25.94%,智力残疾占10.37%,肢体残疾占29.84%,精神病残占11.79%,综合残疾占5.3%。有残疾人的户数占全市总户数5.08%。城区残疾人家庭人平月收入不足100元的占有残疾人户数24.2%,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平年收入不足500元的占残疾人户数22%。城区残疾人靠工资收入维持生活的占残疾人44.4%,靠家庭或亲戚供养的42.2%。靠国家集体救济的6.1%。通过调查,基本上掌握了我市残疾人的年龄结构、残疾种类和致残原因。同时,对残疾人的生活、劳动就业、教育、康复、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状况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至2000年底止,全市共有残疾人11044名,其中男6529名、女4515名;肢体残疾5342名、精神残疾2068名、智力残疾1604名、听力残疾554名、言语残疾645名、视力残疾831名;0~15岁873名、16~45岁5911名、45岁以上有4260名。已换办新证9627名,其中男5770名,女3857名。已换办新证的残疾人中,肢体残疾4974名、精神残疾1547名、智力残疾1425名、听力残疾474名、视力残疾666名、言语残疾541名;0~15岁816名、(其中7~15岁622名)、16~45岁5195名、45岁以上3616名。至2005年,全市自愿登记在册残疾人12696人,其中视力残疾777人,听力残疾555人,语言残疾679人,智力残疾1872人,肢体残疾5911人,精神残疾2902人。男性7253人,女性5443人。 r,+4kB7;7Vt,!1s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残疾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市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L8+8fd6=20H8-1m
(2)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反映残疾人的需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Y9-4cP3.,kp5=5t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残疾人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V9;2XE,+6kg75C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d7?6tG6+7ad32E
(5)开展和促进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s,~,MN4~3Zd,;4Y
(6)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镇、区残联的业务工作。 k8=7PN2-2sp7!,T
(7)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社会残疾人福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E1;7NJ8-2Qa1+4H
(8)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P3~3Lb7!4PD9;7s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k5.7ef6+1b02?5y
部门职能
(1)办公室 a1?,lt7+6fm6.3S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理事会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检查及催办;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地方志编撰、信息化综合协调、保卫和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宣传、文化、体育、基金、社工、组织队伍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经费预决算编制、资产管理、绩效评估、内部审计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各类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建投资、物资配置;指导所属单位和全市残联财务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组织、党务、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会、妇女、团组织、计生等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t5:8KN,4Dw3-2j
(2)康复部 06-8YQ2.1Ut1:2E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康复需求筛查;开展各类残疾人康复治疗、训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学前教育、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残疾人状况调查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精神病防治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普及康复知识,开展残疾预防;指导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及开展康复医务人员、康复工作人员、残疾人家属的康复培训;开展残疾人康复专项统计;总结推广残疾人康复先进工作经验;承担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W1:8gz4=9ns62O
(3)教育就业部 Z9=7HN7.2Aj1!4A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助学和职业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推广应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管理和指导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指导盲人保健按摩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扶持残疾人个体、自主创业和就业;指导各镇区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省、市统筹的“双到”扶贫、对口帮扶、援藏援疆等扶贫工作,推进残疾人托养(含康园工疗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o2:6gv6.3py2-8w
(4)维权部 U3.1OC6-5Ra2.,i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有关方面对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普法宣传,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残疾人家庭财产信托;负责处理残疾人的信访事项,负责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提案和议案;指导各镇区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负责残疾人无障碍获取信息的推进工作;组织助残志愿者助残活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各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推荐优秀残疾人代表;指导各镇区残联实施残疾人优惠政策;负责残疾人基层组织及专职委员队伍建设。 u8+,bK43Gl,:2B
直属单位
y5~2Yp6.6qk9=9q
- 中山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 r7!3Ha,.5Mb5-7p
制定本地区0-6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计划和本学校0-6岁儿童的康复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技术指导工作。培训康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基层康复员,宣传普及和残疾预防等知识。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全市开展0-6岁残疾儿童学龄前教育规划、实施和评估。在本校内开展0-6岁儿童学龄前教育,为他们提供保育服务。 T6.3Du4:7OK87j
- 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所) J,;9Au4:9cY7!2d
根据中机编〔2011〕297号关于《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中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机构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中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承担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如下: f7=5gk9-3Xf4?6s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收集、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r2:8Cs6~7cA9-8R
(二)负责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参与残疾人劳动力资源、社会用工情况调查,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工作。 l1;1fU,-1kL5+9Y
(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文化艺术及体育活动。 c5-2bs3.2sA8~,p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按有关政策协助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安排就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x8:4JH3.3wU4:7I
(五)扶持、鼓励残疾人创办经济实体、服务实体和开展社会经济活动,为残疾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有关服务。 d7;4vP6:1Jg6~6y
(六)协助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供应、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工作以及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救助项目等工作。 c7+2Qd2;3in2+3s
(七)开展康复技术人员培训,推动残疾人适合康复服务,指导残疾人托养机构开展工作。 j,?,Y01.6HX3=1A
(八)做好盲人按摩行业指导工作。 L3,QL8?3Ax38Y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T6.7pX8;,Ew1-4h
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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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x9?6iz9-3oc6?80
中山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位于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1-33号,为我市精神残疾人康复者(含自闭症)和智力残疾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 D9,PW4:5ij6-1t
一、托养中心概况 X5;5VA6.7es3:8s
托养中心面积约1750平方米,设有茶饮培训、工疗、娱疗、学员午休、天空农场、个训室等功能室。可容纳40名托养学员。组织托养学员开展茶饮和简餐制作、餐厅服务、家政服务等辅助性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工疗、娱疗、生活自理和社会融合能力训练;对托养学员提供就业能力评估、康复转介、就业推荐等服务;指导全市各镇街残疾人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H35qn8~7di3~8x
二、服务内容 x3:3nk4;7tT2:4f
(一)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08;8xP66vt8~8j
为托养学员提供衣食住行等生活基本能力训练服务。 n8;1Yz7+2hB1=6e
(二)社会融合能力训练 u,~2Zy1;30w3;9f
为托养学员提供有针对性的社会融合能力训练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实践体验活动,帮助托养学员克服或缓解心理和行为上的障碍,掌握社会生活基本技能,提升托养学员社会活动能力。 L,:3nm6~9Jc8!1I
(三)工娱疗康复训练 k9!20L8+6KV5!7h
组织托养学员开展农业技能培训,通过农疗达到康复效果;定期开展文体活动,通过娱疗达到康复效果,促进学员身心康复。 a8?8bJ3~5Fa8.4f
(四)开展辅助性就业服务 x2=9DB550i6;1L
组织开展就业能力评估,对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托养学员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 K4:3QW7!2QP4-4b
三、入托条件 J93Zn3!8qg2:5e
1、本市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阶段处于16-40岁、无就业的精神残疾人康复者(含自闭症)和智力残疾人,经本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 Q4+5Gv3-8OY,-6B
2、监护人在中山工作3年,在中山拥有房产,办理居住证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精神残疾人康复者(含自闭症)和智力残疾人,经本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优先入托; d4.2sh65VT3?7G
3、本市户籍在城区(指街道办)有房产,父母长期在城区工作的精神残疾人康复者(含自闭症)和智力残疾人,经本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优先入托。 t9-7dj9~2Gc2~5U
4、贫困(双低)家庭且符合上述第1-3点优先入托。 U8=3Yf2:4KZ5-5C
5、身体及精神状况稳定,生活自理,无传染病及其他严重疾病,对自己或他人没有攻击行为或伤害性行为,没有吸毒等不良行为; h3?,BV9+9AG2+2T
6、精神残疾人需经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医生进行危险性评估,认为属稳定康复。 I9;9Bx37az3~3h
7、本及监护人能遵守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管理制度。 o5!1to68Hi,5z
四、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开放时间和费用 B,?2OB9~1li4:,i
(一)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16:30点。 V9:1BY,.3Hn2-3T
(二)周六、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w16Uz9!8Ad9.4O
(三)托养费用实行全免,托养人员往返交通自行解决。 l6!9Jt2!3NA5:,A
- 中山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 M2+6cC,.1ZD,+1u
中山市残疾人培训基地于2007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2016年8月正式由市特殊教育学校迁至石岐区孙文中路39号。基地内设有电脑室、手机维修室、盲人按摩教学室、服装设计室、美术书法室、图书室、功能康复室等多个功能室;此外基地还建有食堂和多个学生宿舍,并配有专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为前来参加培训的学员提供良好培训和生活环境。 R12Dq4.5uG4-3J
培训基地坚持以“提高残疾人技能,促进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为宗旨,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信息咨询,推荐就业等服务。以用工市场需求为导向,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授课,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H,=1ri5~7NR7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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